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漢書 卷四(2 / 3)

幾個月後,薛宣代替張禹擔任丞相,受封為高陽侯,食邑一千戶。薛宣任命趙貢的兩個兒子擔任丞相府掾史。趙貢,是趙廣漢哥哥的兒子,也是一位能吏。薛宣擔任丞相,丞相府受理的申訴案件,不滿一萬錢的,不移送公文,此後均按照薛宣的規定執行。可是朝中有些官員譏諷薛宣,認為薛宣處理政事過於瑣碎,抓不住要點,不能稱為賢相。當時成帝喜歡儒術,薛宣經術膚淺,成帝也不喜歡。

過了一段時間,廣漢郡的盜賊蜂起,丞相、禦史大夫派府中掾史前往追捕,但遲遲不能平定。成帝於是拜河東郡都尉趙護為廣漢郡太守,按照軍法行事。幾個月後,斬殺賊首鄭躬,招降數千人,才最終平定盜賊。恰好邛成太後駕崩,喪事辦得過於倉猝,當地的官吏催收賦斂,要求盡快完成。再後來成帝聽說了此事,認為是丞相、禦史大夫的過錯,遂製冊書,免去薛宣的丞相職務,說:“君擔任丞相,前後出入六年,在丞相任上,本應該有忠孝行為,堪為百官表率,朕還沒有聽說過。朕不聖明,災異多次顯現,糧食連年歉收,倉廩空虛,百姓饑饉,流離失所,因為疾疫而死去的百姓,成千上萬,竟發展到有人相食的地步,盜賊蜂起,群臣不能恪盡職守,這是朕德能不夠,股肱大臣選擇不當的結果。在此前,廣漢郡群盜肆虐,荼毒當地官員百姓,朕為此而憂慮,多次問君,君不能實事求是地告訴朕。西部的幾個州被阻斷,朝廷幾乎不能控製。三輔官員,仍然賦斂無度,酷吏朋比為奸,盤剝百姓,朕為此而下詔,讓君處理此事,郡卻敷衍了事,沒有認真的態度。九卿以下的官員,都秉承君的旨意行事,也陷入欺謾之中,君要為朝政的混亂負責!有關部門彈劾君任職懈怠,帶頭欺上瞞下,有傷風化,不能再總領百官,統率四方。朕不忍心將君置於法官麵前,請交還印綬,辭官回家。”

在當初,薛宣擔任丞相,翟方進擔任丞相司直。薛宣知道翟方進是位有名的大儒,有宰相器度,因此與翟方進的關係很好。再後來翟方進果然代替薛宣做了丞相,感念薛宣的舊恩,在薛宣被免職二年後,舉薦薛宣,說薛宣通曉法律條文,熟悉國家製度,此前所犯下的錯誤不大,還可以為國家效力。成帝再次征用薛宣,同時賜予薛宣高陽侯爵位,享受特進恩賞,位置在成帝的老師安昌侯張禹後麵,兼任宮中給事,處理宮中的尚書事務。薛宣複位後,受到尊重。任職幾年後,因為牽扯進定陵侯淳於長的案子,再次被免職回家。

在當初,薛宣有兩個弟弟,薛明、薛修。薛明官至南陽郡太守。薛修曆任郡太守、京兆尹、少府,善於與人交往,在州中的名氣很大。後來他們的後母就與薛修住在一起。薛宣擔任丞相時,薛修是臨淄縣令,薛宣去接後母,薛修不讓薛宣接走。再後來後母病死,薛修辭去官職,為母親守孝。薛宣對薛修說守孝要三年時間,很少有人能夠做得到,兄弟二人為此而爭執,薛修最終守完三年孝,也因為此事,兄弟二人不和。

再後來,哀帝繼位,博士申鹹兼任宮中給事,申鹹也是東海郡人,攻擊薛宣不能奉養母親,不為母親守孝,沒有骨肉親情,此前以不忠不孝被免職,不應該繼續作為列侯,上朝侍奉皇帝。薛宣的兒子薛況是右曹侍郎,多次聽到申鹹對父親的詆毀,於是花錢買通門客楊明,讓楊明毀掉申鹹的臉,讓他不能再做官。當時司隸校尉空缺,薛況擔心申鹹會繼任這個職位,遂讓楊明在宮門外攔住申鹹,將他的鼻子嘴唇砍破,身上有八處刀傷。

