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三 韋賢傳第四十三(3 / 3)

又祭告已經拆毀的宗廟,匡衡說:“此前大臣們認為,古時候帝王繼承祖宗傳下來的法典,取象於天地,按照五行排序,人們的親屬關係,按照五服排序,天子奉承天命,取法天地,遵循製度。按照禘祭、嚐(祫)祭的要求,不超過五次。接受天命的皇帝,向天禱告,永保萬世。地上的宗廟,以五座祭廟為準,最上麵的祭廟為太祖廟,每隔一年,有一次袷祭,這樣的祭祀符合天意,應該永享福祿。太上皇沒有接受天命,而且直係親屬已經沒有在世的,應予拆除。又以孝莫大於嚴父,父親尊奉的,兒子不敢反對,父親反對的,兒子不敢去做。禮製規定,公子不得為母親祭祀過多,作為後人,祭祀到兒子這一輩,到了孫子這一輩就應該停止,這是為了尊敬祖先、父親。祭祀時,每日供四次祭品,不定時祭祀的陵園,可以不再修複。皇帝思念祖先,悲傷哀悼,沒有完全執行。高皇帝功德茂盛,受命於皇天,敬善樂古,順應天意,子孫後代,享受賜福。臣認為將宗廟裏的神主遷往祖廟合祭,是為長久做出安排,高皇帝的旨意,後世誰敢不聽?這樣就選擇了吉日,將太上皇的神主,孝惠帝的神主,孝文太後的神主、孝昭太後的神主遷入到太祖廟中,以昭顯祖宗仁德,理順天人次序,製定後世祭祀的大禮。而今皇帝沒有得到福佑,患上重病。皇帝打算重新恢複已經拆毀的宗廟和祭祀,臣匡衡等人認為,這樣做不符合禮製。如果違背了高皇帝、孝惠帝、孝文帝、孝武帝、孝昭帝、孝宣帝、太上皇、孝文太後、孝昭太後的心意,罪過在臣匡衡等人身上,臣等甘願受到懲罰。現在皇帝的身體還未痊愈,又詔令朝中大臣,討論恢複被毀的宗廟。臣匡衡與朝中大臣們均認為,天子要繼續進行祭祀,禮製上要有所依據,製度上也應該有所傳承,違犯傳統,背棄禮製,無法奉祀祖先,皇天也不會護佑,鬼神也不會享受祭品。《六經》中所記載的祭祀禮儀,都認為這樣做不妥,無可奈何下,寫下了這篇祝文。如果文中有不妥當的地方,罪在臣匡衡,讓臣遭受禍殃。皇帝應該獲得福祉、護佑,早日恢複元氣,早日康複,永保宗廟,與天同壽,諸位神靈,祝禱安息。”在各個宗廟,都讀了這篇禱文。

過了很長時間,元帝的病,已經延續了好幾年,仍然不見好轉,於是長安城中拆毀的祭廟,又重新恢複,像原來一樣按時祭祀。在當時,元帝製定拆毀祭廟的迭毀禮,隻保留了孝文廟為太宗廟,孝武帝的嫡係子孫還有在世的,因此世宗廟沒有被拆毀。元帝再次申明,說:“孝宣帝尊孝武廟為世宗廟,損益之禮,不敢改變。其它的,像原來一樣恢複。”隻是將郡國中的祭廟拆除了。

元帝駕崩以後,匡衡上奏,說:“此前因為皇帝生病,恢複了長安城中已經拆毀的宗廟,但最終皇帝也沒有獲得福佑。據查,衛思後、戾太子、戾後園,親屬還有在世的。孝惠帝、孝景帝的嫡係子孫已經沒有在世的,應予以拆毀。太上皇、孝文帝、孝昭太後、昭靈後、昭哀後、武哀王的祭祀,奏請停止,不要再安排祭祀。”奏議得到成帝批準。當初,高後擔心臣下妄自非議先帝的陵寢宗廟規製,專門製定法令,敢於擅自議論的殺頭示眾。到了元帝改變製度,廢除了此條法令。在成帝朝,因為沒有後嗣,成帝河平元年(公元前28年),又恢複了太上皇的陵寢廟園,按時祭祀。昭靈後、武哀王、昭哀後的神主,都放置在太上皇的寢廟裏麵,恢複了擅自議論宗廟的法令。

成帝駕崩後,哀帝繼位。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上奏,說:“元帝永光五年(公元前39年)朝廷頒布製書,高皇帝作為漢的太祖,孝文皇帝作為太宗。元帝建昭五年(公元前34年)頒布製書,孝武帝為世宗。損益之禮,不敢增減。臣等愚以為,迭毀製度,應該繼續執行,停止執行擅自議論宗廟的法令。臣奏請與朝中大臣們一起討論此事。”奏議得到批準。於是,光祿勳彭宣、詹事滿昌、博士左鹹等五十三人,均提出建議,祖宗以下,超出五廟的,應該迭毀,後世即使再有賢君,也不能與祖宗並列。子孫即使想予以褒揚,而立了祭廟,鬼神也不會享受祭品。孝武帝雖然功勳卓著,嫡係子孫一旦離世,也應該拆毀祭廟。

