第5章張質(1 / 1)

張質者,猗氏人,貞元中明經,授亳州臨渙尉。到任月餘,日初暮,見數人執符來追,其仆亦持馬俟於階下,遂乘馬隨之出縣門。初黃昏,縣吏猶列坐門下,略無起者,質怒曰:“州司暫追,官不遽廢,人吏敢無禮如此!”人亦不顧。

出數十裏,到一柏林,使者曰:“到此宜下馬。”遂去馬步行,約百餘步,入城郭,直北有大府門,門額題曰“地府”。入府,經西有門,題曰“推院”,吏士甚眾。門人曰:“臨渙尉張質。”遂入。見一美須髯衣緋人,據案而坐,責曰:“為官本合理人,因何曲推事,遣人枉死?”質被ㄏ搶地,叫曰:“質本任解褐到官月餘,未嚐推事。”又曰:“案牘分明,訴人不遠。府命追勘,仍敢詆欺”取枷枷之。質又曰:“訴人既近,請與相見。”曰:“召冤人來。”有一老人,眇目,自西房出,疾視質曰:“此人年少,非推某者。”乃敕錄庫檢猗氏張質,貞元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上臨渙尉。又檢訴狀被屈抑事。又牒陰道亳州,其年三月臨渙見任尉年名,如已受替,替人年名,並受上月日。得牒,其年三月,見任尉江陵張質,年五十一,貞元十一年四月十一日上任,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受替。替人猗氏張質,年四十七,檢狀過,判官曰:“名姓偶同,遂不審勘。錯行文牒,追擾平人,聞於上司,豈斯容易。本典決十下,改追正身,其張尉任歸。”

執符者複引而回,若行高山,墜於岩下,遂如夢覺,乃在柏林中,伏於馬項上,兩肋皆痛,不能自起,且不知何處。隱隱聞樵歌之聲,知其有人,遂大呼救命。樵人來視之,驚曰:“縣失官人並馬,此莫是乎?”競來問,質不能對。扶正其身,策以送縣。其柏林在縣北三十裏,官吏大喜,迎焉。

質之馬為鬼所取,仆人不知。及乘馬出門,門吏雖環坐,為鬼所隱,人亦不見。有頃,家童求質不得,問於鄰廳,並雲不來。入廄視馬亦不在,而仆夫不覺。

訪於門吏,吏不見出。其宰惑之,且疑質之初臨也,嚴於吏,吏怨而殺之。是夜坐門者及門人當宿之吏,莫不禁錮,尋求不得者已七日矣。質歸憩數日,方能言,然神識遂闕。

元和六年,質尉彭城,李生者為之宰,訝其神蕩,說奇以導之,質因具言也。

韋令公皋

公初無官,薄遊劍外,西川節度使、兵部尚書、平章事張延賞以女妻之。既而惡焉,厭薄之情日露。公鬱鬱不得誌,時入幕廷,與賓朋從遊,且攄其憤。張公愈惡,乘間謂公曰:“幕僚無非時彥,延賞尚敬憚之。韋郎無事,不必數到。”其見輕也如此。

他日,其妻尤甚憫之,曰:“男兒固有四方誌,大丈夫何處不安,今厭賤如此而不知,歡然度日,奇哉!推鼓舞人,豈公之樂。妾辭家事君子,荒隅一間茅屋,亦君之居;炊菽羹藜,簞食瓢飲,亦君之食。何必忍愧強安,為有血氣者所笑。”時公之道未行,自疑其命,嚐希乘張之權於仕。一旦悟此身茫然,於是入告張行意,張公遺帛五束,夫人薄之,揣知深意,不敢言,乃私遺二十束。公將別而行也,自中堂歸院,益州女巫適到,見之,問夫人曰:“向之綠衣入西院者為誰?”曰:“韋郎。”曰:“此人極貴,位過巫相遠矣。其祿將發,不久亦鎮此,宜殊待之。”問其所以,曰:“貴人之行,必有陰吏。相國之侍一二十人耳,如綠衣郎者,乃百餘人。”夫人既憫韋之是行也,其女且嫁之,聞是大喜,遽言於相國。相國怒曰:“閨闈中人,無端乃如是。且延賞女已嫁此人,憐其貧而贈薄,請益則加,奈何假托妖巫以相罔乎?”拗怒,與之帛五束。

是日韋行,月餘日到岐,岐帥以西川之貴婿,延置幕中,奏大理評事。尋以獄平允,加監察。以隴州刺史卒,出知州事。俄而朱Г窺神器,駕幸奉天,兵戈亂起,征鎮路絕,輦下軍士衣食將闕,獨隴州貢獻不絕於道,天子忠之,乃除禦史中巫、行在軍糧使。既而妖氛廓清,駕還宮闕,乃授兵部尚書、西川節度使。

辭相國歲餘,代居其位。相國聞之,拔劍將自抉其目,以懲不知人之過。左右執之,久而方解。問知韋路,入朝,蓋以輕忽之極,無麵目複見。

噫!夫人未遇,其必然乎?非張相之忽悔,不足以戒天下之傲者。[自上段“兵戈亂起,征鎮路絕”至文末,《廣記》三○五引作:“隴西有Г舊卒五百人,兵馬使牛雲光主之。雲光謀作亂,不克,率其眾奔朱Г。道遇Г使,以偽詔除皋禦史中巫,因與之俱還。皋受其命,謂雲光曰:‘受命必無疑矣,可悉納器械,以明不相詐。’雲光從之。翌日大饗,伏甲盡殺之,立壇盟主將。Г複許皋鳳翔節度使,皋斬其使。行在聞之,人心皆奮,乃除隴州刺史、奉義軍節度使。及駕還宮,乃授兵部尚書、西川節度使。延賞聞之,將自抉其目,以懲不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