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刑法誌第三(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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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類似於天地的形貌,有仁、義、禮、智、信五種品行。人聰明而有智慧,是天地間萬物中的精靈。人的手足不足以滿足對物資的需求,雙足奔跑不足以躲避危險,身上的毛發不足以禦寒,為了滿足這些需求,人還要利用自然界中的各種物資,用以養生。人通過智慧,而不完全憑借力量,這即是人與動物之間,所表現出的最可貴的地方。為了滿足需求,人們需要組織起來,通過集體的力量來達成目的。不具備仁愛,人則不能組成集體,沒有集體的力量,人就難以戰勝自然,滿足需要。組織起來之後,人們在分配物資時,即會產生差異,恃強淩弱的現象,也會隨之產生,品德高尚的人,會表現出謙虛禮讓,對於公眾施以仁愛,有德而付出仁愛的人,則能獲得公眾的擁戴,因此,公眾中就產生了領袖,能付出仁愛的人,即可成為後來的君。無數小集體走到一起,即形成更大的集體,這個集體的領袖,就是君王。《尚書·洪範》中講:“天子如同天下人的父母,因此是天下人的君王。”先聖取其同類中至尊的名稱,確定君王的地位,君王擔負著萬民父母的責任,如同父母對待子女一樣,要施以仁愛,還要有高尚、禮讓的品行,這是對王道的要求。施以仁愛,獲得尊敬,相互間的關係,才不會遭到破壞;施以仁愛,還要有權威,才能夠長久地保持地位。因此除了製定禮儀,對施以仁愛的君王表示尊崇,還要附以刑罰,進一步加強君王的權威。聖人懂得這些,按照天地運行的法則,確定禮儀製度,繼而對民眾實施教化。確定禮儀之後,還要設置刑獄,這樣做,同樣是效法天象,符合民意。因此說,先王確定禮儀,“依天之明,因地之性。”製定刑罰,設立監獄,如同電閃雷鳴,顯示出肅殺氣氛;確定禮儀,實施教化,如同天地在孕育萬物成長。《尚書》中講:“有禮者,天進而用之。”“有罪者,天討而罰之。”聖人按照天象,確定五種禮儀;效法天討,製作五種刑罰(甲兵、斧鉞、刀鋸、鑽鑿、鞭撲。也指墨、劓、剕、宮、辟。)。大刑用甲兵,即軍事征伐,其次用斧鉞,即斬首;中刑用刀鋸,即傷殘肢體,其次用鑽鑿,即臉上刻字,剜去髕骨;鞭樸是輕刑,用鞭打,棍敲。在戰場上,大刑,要將屍體拋之於荒野;在和平時期,死刑,要將屍體棄之於市場,使用這些刑罰,已經有著很遙遠的曆史。

黃帝在涿鹿之戰中,打敗炎帝,顓頊在與共工的戰爭中,獲取勝利。唐堯、虞舜時代,是天下治理最好的時代,但仍然需要流放共工,驅逐歡兜,將三苗驅逐至遙遠的地方,誅殺了鯀,才最終使得天下安定下來。夏代的啟以武力在甘討伐有扈氏,在戰前盟誓。殷代、周代均是以武力奪取天下。天下安定之後,偃武修文,而後進行禮樂教化,雖然如此,仍然保持有掌管軍隊的司馬,設立六軍,通過井田製,征繳專供軍隊使用的軍賦。地方一裏為井,十井為一通,十通為一成,成方圓十裏;十成為一終,十終為一同,同方圓百裏;十同為一封,十封為一畿,畿方圓千裏。按照土地規模,征收租稅和軍賦。租稅用來供養政府,軍賦用來建設軍隊。四井為一邑,四邑為一丘。一丘有十六井,飼養一匹戰馬,三頭運輸的牛。四丘為一甸。甸有六十四井,飼養四匹戰馬,還要準備一乘兵車,和十二頭運輸的牛,有作戰的甲士三人,兵卒七十二人,還要準備作戰用的武器裝備,這即是軍民合一的乘馬法。一同為方圓百裏,有一萬井的土地規模,除去山川湖泊和不能耕種的鹽堿地,城池民宅,園囿道路,所有這些土地,共占有三千六百井的麵積,剩下六千四百井,用來供給軍賦,飼養四百匹戰馬,供養一百乘兵車,這個規模,是卿、大夫的采邑,叫做百乘之家。諸侯的封地有三百一十六裏,十萬井的土地麵積,有六萬四千井,用來供給軍賦,飼養四千匹戰馬,供養一千乘兵車,這是諸侯的規模,諸侯叫做千乘之國。天子的京畿方圓千裏,有一百萬井的土地麵積,有六十四萬井,用來供給軍賦,飼養四萬匹戰馬,供養一萬乘兵車,這叫做萬乘之王。有了戰馬、戰車、武器裝備,春天國君帶領軍隊打獵,夏天在野外宿營,秋天訓練軍隊,冬天檢閱軍隊。秋天出外打獵,叫做秋獮;冬天出外打獵,叫做冬狩,均是為了整軍習武。五個諸侯國為屬,屬有屬長;十個諸侯國為連,連有連帥;三十個諸侯國為卒,卒有卒正;二百一十個諸侯國為州,州有州牧。連帥每年需要檢閱戰車,卒正每三年需要檢閱步兵,州牧每五年需要進行閱兵。在閱兵時,要同時檢閱戰車和步兵,這是周代為諸侯國建立軍隊,加強戰備,製定的製度。

