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和人爭論沒好處(2 / 2)

用爭論的方法來解決問題,即使你獲勝了,也隻是傷害了別人的自尊,根本交不到任何朋友。因此個人修養高的人,提出意見時總是盡力避免爭論的。

就如同魯迅對年輕人的提拔與指正絕不會直接指出,反而會用一些類似“黑水潭”的比喻讓對方自己意識到,都是不會傷害別人自尊的做法。當然,不可否認的是,這其中不僅有自我修養的提高,也存在著一些技巧:

一是允許別人有不同的意見

有這樣一句話:“當兩個朋友總是意見相同的時候,其中一個就不需要了。”人的思維不可能是絕對的完整和全麵的,總有一些客觀或主觀的原因讓你有所忽略,那麼,有人給你提出來可謂是一件好事,提醒你注意,使你下次避免犯下更大的錯誤,你真的應該衷心地對他說謝謝。不同的意見絕對不是引起爭論的好理由。

二是要冷靜地思考

人最基本的生理反應,就是自衛。一旦遇到對抗或者是攻擊的時候,直覺就會讓你首先要去自衛,要為自己找理由去辯護,這就是爭論的開端了。因此,應該先冷靜地聽完對方所有的觀點,客觀地分析和思考,說不定就真的能從中獲得極大的益處。不要急於做出第一反應,這時冷靜是最好的。

三是不要害怕承認自己的錯誤

如果發現自己真的有錯,絕對不要再試圖為此找理由開脫,那隻會欲蓋彌彰。誠實地向對方承認自己的錯誤,並且請求他的諒解,別人是無法拒絕的;也就會解除他的武裝,使他不再步步為營,也就能讓你繼續冷靜地去找出解決問題的更好方法,而不至於爭論起來。

四是給自己留出思考時間,甚至不妨答應考慮對方的觀點

這種同意絕對是出於真心的,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應當意識到自己思維的局限性和易僵化性,所以要時時保持謙虛學習的態度和多聽取他人意見的心態。對方提出的觀點極有可能存在正確的一麵,如果暫時不能做出判斷,那麼就應該答應再花時間多考慮他的觀點,防止自己犯錯,也讓他人覺得受到尊重,爭論就不可能發生了。

五是何妨求同存異

有的爭論,到最後雙方發現其實彼此的觀點中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完全沒有必要去為此而爭執不休。然而,因爭論對感情的傷害已經造成,不可挽回,豈不是件憾事。因此,在最開始就去尋找雙方的共同點,既能保持雙方的良好關係,又有利於找到靈活解決的方法。

正如托馬斯·傑弗遜所說:“在原則問題上堅守立場,在極端問題上靈活處理。”

一位名人曾說過,“爭論的背後往往孕育著危險”。此話確實一點不錯。與人交流中難免會出現意見不一致的時候,假如你隻知道自顧自地喋喋不休,全然不顧他人的感受,對方就會認為你是個狂妄自大的人而不願與你交往,甚至會因為爭論時的過激言語刺傷自尊心,引起雙方的矛盾。因此,我們應當盡力避免爭論、多聽聽別人的意見,這樣別人才會願意親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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