太仆王舜、中壘校尉劉歆提出諫言:“臣聽說,在周王室衰微時,四夷交相侵略中國,獫狁為最強大的夷狄,而今的匈奴就是當年的獫狁。到了周宣王時期,開始征伐獫狁,詩人為此做詩讚頌:‘征伐獫狁,抵達太原。’又說:‘戰車滾滾,雷霆震震,將軍方叔,征伐獫狁,荊蠻來降。’因此周宣王成為中興之主。到了周幽王,犬戎入侵,殺害了周幽王,搶走宗廟中的祭器。從此以後,南夷和北夷交相侵略中國,中國不斷地受到蠻夷的欺淩。《春秋》中記載,齊桓公南伐荊蠻,北伐山戎,孔子說:‘若不是管仲,我們這些人就要披發,穿上左衽的衣裳。’因此而原諒了齊桓公的過錯,肯定齊桓公做出的貢獻,把齊桓公作為五霸的首霸。漢朝建國以後,冒頓單於強大,打敗東胡,擒獲月氏王,兼並他們的土地,兵強地廣,成為中國的心腹大患。南越國的尉佗總領百粵,自稱為帝王。中國國內雖然當時安定,可是外患卻一直壓迫著中國,沒有一年的安寧。一方有難,八方告急,天下均要受到驚擾,深受其害。孝文帝以厚禮饋贈,與匈奴結成和親,可是匈奴仍然經常來犯。更有甚者,匈奴軍臣單於出動鐵騎十幾萬,逼近京師及北部要塞,朝廷每年不得不征調軍隊備戰,匈奴為患已久,也不是一朝一夕才形成這樣的危害。諸侯王、郡太守勾結匈奴和百粵謀逆的,也不止一人。匈奴在邊郡殺害的郡太守、都尉,劫掠的人民,難以計數。孝武帝痛感,中國被匈奴襲擾的疲憊不堪,得不到一刻的安寧,於是派遣大將軍、驃騎將軍、伏波將軍、樓船將軍,率領漢軍,南滅百粵,在當地新設置七個郡;北掃匈奴,逼迫昆邪王十萬之眾歸降,在北部邊郡新設置五個屬國,建立朔方郡,占領匈奴放牧的富饒之地;向東征討朝鮮,設置玄菟郡、樂浪郡,以此來斬斷匈奴的左臂;向西域征伐大宛國,兼並三十六國,與烏孫國結成聯盟,設置敦煌郡、酒泉郡、張掖郡,隔絕婼羌與匈奴的聯絡,以此來斬斷匈奴的右臂。終於使得伊稚斜單於陷入孤立,遠遁沙漠以北。邊郡從此無事,武帝開拓疆土,先後新設置十幾個郡。功業奠定以後,才封了丞相車千秋為富民侯,以安定天下,讓百姓富裕,武帝的雄才大略,昭顯後世。武帝又招集了天下賢才、俊士,與朝廷同心協力,修訂製度,改變正朔,改換服色,建立天地祠廟,修訂封禪製度,改易官員名稱,封賞周代後裔,確立諸侯國中的製度,使得諸侯王不敢有叛逆之心,後世帝王至今,仍然在享受著武帝奠定的基業。呼韓邪單於稱臣,為漢朝守護著邊境,百蠻臣服歸順,奠定了萬世宏業,宣帝中興建立的豐功偉績,也難以超越。高皇帝建立漢朝,應該為太祖;孝文帝聖德純厚,應該為太宗,孝武帝功勳卓著,應該為世宗,這是宣帝親自昭示的德音。《禮記·王製》和《春秋穀梁傳》中記載,天子有七廟,諸侯有五廟,大夫有三廟,士人有二廟。天子駕崩七日後殯殮,七個月後安葬;諸侯去世五日後殯殮,五個月後安葬,以此來昭示喪事中的尊卑次序,與祭廟的數字相呼應。文獻中有這樣的記載:‘天子有三昭三穆,加上太祖的祭廟,共有七座祭廟;諸侯有二昭二穆,加上太祖的祭廟,共有五座祭廟。’在世君王仁德純厚者,其聲名流傳於後世,仁德薄者,其汙名為後世人所議論。《春秋左傳》中講:‘地位名稱不同,禮製規定應該有所區別。’從上往下,每級減少兩位數字,這是禮製的規定。七的數字,是禮製的正數,作為普遍認同的常數。宗不在這個數字中。宗的意思,就是變數,後世有功德的,以宗來表示,不能預設數字。在殷代,太甲為太宗,大戊為中宗,武丁為高宗。周公在《尚書·毋逸》中告誡,以殷代的三位宗,勸誡成王。舉出這個例子,是要用來證明,宗是沒有具體數字的,可以用來勸諫帝王,隻要建立了功德,就可以被後世立為宗。就是有七廟這個數字,孝武帝的祭廟,也不應該拆毀,以世宗稱謂武帝,是表明武帝在世時的功勳卓著。《禮記》中,在祭祀典章這一章中說:‘聖王製定祭祀製度,為民眾建立功勳的,就應該受到祭祀,以勞苦服務國家的,就應該受到祭祀,能夠從危亡中挽救國家的,就應該受到祭祀。’以此來評價孝武帝,即有勞苦之功,也有建立功德之功。對於異姓,有這些功勞,還要祭祀,更何況是皇帝的先祖?有人說,找不到天子有五座祭廟的文獻,以殷代的中宗、高宗為例子,以宗來肯定他們的功績,但是祭廟要拆毀時,還是要拆。一邊肯定功績,一邊卻要拆毀祭廟,這種做法其實於名實不符,不符合頌揚功績,尊崇道義的意願。《詩經》中也講:‘甘棠茂盛,勿翦勿伐,召伯歇息。’這是思念先賢,連先賢休息時曾經駐留過的大樹也要保留,更何況,尊崇一個人的功績,卻要拆毀他的祭廟?迭毀之禮是存在,但也有一定的規製,生前沒有建立過功德的先帝,以親疏關係,確定是否保留祭廟。至於祖、宗的排序,多少為準,上古傳下來的典籍中,並無明文記載,至於如何排定尊位,不能以難以考訂的文獻來妄加評議。孝宣帝已經通過朝中的公卿們評議,參考了很多儒生們的建議,以世宗為武帝設立祭廟,永遠保留,傳之於後世,昭告天下。臣愚以為孝武帝生前有這樣的功績,孝宣帝又給予過肯定,不應該拆毀祭廟。”成帝看了他們的奏議,表示認同。製詔書說:“太仆王舜、中壘校尉劉歆的奏議可以采納。”

