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漢書 卷四(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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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三薛宣朱博傳第五十三

薛宣,字贛君,東海郡郯縣人。年輕時,薛宣曾經擔任過廷尉署書佐、都船獄史。後來薛宣在大司農府擔任鬥食小官,經察舉為廉吏,補任為不其縣丞。琅琊郡太守趙貢巡視屬下縣邑,看到薛宣,頗欣賞薛宣的工作才能。讓薛宣跟隨自己,巡行屬下縣邑,回到郡府後,還讓妻子兒女與薛宣見麵,趙宣告誡他們:“贛君將來會官至丞相,我的兩個兒子也有可能到丞相府去,做丞相的屬下官吏。”再後來通過察舉,薛宣由於為官清廉,升任為樂浪郡都尉丞。幽州刺史舉薦茂材,薛宣擔任了宛句縣令。大將軍王鳳聽說薛宣很有才幹,推薦薛宣擔任長安縣令,在任上果然治理有方,以熟悉法律條文,薛宣受詔補任為禦史中丞。

在當時,成帝剛繼位,薛宣擔任禦史中丞後,在朝中按照法令監察官吏,在朝外總領各州部刺史,薛宣上書道:“陛下寬厚仁慈,常憂心百姓的困苦,時過中午,還顧不上吃飯,沒有閑暇時間娛樂,誠懇地奉行聖道,糾正錯案,然而祥和氣氛還未顯現,陰陽不能調和,這是因為不稱職的官員還依然存在,教化沒有收到預想效果。臣在思考這些問題,認為還有一些官吏仍然在實施苛政,治理、教化的方式過於繁瑣、苛刻,責任在州部刺史,州部刺史不能按照條令行施政令,全憑著個人好惡處理政務,對郡縣的政事幹預過多,甚至開啟私門,聽信讒言,尋找官員百姓的過錯,對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過於苛責,求全責備。郡縣官員因為此而手足無措,不得不在內部嚴加整飭,其政風已經影響到民眾。在鄉黨中,賓朋間缺少溫暖,九族親友間感受不到親人間相處時的歡樂,飲食慰問這些純厚的美德,也正在日益消磨,迎來送往的禮節,在鄉鄰間遭到輕視。人們缺少相互間的禮尚往來,陰陰阻斷,不通和氣,全是因為這些引起。《詩經》中講:‘民之失和,多在飲食。’俗話常說:‘苛政不親,煩苦傷恩。’在刺史奏事時,應該對他們強調,讓他們懂得本朝施政的要務。臣愚蠢不懂得治國理政的方法,奏請明主省察。”成帝也同意薛宣的看法。

薛宣多次奏言,談論施政中應該注意的問題,薛宣奏請推薦州部刺史、郡國二千石官員,貶斥不稱職官員,均能做到經緯分明,有根有據。薛宣在朝中的名氣,日益增長。後來薛宣調任為臨淮郡太守,當地的治理、教化均取得良好效果。在當時,陳留郡有大盜,破壞當地治安,成帝征調薛宣擔任陳留郡太守,薛宣將這些盜賊迅速肅清,官吏百姓都很敬重薛宣。成帝將薛宣調入京師,代理左馮翊,一年後正式任命。

薛宣在左馮翊任上,屬下的高陵縣令楊湛、櫟陽縣令謝遊,是一些貪婪、桀驁不遜的官員,挾持原來郡中二千石官員的短處,此前的官員多次查究他們的不法行為,沒有結果。等到薛宣上任,他們到郡府來拜謁,薛宣安排酒飯,與他們一起飲酒吃飯,招待得很周到。然後暗示他們要交待罪行,交出不應得的財物。薛宣查覺到楊湛還有悔過的表示,於是在簡牒上,手寫一份條目,將楊湛收受的贓款詳列在上麵,封好後,交予楊湛,薛宣說:“官吏百姓告發你,均寫在簡牘上麵,有人認為你是監守自盜。馮翊敬重縣令,認為收受贓款十金,按照法律會判得很重,不忍心揭露你。所以密寫簡牘,讓你知道,希望君能夠考慮清楚,假若為官清白,沒有接受贓款,此後也能夠揚眉吐氣。那麼即將這隻簡牘交還予我,我會為君解釋。”楊湛心中清楚,罪贓與薛宣寫的一樣,而薛宣言辭溫和,並沒有傷害的意思。楊湛當即解下印綬,交予府中官吏,寫信告訴薛宣,始終沒有一句怨恨的話語。櫟陽縣令謝遊,自認為是名儒,輕視薛宣。薛宣單獨移送公文,指責謝遊:“告知櫟陽縣令,官員百姓在下麵傳聞,縣令在任上治理苛刻,處罰從事徭役的百姓達千人以上;獲取不義之財達數十萬,供自己任意揮霍享用;聽任手下官吏從事買賣,不知從中撈取了多少錢財。經查驗罪證確鑿,本來要派出官吏將你依法懲治,擔心有負舉薦你的官員,會使得儒生受辱,因此派郡府掾史平告諭你。孔子說:‘量力而行,不勝任即辭職。’請你認真考慮,我要選人代替你的職務。”謝遊看了文告,也解下印綬離去。

