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神峰通考1(3 / 3)

坤造:

癸卯甲子乙巳癸未

富夫女克製克星格

楠曰:乙未逢庚便作夫,傷庚丙火氣盈餘。火神未上重相見,見火傷庚壽必殂。

乙木生於子月,用巳中庚金為夫星,則夫星得生於巳也。所以富出紅縷,原日主不弱,能任夫星。不合遇入丙寅,夫星克製重重,患瘵死也明矣。

坤造:

辛醜乙未戊戌庚申

貧夭女見夫受製格

楠曰:夫星子宿兩星期,最是誇苗實不成。枯木不堪金過克,早行金運壽先傾。

戊生未月,乙木夫星透出,俗儒推其夫明子秀,不知乙木被金破之。未中乙木,被醜中辛金破之,夫星受製太過,雖有庚金子星,夫星既製,子安可生乎?大運入酉,乙木損重,自縊死矣。

坤造:

壬戌辛亥甲子丙寅

貴而早寡金輕火重

楠曰:夫明子透透天幹,運入西方福自完。最恨南方金受製,不堪鏡破舞孤鸞。

甲木生亥月,夫子星透天幹,日主有根,樂堪任矣。夫何夫星頗弱,運入西方星生旺之地,夫登科甲,官至禦史。運入南方,火製辛夫太過,入未夫死而孀居也。丙午火氣盈甚,帶疾而終驗也。

坤造:

丁巳戊申丁巳乙巳

夭女官輕製重

楠曰:丁逢戊土太重重,壬水重遭克製凶。戊運不宜重見土,中間早已失行蹤。

丁火,以壬水為夫也。夫何戊土四重,克製太過,雖巳有庚金,亦不能生之,大運入戌,又見戊土,一勺之水,豈勝眾土之攻乎?患癱疾而死,蓋為丁火身衰,見土泄弱精英也。

坤造:

丁酉壬寅辛巳丙申

貴女命去留官格

楠曰:殺星得製獨留官,官殺相停兩得安。最喜南方官旺也,時師莫作等閑看。

辛金生寅,本畏丁火為殺,得丁壬化之。更畏丙火官星太重,喜有申中壬水,衝去月上丙火,獨存時日丙火為夫星。原夫星氣弱,喜行甲乙丙丁旺夫之地。夫作廉使,其貴宜矣。

坤造:

甲辰甲戌癸未壬戌

孤夭女土重木輕格

楠曰:癸生戌月土重重,甲製幹頭返有功。大運不宜重見土,再行土運壽年終。

癸水生戌,夫何年月日時俱有土旺,水強進氣,亦不能勝眾土也。早行壬癸,水滋木旺克土。母夫家富,但四庫太多,生子不良。運入未字,土神太重,嘔血而死。

坤造:

丙午辛醜甲戌己巳

楠曰:甲木逢辛本作夫,庚辛夫旺木神桔。豈宜再入西方運,孤苦貧寒壽早殂。

甲戌日主,四柱官殺太盛。本以官星為夫也,夫星太旺,變為克身之殺也。運入西方,官殺重見,克子夫淫賤,為身不由己,而從人也。運入申運,殺重死矣。世入不知,謬以八敗而責其不美,殊不知八字本然不美也。

坤造:

癸醜己未戊辰庚申

貧夭女命未輕製重

楠曰:戊土分明賴木扶,木星入庫兩模糊。不堪再入西方運,貧夭應知賦稟枯。

戊土生未,未星入墓,再加醜字衝之,辰中雖亦有乙木,庚申金帖克牛山之木,安得為美乎?運入西方,綠窗貧女,夫出遠遊,入酉會金,損傷乙木夫星服藥而死,宜矣。

坤造:

庚午戊寅己酉甲子

先富後孤貧夫弱被製格

楠曰:己生寅月正初旬,木嫩逢金太損神。運早北方夫子秀,西方運入受孤貧。

己生寅月,甲木夫星得祿,豈不美乎?夫何生在立春後一二日,甲木柔嫩,年上庚金露出,酉中又有辛金,其木極衰矣。早行丙子乙亥甲運,衰夫得生。旺夫生子,富足金珠。一入西方運,夫星受製,夫子俱死,而孤貧也。

坤造:

丁巳丁未乙未庚辰

布政妻命火重金輕

楠曰:乙逢庚旺旺夫星,火重傷金理自明。自信柱中夫子秀,重重封贈豈常人。

乙木未月,夫子兩星明透。且日主有根,則夫子兩星能任矣。運入西方,相夫相子,俱登雲路。運入北方,見水破火存夫,享受褒封,其理然也。

時上一位貴格

楠曰:時上一位格,蓋取時一點殺星。若日幹生旺,時上有殺,則用之為時上一位貴。若身旺殺衰,喜殺旺運,富貴多子,蓋殺乃子星也,身旺能任其子也,若日幹弱,時上殺旺,怕行殺旺及財運,正謂時逢七殺趕身衰,則主貧賤無子。殺能克身,不能生子,正謂時逢七殺本無兒。若時上有殺,亦要先安置殺星,或製去之,或合去之,方可用月上用神。如不曾克製此殺,即當把時上殺為用神,月上雖有印星財星,亦不能用。故格格推詳,以殺為重。前人立言,說不分明。

