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倫敦時,徽因寫給徐誌摩一封信,信裏是那首《情願》:
我情願化成一片落葉,
讓風吹雨打到處飄零;
或流雲一朵,在澄藍天,
和大地再沒有些牽連。
但抱緊那傷心的標幟,
去觸遇沒著落的悵惘;
在黃昏,夜半,躡著腳走,
全是空虛,再莫有溫柔。
忘掉曾有這世界;有你;
哀悼誰又曾有過愛戀;
落花似的落盡,忘了去
這些個淚點裏的情緒。
到那天一切都不存留,
比一閃光,一息風更少
痕跡,你也要忘掉了我
曾經在這世界裏活過。
他們有太多的理由相愛,在一起的日子總是美好的,像詩歌,屬於兩個人的浪漫詩歌。再次相見的日子他們如水般清淡交往,像沒有發生過康橋之戀,但也好像從來沒有分開過。
也許,她真的希望未在他的世界出現,讓他徹底忘記,這樣他們都會幸福快樂。徐誌摩後來又有了陸小曼,還有紅顏知己淩淑華。泰戈爾曾經評價說淩淑華和林徽因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可是為什麼誌摩唯有對這首詩念念不忘呢?
和徐誌摩身邊的其他女子相比,林徽因兼有張幼儀、淩淑華、陸小曼的溫婉、細膩、聰慧、樂觀、端莊、開朗,她是那個時代的詠歎調,是智慧與美麗的化身。
雖然已經時過境遷,但在她的心裏,還記得那年的康橋之戀,是他敲開了她少女的心扉,在她的世界構築了一個粉紅色的夢,如果不是她渴望那一世平靜,她就不會輕易轉身。她的心裏對徐誌摩懷著愧疚,因為徐誌摩為了她離婚,拋棄了張幼儀,雖然她已經名花有主,他也依舊對她念念不忘,永遠藏情。
愛情,總是盲目的,就那麼一瞥,就知道你是我最想找的那個人。
愛情,有時候也讓人心傷,有的人耗盡一生,卻換來一句“不愛”。
或許,愛情本就是這世界上最不公平的事情。癡情的人總希望用自己的愛證明愛是公平的,到最後卻換來癡癡的想念。
徽因這個女子,就像天邊那輪散著光暈的明月,清冷憂傷地照著今人。她和誌摩都生長於江南,他們都浸潤了江南的風情,所以異國的一相逢,便找到了彼此眼中的自我。她就像一個魔女,即使離去也沒有讓誌摩恨她,相反,還寫下了無奈之語:“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的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說明他知道了,即使得不到,這也是命中注定,無可奈何之事。
誌摩愛徽因愛得包容,他把她的離去當作小女孩的任性,當作她的害怕逃避,他以為離婚了就可以追求徽因,可是他忽略了徽因不是那種單純的女孩子,她是非常理性有主見的女性,所有的一切都在她心裏已經定了性。
誌摩可以稱得上是中國的雪萊,可是在戀愛的時光裏,麵對那個比自己還成熟的女子,他也有太多的無奈。林徽因對徐誌摩的感情,可以從很多地方表現出來,因為感情是無法徹底抹去的,就像我們也可能有自己曾經深愛卻不能相守的人,即使是過了幾十年,那個人依然會珍藏在你心裏最美的角落。
梁從誡曾經說過一段話,“徐誌摩的精神追求,林徽因完全理解,但反過來,林徽因所追求的,徐誌摩未必理解……”所以林徽因沒有選擇徐誌摩,因為這就是症結,是命裏注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