劉歆又認為:“禮製中規定,對待祭祀要有所區別,《春秋外傳》中講:‘每日祭,每月祀,四季享,每歲貢,一直到君王去世。’祖父為日祭,曾高祖為月祀,遠祖則為四季享,在祭壇設祭的地方,每年擺放一次貢品,君王去世時還要舉行大禘祭。君王在世時,功德宏大,祭祀的場麵也宏大,親屬關係要分出遠近,祭祀的程度隨著關係疏遠遞減;較遠的親屬,僅表示尊敬,禘祭是隆重的大祭。後世的君王在先祖的神位前排列,確定昭穆次序,孫子輩與祖父輩相互排出昭穆,在遷進祖廟時,再按照次序排列。聖人對於祖先,從感情出發,把禮儀考慮得很周到,因此不拆毀祭廟。自從貢禹提出諫言,製定了迭毀製度,惠帝、景帝和太上皇的陵寢廟園,都先後遭到毀棄,成為廢墟,這就失去了禮製的本意。”

到了平帝元始年間(公元1-5年),大司馬王莽上奏:“宣帝本始元年(公元前73年)丞相蔡義等人奏議,諡孝宣帝父親的陵寢園為悼園,設置三百戶人家,守護墓園,到了宣帝元康元年(公元前65年),丞相魏相等人又奏議,父親為士人,兒子為天子,應該以天子的禮儀祭祀父親,悼園的名稱應該更改尊號為‘皇考’,設立祭廟,增加守護陵寢廟園的人家,達到一千六百戶,將陵寢的所在地改設為縣。臣愚以為,本來就不應該設立皇考祭廟,再讓後代來祭祀,就更不應該。還有孝文太後的南陵(文帝母親的陵寢地),孝昭太後的雲陵(昭帝母親的陵寢地),此前因為迭毀製度,不再修複,陵寢所在地的名稱沒有更改。臣與大司徒晏等一百四十七人,經過認真討論後,都認為孝宣帝以昭帝哥哥孫子的身份,作為孝昭帝的後嗣繼承皇位,接續皇統。在元帝朝,孝景帝和皇考的祭廟,因為有親人在世,沒有拆毀。這樣宣帝按照皇統和生父,就有了兩個父親,違背禮製。按照蔡義的提議,父親去世的諡號為‘悼’,設置祭祀寢廟的戶邑,符合經書記載的禮儀。魏相奏議,將悼園更改為‘皇考’,還要設立祭廟,增加百姓,將所在地更改為縣,違背皇統,與禮製不符。父親是士人,兒子為天子,以天子的禮儀進行祭祀的,有虞舜、夏禹、殷湯、周文王、漢朝的高祖,他們受命於天,成為帝王,而不是繼承祖業,登上皇位。臣奏請皇帝,皇考廟以及奉明縣的陵園應該廢棄,不再修複,廢置南陵、雲陵兩個陵寢縣(注:平帝元始四年,雲陵縣並入雲陽縣)。”奏議得到批準。

司徒掾班彪說:漢朝繼承亡秦,很多古代典籍沒有保存下來,為祖宗祭廟製定的製度,隻好因時製宜,不斷地修改。從元帝、成帝以後,學者中的觀點越來越多,貢禹主張拆毀祭廟,匡衡主張改變祭祀,何武諫言設置三公,再後來又出現了反複,製度紊亂,難以確定。為什麼會這樣?上古時的文獻缺失,古今製度各異,隻能夠因時製宜,難以固守住一個製度。考查諸位儒生的觀點,劉歆的知識淵博,立論最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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