案件交予有關部門審理,禦史中丞彙集眾人的意見,上奏:“薛況是朝中大臣,父親曾經做過宰相,兩次受封為列侯,不相互告誡,秉承教化,反而為骨肉間的事情而猜疑,薛況無端懷疑申鹹受了薛修的調唆,誹謗薛宣。申鹹所講的事情,盡人皆知,薛宣所作的事情,有目共睹,皇上也知道。薛況知道申鹹在朝中兼任給事,擔心申鹹會擔任司隸校尉,檢舉薛宣,於是收買楊明,在宮闕門口公然攔住申鹹,在光天化日之下,眾目睽睽之中,楊明將朝廷的近臣砍傷,妄圖堵塞朝廷的視聽,掩蓋大眾的議論。行為殘忍,令人發指,致使萬眾嘩然,四方震驚,這與百姓因為泄私憤而爭鬥不同。臣聽說,尊重皇上的近臣,就是尊重皇上,因為他們每天接觸皇上。禮製規定,經過公門,要下車。看到君主的車馬經過,要手扶車上的橫木,以示恭敬,君王的牲畜尚且要受到尊敬,更何況是近臣。《春秋》大義,品質、意念惡劣,即使傷害他人有理,也不能逃脫死罪,侵犯皇上近臣的這種惡行,絕對不能助長。而且薛況是主謀,楊明動手傷人,意念、行為均非常惡劣,犯下大不敬罪,楊明也要受到懲罰,與薛況一樣,判處殺頭示眾罪。”廷尉直認為:“法律規定,‘鬥毆以刀傷人,應該判處完罪或者城旦罪,蓄謀傷人,罪加一等,與預謀的首犯同罪。’詔書中並沒有講詆欺也要獲罪。古人講:‘不是因為道義而打傷別人,與打人致傷者同罪,是因為毫無道理地傷害他人。’申鹹和薛修的關係很好,卻多次講薛宣的壞話,散布流言蜚語,不能說他做得都對。薛況傷害申鹹,是因為申鹹以惡言傷害自己的父親在前,安排司隸校尉的職務是聽說在後,此前已經早有預謀,催促楊明趕快動手,並不是擔心申鹹要擔任司隸校尉,才策劃傷人。雙方是為了私事而爭鬥。即使是在掖門外的大路上砍傷了申鹹,這與百姓械鬥,並沒有什麼區別。殺人者死,傷人者刑,古今一樣,即使在三代,也是這個判罰標準。孔子說:‘做什麼事情都要正名。’名不正,則刑罰不能公正;刑罰不能公正,則百姓就會無所措手足。此次犯罪,薛況是首惡,楊明動手傷人,是大不敬,這與公私沒有關係。《春秋》大義,要按照犯罪的成因來定罪。這次犯罪的成因,是因為薛況看到父親遭到他人誹謗而憤怒,並不是因為其它罪惡。一定要加上詆欺罪,將一個普通的刑事案件,追究成為死罪案,將人判處死刑,這也違背了皇上的明詔,不符合法律懲治犯罪的本意,不能這樣做。聖王不以憤怒而增加懲治的標準。楊明應該以被人收買,傷害他人來定罪,與預謀者薛況一樣,降低爵位,改判完刑為城旦刑。”哀帝將這兩種意見交予朝中的公卿大臣們討論。丞相孔光、大司空師丹,認為禦史中丞的意見對,從將軍以下到博士議郎,認為廷尉的意見對。最終薛況減罪一等,被流放至敦煌郡。薛宣因為兒子犯罪,與自己有牽連,遭到免職,被貶為庶人,回到故裏,在家中去世。

薛宣的兒子薛惠也是二千石官員。最初薛惠擔任彭城縣令,薛宣從臨淮郡調任陳留郡,路過彭城縣,看到縣裏的橋梁郵亭遭到損壞,沒有得到及時修理。薛宣因此知道薛惠的行政能力不行。薛宣在彭城縣逗留幾天,在官邸中巡視,處理生活用具,觀看館舍後麵的菜園,始終不問薛惠職務上的事情。薛惠心中清楚,自己在縣裏的治理不合父親的心意,於是派門下掾將薛宣一直送往陳留郡,然後覲見薛宣,代替薛惠詢問薛宣,為什麼在彭城縣館舍,不向兒子薛惠教導一些為官的道理。薛宣笑著說:“為官之道以法令為老師,向法令詢問就可以了。能力行與不行,在於人的天賦,這怎麼能夠學得會?”眾人傳言,均認為薛宣說得對。