頻陽縣北邊連接著上郡、西河郡,是幾個郡的交彙點,當地有很多盜賊。頻陽縣令平陵縣人薛恭是一位大孝子,因為孝行而得以擔任官職,但沒有治理地方的能力,治理效果不好。粟縣是一個小縣,地處偏僻,在大山中,當地的百姓民風淳樸,容易治理。縣令巨鹿人尹賞在郡中,長久擔任官吏,曾經擔任過樓煩縣長,後來通過舉薦茂材,在粟縣擔任縣令。薛宣於是上奏朝廷,奏請調換縣令尹賞和薛恭的位置。二人到任後,履職幾個月,治理的效果均很好。薛宣又通過公文勉勵他們,說:“在春秋戰國時,魯國的孟公綽在趙國、魏國做官,官做得很好,而在滕國、薛國做官,就做得不好,因此有的人是以德,來彰顯自己,有的人是以政績,而受到肯定,‘君子之道,在於其位!’每個屬縣都有自己的賢君,馮翊有你們在,我可以垂拱而治。希望你們能夠恪盡職守,做出成績。”

薛宣得知郡中的官吏或者是百姓有人犯罪。即會將當地縣長召來,讓他們自行處罰。並告諭他們:“郡府所以不加以懲治,是不想越級代理縣裏治理,而奪取賢縣令、縣長的好名聲。”縣長們又高興,又害怕,即刻免冠謝罪,回去後馬上辦案處理。

薛宣在任上賞罰分明,持法公平,而且令出必行,所任官職的地方,一定會有值得稱道的政績,大多是一些寬厚、仁愛的事情。池陽縣令舉薦獄掾王立為廉吏,郡府還沒有來得及征召,聽說王立私自收受囚犯家人賄賂。薛宣為此事而責備池陽縣令,縣令審問獄掾王立,原來是王立的妻子私下裏收受了賄賂一萬六千錢,事情才過去兩天,獄掾王立並不知情。王立為此事而羞憤自殺。薛宣知道後,移送公文予池陽縣令,說:“池陽縣舉薦的廉吏獄掾王立,家人私受賄賂,王立本人並不知情,以自殺來表明清白,真地是一位誠實廉潔的官吏,很是惋惜!追認王立為郡府的決曹掾,寫在墓誌銘上,放在靈柩旁,以安慰亡靈。縣府裏的掾史以及其他與王立相識的人,均要前往送葬。”

在冬至、夏至官吏休假時間,捕盜曹掾張扶不肯休息,仍然坐在衙署,處理公文。薛宣教導張扶,說:“禮儀崇尚祥和,人情貴在通達。在一年的日至時,官吏準予休假,這個規定由來已久。曹掾雖然還有公務沒有處理完,家裏人同樣也盼望著曹掾能夠早日回到家中團聚。曹掾應該與眾人一樣,回去與妻子兒女一起,擺設酒宴,宴請親朋好友,鄰裏鄉親,大家聚會在一起,享受天倫之樂,這不是很好的事情嗎!”張扶很慚愧。府裏的官員,均認為薛宣關心屬下。

薛宣為人,儀表堂堂,進退雍容大度,令人賞心悅目。處理問題縝密,遇到事情肯動腦子,安排屬下職務,盡可能地做到人盡其才。在郡府使用財物上,薛宣要預先製定好方案,做到物盡其用,節省開支。官吏百姓都很佩服薛宣這一點,郡中清靜祥和。薛宣後來升任為少府,為宮中供應一應器物。

一個月後,禦史大夫於永去世,穀永上奏,說:“帝王之德,莫過於知人善任,知人則百官盡職,即不會有不稱職,屍位素餐的官員存在。在上古時,皋陶說:‘知人則智,隻有知人,才能夠選擇合適的官員。’禦史大夫在朝中掌管著教化,在朝外輔佐丞相治理天下,責任重大,不是庸才可以勝任的。而今要在朝中的大臣中選擇,補任禦史大夫的空缺。選的人合適,則萬眾歡喜,百官心悅誠服;選的人不合適,則朝政會受到損傷,帝王的功業也會受到影響。虞舜帝的英明,在於選官,皇上不能不慎重!臣觀察少府薛宣,才能卓越,通曉政務,此前擔任過禦史中丞,在天子身邊執法,公正廉潔,不懼權貴,舉措得當;在臨淮郡、陳留郡擔任過太守,二個郡治理的都很好,後來擔任左馮翊,推行教化,鼓勵善行,治理中恩威並施,屬下官員恪盡職守,奸宄絕蹤,幾年內沒有到丞相府伸冤告狀的人,大赦後的盜賊,三輔地區減少了十分之九。治理的功效顯著,從左內史設置以來,還從來沒有過這麼好的政績。孔子說:‘稱譽其人,須先行考察。’薛宣的功課考績,在丞相、禦史大夫兩府,均有記錄,不敢在這裏妄加讚譽,欺瞞皇上。臣聽說賢臣,沒有比得上治理百姓更為重要,薛宣的政績已經可以證明。薛宣在法律方麵的能力,擔任廷尉有餘,經術方麵的學問,足以輔佐朝廷推行王道,製定國策;身兼多種才能,有‘廢寢忘食,為公謀事’的操守。薛宣在朝中不結交私黨,沒有為人請托的惡行,臣擔心陛下疏忽了《詩經·羔羊》中的告誡,舍棄誠實為公的大臣,任用了誇誇其談之人,在此臣超越權限,陳述薛宣的才能和人品,奏請陛下能夠留意考察。”成帝同意穀永的看法,遂任命薛宣擔任禦史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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