補曰:時上為官,即時上一位貴格也。如陽見陽幹,陰見陰幹,相克是也。透出為妙,隻許一位,四柱不許再見。若年月日又有,收為辛苦勞碌之命也。要本身自旺如甲寅,自生如甲子之類,又要製伏,有製則為偏官,無製則為七殺。又要製伏得中和,一位七殺,卻有兩三位製伏,是為太過。雖有學問,不榮仕路,乃是貧寒一老儒。故《喜忌篇》雲:“偏官時遇,製上伏太過,乃是貧儒。”四柱製伏多,要行七殺旺運,或三合得地,可發。若原無製伏,要行製伏之運,可發。如遇殺旺,無以製之,則禍生矣。則偏官為人性,重剛執不屈,傲自譏,膽氣雄豪。月偏官亦然。

又補曰:食神製殺,化鬼為官,因宜權貴。所謂食居先,殺居後,功名兩全是己。羊刃合殺,變凶為吉,亦能權貴,所謂甲以乙妹妻庚,凶為吉兆中是已。

又補曰:食神製殺,不宜逢梟則禍,故日食神製殺逢梟,不貧則夭,羊刃合殺,不宜財多,南多必咎,故曰,財生殺黨,夭折童年。

又曰:食神固能製殺,而傷官亦能製殺,便傷官不如食神之力。夫羊刃固能合殺,而傷官亦能合殺,但傷官不如羊刃之勢顯。陽日傷官能製殺,而不能合殺,如甲日見丁為傷官,能製庚金之殺,而不能合庚是己。陰日傷官能合殺,而自克製殺,如乙日見丙為傷官,難合辛金之殺,自能製辛是已。

己曰:殺一也,而馴服為用有二,製與化是也。製殺者,食神也,所謂服之以力也。化殺者,印綬也。所謂服之以德也。與其製之以力,不若化之以德,故《通明賦》雲:“製殺不如化殺高。”製化不可並立,有製不必有化,有化不必有製。倘若化神弱,製神強,施恩有不足之怨,化神旺,製神衰,臨事無禁製之能。

古歌雲:時上偏官一位強,本身健旺富非常。年月並無官財殺,獨於時位最相當。

又曰:時上一位貴,藏在支中是。日主要剛強,利名方有氣。

補曰:此言時支偏官,如甲逢申時,乙逢酉時之類,乃藏在支中者也,日主強旺,名利必振,惟忌身弱,百力不能勝也。

又曰:時上偏官喜刃衝,身強製伏祿豐隆。正官若也來相混,身弱財生主困窮。

補曰:時上偏官,如甲日見庚幹,乙日見辛幹之類,不怕衝刑羊刃故也。

《繼善篇》又雲:“時上官喜刃喜衝,”日主生旺,年月有食製伏,所謂食居先,殺居後,功名兩全,爵祿豐厚,不喜正官來混。有兄不顯其弟,加以身勢衰弱,財生殺黨,必主貧寒困苦,所以不遂。

又曰:時上偏官一位強,日辰自強貴非常。有財有印多財祿,注定天生作棟梁。

補曰:時上偏官,隻喜一位,四柱中不要再見。日主自旺,如甲寅乙卯,或生於寅卯日之類,則身殺兩強,富貴過人,有財則時殺有根,有印則化殺生身,財馬官祿,自然興旺。

又曰:時逢七殺是偏官,有製身強好命看。製過喜逢殺旺運,三方得地發何難。

補曰:時逢七殺,乃是時上偏官格。身旺有製,如有一位殺,則有一位製,乃有貴人。文章振發,當作好命看。若有兩三位製人太,則為製伏太過,逢殺旺三合,得地之運,其發達也,勃然不可遇。苟製伏太過。而又不能行殺旺之運,雖文過李杜,終不能顯。

又曰:無理製伏運須見,不怕刑衝多殺攢。若是身衰惟殺旺,定如此命是貧寒。

補曰:偏官有有製伏,不宜運再見。若當生原無製伏者,喜行製伏運,月上偏官,怕刑衝多殺之攢。時上偏官,不怕三刑六害羊刃衝破,多殺攢聚,惟喜身強殺淺。若是殺重身輕,終身有損,縱不夭壽,定是貧寒。