在當初,薛宣第二次受封為侯爵,妻子去世,宣帝的女兒敬武長公主正在寡居,成帝詔令薛宣娶公主。等到薛宣遭到罷免官職,貶回原籍,公主卻留在了京師。再後來薛宣去世,公主上書,希望能夠迎回薛宣的靈柩,葬在成帝的陵寢地延陵縣,奏請獲得批準。薛況私自從流放地敦煌郡返回長安,碰上大赦,留在長安,與公主私通。哀帝的外戚丁氏、傅氏在朝中正在顯貴,公主依附他們,而疏遠了王氏,在平帝元始年間(公元1-5年),王莽在朝中自封為安漢公,公主為此事而出言不遜,傷害到王莽。薛況與呂寬的關係很好,在呂寬的案件中,呂寬遭到懲治,王莽連同薛況一起懲治,將薛況的其它罪行一並歸案,派使者以太皇太後的詔令,賜給公主毒藥。公主憤怒地說:“劉氏孤弱,王氏專擅朝政,排擠劉氏宗親,那裏有嫂子幹預妹妹閨房中的私事,強迫妹妹自殺的?”使者站在旁邊逼迫公主,公主遂飲藥而死。而後薛況被斬首示眾。事情過後王莽欺騙太後,說公主暴病而死。太後想親自去吊唁妹妹,王莽堅決勸止,才沒有去。

朱博,字子元,杜陵(宣帝的陵寢)縣人。朱博的家中貧窮,年輕時朱博在縣裏當差,後來擔任亭長,喜歡結交少年賓客,在一起搏擊,比試武藝。再後來朱博升任為功曹,為人狹義、勇敢,追隨士大夫,不避風雨。在當時,前將軍蕭望之的兒子蕭育、禦史大夫陳萬年的兒子陳鹹,均為公卿子弟,也因為才能而知名,他們都是朱博的摯友。當時的各個皇陵縣,屬於太常管轄,朱博以太常掾身份,監察官員是否廉潔,後來補任為安陵(惠帝的陵寢)縣丞。繼而辭官職來到京兆,曆任曹史列掾,又出京城擔任督郵書掾,朱博所任職的地方,均有政績,為人所稱道。

陳鹹當時擔任禦史中丞,因為泄露宮中談話,被逮捕入獄。朱博辭去職務,步行來到廷尉監獄,在獄中伺候陳鹹。陳鹹由於在獄中受到毒打,遍體鱗傷,朱博假扮作醫生入獄,看望陳鹹,了解清楚陳鹹為什麼入獄。從監獄中出來後,朱博改換姓名,為陳鹹奔走呼號,為此受到過幾百下鞭打,陳鹹得以免除死罪。此後陳鹹從監獄中釋放出來,朱博也因為此在朋友中享有盛名,再後來在郡中擔任功曹。

此後,成帝繼位,大將軍王鳳在朝中執掌朝政,奏請皇帝,任命陳鹹為將軍幕府長史。陳鹹推薦蕭育、朱博在將軍幕府中擔任官職,王鳳對朱博很有好感,推薦朱博擔任櫟陽縣令,又轉至雲陽縣(昭帝的母親雲陵所在地)、平陵(昭帝的陵寢)縣,在二個縣先後擔任縣令,以政績突出轉任為長安縣令。治理京師有很好的政績,朱博升任為冀州刺史。

