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讓我們活得更精彩(1 / 1)

凡兒童自己能夠做到的,應該讓他自己做;凡兒童能夠自己想到的,應該讓他自己去想。這是父母不得不轉變的觀念。孩子從一出生就是一個獨立的人,他們在積極探索周圍的世界,可是,父母無條件的包辦代替,使孩子形成一種錯誤認識:什麼事情都應該是父母做,不用自己動手做的。讓孩子學會做“人”,必須從學會做一個獨立的“人”開始,從而讓孩子感知生命存在的意義。

有兩個相似的鏡頭。第一個片斷:在廣場上,一個蹣跚學步的孩子一不小心跌倒了,身後的爸爸媽媽急忙跑上來,把他扶起來抱在懷裏,嘴裏不停地說“寶寶乖……寶寶不哭”之類的話,而孩子還是委屈地哭個不停。

第二個片斷:一對外國夫婦領著一個一歲多的小孩在公園玩,夫妻兩個交談的時候,孩子不小心掉進了一個小水坑,哇哇大哭,但父母卻不理,過了一會兒,小孩子掙紮著從水坑裏爬出來,渾身是泥,不哭不鬧地在水坑邊玩耍起來。同樣的畫麵,不同的處理方式,必然有不同的結果。

世界上的萬物都是有生命的,它們都按其不同的生命方式存在著。少兒時期是孩子們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萌發時期,而現在的獨生子女,個個都是家中的“小皇帝、小太陽”,他們飯來張口,衣來伸手,樣樣事情都由長輩包辦代替。所以對於許多孩子來說,常常表現出對成人有較強的依賴性、獨立性比較差、意誌力薄弱的現象。

不要什麼都為孩子做好,當父母試著放開手,讓孩子自主地去做,第一次也許做不好,但以後就會做得又快又好。千萬不要做包辦父母,放開手為孩子創造做事的機會和平台,孩子才能有自立能力,父母們也會少些麻煩。

首先,但凡孩子能獨立完成的事就不要替他去做,就好像要讓孩子學會走路,你得先放開手一樣,當然,一旦決定“放手”了,就要堅持下去,不要看到孩子做不好事情就又去插手。

其次,“不經一番嚴霜苦,哪有梅花撲鼻香”,真正愛孩子就要放手讓孩子獨立闖蕩,這樣孩子才能在風雨磨煉中成為有用的人才。

最後,希望孩子在自主活動中一帆風順是不可能的,父母應當“狠”下心來,讓孩子學會照顧自己,隻有富於自立精神的孩子才能成長為使自己幸福的人。

未來是屬於孩子的,孩子未來的路要靠他們自己去走,未來的生活要靠他們自己去創造。我們應循序漸進、耐心引導孩子,多給孩子自己去嚐試體驗的機會,培養孩子做一個獨立的“人”,產生熱愛生命、保護生命、關愛生命的意識,使孩子具有良好的個性、積極向上的情緒和初步的自我責任感,進一步感悟生命的意義。另外在培養過程中應積極鼓勵孩子的每一點進步,幫助他們樹立自信,使他們具有較強的社會適應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去勇敢地麵對問題、解決問題。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