又曰:時逢七殺本無兒,此理人當仔細推。歲月時中知有製,定知有子貴而奇。

補曰:時上偏官建祿,主克子。若歲月中有食神製伏,或刃合,不惟有子,而且貴。故曰:時上偏官有製,晚子英奇。

《四言獨步》雲:時殺無根,殺旺取貴。時殺多根,殺旺不利。

補曰:且如庚用丙為殺,生於寅,旺於巳午,庫於戌,乃殺之根也。《格解》以為根,亦是。若時幹虛露,既無根氣,又無財生,運動殺旺,富貴可得,如三合得地,既多要根氣,又有財生,再行殺旺之鄉,反不利,而貧苦者多矣。

乙醜乙酉辛巳甲午

東鄉徐少初貴命金火相停金重火輕格

楠曰:辛金坐酉旺成行,火練秋金大異常。金旺火輕宜火運,少年早折桂枝香。

辛生酉月,喜得酉醜全成金局,喜得時上一點火神得祿,時上一位貴也。明矣。大抵金氣全局,金氣還勝,所以行午運,甲午流年,中鄉試,聯登黃甲。有乙未年生人,少了一點金,午字運不好,所以金宜旺也。

丁亥壬子辛巳丁酉

臨舒尚書貴命金白水清水製火過格

楠曰:辛生子月水金清,留殺衝官格局明。金冷水輕重畏水,宜行火運展經輪。

去留舒配,用格明矣。年上七殺,壬水去之。日上正官,亥中太壬水去之。惟存時上丁火,作時上一位貴格。但十一月之火,風寒之候,火氣衰弱為病,畏金水之鄉,宜丙丁戊己之運,真貴人也。裝蓋丙丁能助起衰殺也,戊己能製壬癸水也。

附官殺去留雜格

《喜忌篇》雲:類有去官留殺,亦有去殺留官。

補曰:此乃五行遇月支偏官節中兩句。《格解》不明,摘附於此,全己論在偏官格下。《三車一筧》論官殺去留之說,亦附於此,有可去官留殺者,即以偏官論。有可去殺留官者,即以正官論。凡看去官留殺,去殺留官者,要看四柱中官殺孰輕,天幹透出者易去,月支所藏者難雲,須得四柱去官殺之物眾而有力,方才支得。去官殺之物,傷官食神是也。

《喜忌篇》雲:神殺相絆,輕重較量。

《繼善篇》雲:歲月時中,大怕官殺混雜。

《易鑒》雲:天地人元分五音,陰陽妙決審其真。去留舒配須參透,福中間間理自明。

《萬金賦》雲:官星怕行七殺運,七殺猶畏官星臨。官殺混雜當壽夭,去殺留殺仔細尋。

留官去殺莫逢殺,留殺去官莫逢官。官殺受傷人必夭,場宜財格定前程。

《三車》雲:合官星不為貴,合七殺不為凶。何與?日經言合官星,柱中閑神合去官星,所以不為凶。又曰:大抵凶神有物合去,則反凶為吉。吉神有物合去,則反吉為凶。凶神:七殺、羊刃、劫財、偏印、梟神、傷官之神是也。吉凶神殺,又看格局,喜何神,忌何神,不可執一而論。

《集說》雲:貪合忘殺,貪合忘官。如六癸日生人,幹頭透露己字,乃是癸家七殺。如再甲字,乃是己家合神,則合去己字,不為殺矣,此謂貪合忘殺,陰日以傷官而合也。又如六壬日生人,幹頭出己字為官星,如見甲子透出,乃是己家全神,合去己字,不為官星,此謂貪合忘官陽日以食神而合屆。

又雲:壬水相逢陽土時,心懷仇怒起爭非。忽然癸水來相救,合住凶頑不見威。

補曰:陽水時逢戊土之類,性情如虎,急躁如風,其常懷不平之氣,偏爭好鬥,忽然癸水之妹,全戊土之殺,則殺頑之氣自消,而威暴不施。如無癸妹來合以救之,則剛暴不己,不免為屠兒獄劊之徒,何嚐有惻陷心也哉。

又曰:壬逢己土欲為官,驀被青陽起訟端。引誘合將真貴去,致令受挫萬千般。

此貪合忘官之例也,蓋亦以食神而合官。

補曰:青陽謂甲木也,真貴謂己土之官也。蓋言壬水以己土為官貴,怕傷怕合,苟被甲木合官星而傷之,則貪合忘官。將見忠信而為仇爭,而訟獄之端起,真貴去而為下賤,而萬般之辱受矣,所謂合官星不為貴是己。

又曰:官殺相連隻論星,年幹有官,而月幹有殺,年幹殺星,而月幹有官,是謂相連,辦以殺論。年上為官,時上為殺,年上為殺,時上為官,是謂各分,乃為混雜。食神重犯,如甲見二丙,三合為傷官,疊見官星,如甲見二辛,地支重見,隻以殺論。殺在幹,官在支,是謂露殺藏官,乃以殺言。官在幹,殺在支,是謂露官藏殺。隻以官論,身勢強健,則力能勝此官殺,多為清貴之言,若身弱無氣,官殺重逢,則禍咎之來,是特一端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