朱博原來是武吏,不懂得法律條文,擔任刺史之後,要在州部巡視督查官員,在路上,有官吏百姓數百人攔路告狀,官衙中擠滿了人。屬下從事請求留在府衙中,登記那些要告狀的人和他們的冤情,登記完畢後再走,想借此從旁觀察朱博處理政事的能力,朱博心中明白,吩咐外邊準備好車馬。從事說,車馬已經準備好,朱博出門上車,會見告狀的人,讓從事明確告知那些告狀的官吏與百姓:“告狀牽涉到縣丞尉的,刺史不受理,不監察黃綬帶的官員,各自直接到郡裏伸冤。告狀牽涉到二千石墨綬帶官員的,等待刺史巡視完畢,直接到州部刺史治所呈遞狀子。如果百姓受到官吏冤枉,或者是有關盜賊訴訟的案件,各自到所屬縣地方衙門直接投訴。”朱博坐在車子上,將大小案件很快處理完畢,四五百人先後離去,如同神助。官吏百姓大驚,沒想到朱博處理問題如此果斷。再後來朱博調查,果然是老從事從中挑唆百姓聚會。朱博殺了這位從事,州郡中的官民從此畏懼朱博的威嚴。再後來朱博擔任並州刺史、護漕都尉,繼而升任為琅琊郡太守。

齊地風俗,百姓做事情舒緩,喜歡養名,朱博剛到琅琊郡中視事,右曹掾史即告病請假。朱博問其原因,回答是:“惶恐!按照舊例,二千石官員上任後,要先派官吏到家中來慰問,然後才能起身上班。”朱博聽到這樣的解釋,氣得吹胡子瞪眼,拍著桌子說:“難道齊地小兒真地把這當作慣例啦!”於是朱博召見各曹掾史、書佐和各縣的主要官吏,挑選合適的人,再重新安排職務,將那些請假,等候慰問的官吏,一律免職,脫下官服,趕出郡府衙。一郡人大驚。過了不久,門下掾史貢遂是齊地有名的耆老大儒,教授數百個學生,拜見太守時行動遲緩。朱博告訴主簿:“貢老先生不懂得官吏應該遵循的禮儀,主簿教他如何拜見太守,什麼時候教會了,什麼時候停止。”朱博又告誡屬下功曹:“府衙的官屬大多穿著博衣大褲,不像樣子,從今天起,掾史們穿的衣服要離地三寸。”朱博特別討厭儒生,朱博所任職的郡,一定要免去議曹,說:“幹嗎要設置議曹!”那些讀書人、儒生官吏有時候要向太守彙報工作,常引經據典,朱博一聽就煩,朱博說:“我是漢朝廷委任的太守,按照三尺律令行政辦事,講那些聖人的道理幹什麼!把這些道理帶回家去,等到堯帝、舜帝再世後,再講給他們聽。”朱博就是這樣羞辱那些儒生。在太守任上幾年,朱博徹底改變了齊地的風俗,郡府中的掾史,也與楚地、趙地其它地方的官吏一樣,按照官禮行事。

朱博治理郡縣,常責令屬縣任用當地豪強,讓他們擔任縣中的大吏,無論文武,量才錄用。縣裏有盜賊或者其它非常事情,朱博即會以公文形式,責怪地方沒有盡力。一旦地方盡力而且有效,則會厚加賞賜;如果狡黠,敷衍了事,則即刻處罰,因此當地豪強俯首聽命。姑幕縣有一夥兒賊人,八人在縣府中報仇滋事,全部在逃。縣長官吏隻好呈遞文書,向郡府彙報案情,郡府的賊曹掾史自報奮勇,要前往姑幕縣去處理此案。朱博將案子壓了下來。功曹的屬下又請求前去,還是沒有批準。於是郡府中的郡丞來到朱博的住所,朱博接見郡丞掾,說:“縣裏有他們自己的長吏,郡府不應該過多地幹預縣裏的事務,丞掾認為郡府應該幹預縣裏的事務嗎?”然後朱博叫書佐進來,朱博口授一份檄文,說:“郡府告知姑幕縣令丞:你們說罪犯在逃,難以捕獲,發來文書。檄令一到,縣令丞立刻布置,你們縣裏的遊徼王卿,是捕獲罪犯的高手,按照律令,讓王卿將罪犯即刻捉拿歸案!”王卿得到太守的敕令,誠惶誠恐,親屬們為此也大驚失色。遂日夜追捕,才十幾天時間,即將五名罪犯抓捕歸案。朱博又發去公文,說:“王卿奉法辦案,行動迅速!檄令一到,即將王卿的功績報至郡府。參加辦案的部掾以下人員,可酌情錄用,將剩餘的罪犯盡快捉拿歸案。”朱博調動屬下,處理政務,就是這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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