周王室衰落之後,製度遭到破壞,齊桓公(公元前685-前644年)重用管仲治國,齊國變得國富民強。桓公向管仲請教,稱霸與使用武力之間的關係,管仲說:“公想建設強大的軍隊,加強戰備,其他大國也會持有同樣的想法,小的諸侯國也會加強戰備,這樣做,很難使得國家盡快富強起來。”管仲在齊國進行改革,整頓軍隊,在裏中,以卒伍製度將百姓組織起來,軍務、政事在鄉村建設中同時完成。以什伍組織,把居民連結成一個整體,居住地相鄰,同生共死,同樂共命,禍福同享;夜間作戰,聲音相聞;白天作戰,相互關照;情況危急,舍命相救。訓練成功後,外可以抵禦夷狄,內可以尊崇天子,領導諸侯。齊桓公去世後,晉文公(公元前636-前628年)仿照齊桓公的做法,首先在國內安撫百姓,整頓軍隊,製定被廬法,領導諸侯,繼而成為霸主。在當時,周王室的禮儀製度,已經遭到破壞,諸侯國僭越製度,晉文公迎合世俗,希望看到尊崇王室的效果,但是已經難以恢複先王的禮儀製度。齊、晉二位霸主去世後,禮儀製度遭到更大地破壞。在魯成公(公元前590-前573年)時,魯國製定了丘甲製度,百姓的賦稅,變得越來越沉重;魯哀公(公元前494-前477年)開始征收田賦,施行土地私有製,春夏秋冬,整軍習武的製度,已經失去了原來的意義。《春秋》中記載這些事情,諷刺這種做法,認為這些與先王製定的禮儀製度相背離。諸侯國間,頻繁地爆發戰爭,百姓沒有經過訓練,即被投入戰場,為此而送命的士卒不計其數,戰爭的目的已經不再是為了正義而戰。孔子為此而感傷道:“不經過訓練的軍隊,即投入戰場,這是將戰士們送上死路。”孔子評價子路,說:“仲由,千乘之國,可以讓他率領一隻軍隊。”子路也說:“千乘之國,在大的諸侯國間,外有敵國侵犯,內有饑荒災害,由我來治理,隻需要經過三年時間,即可以讓民眾變得勇敢無畏,知道為何而戰。”子路的意思是:通過加強訓練,輔以禮儀教化。

春秋之後,大的諸侯國兼並小的諸侯國,兼並的步伐越發加快,從此進入戰國時代,諸侯國間重視戰爭的技巧,將其編為禮樂,相互間誇耀。秦國將其命名為角抵戲,先王製定的禮樂,在武士的搏擊聲中,顯得無足輕重。各國的英雄豪傑,因勢而崛起,專門研究陰謀詭計,研究如何顛覆他人的國家。最為著名的,吳國有孫武,齊國有孫臏,魏國有吳起,秦國有商鞅,他們均為研究如何克敵製勝的傑出人才,他們將自己的研究,寫成專著,流傳於後世。在當時,合縱連橫,攻伐轉換,世代造就出許多的英雄豪傑。齊湣王(公元前300-前284年)以軍隊的戰爭技能逞強好勝,魏惠王(公元前369-前319年)以戰士的勇猛果敢顯示威風,秦昭王(公元前306-前251年)以勇士的突擊能力屢獲勝利。各諸侯國間,相互爭雄,為謀求利益而遊說的人,更是將孫武、吳起作為榜樣。當時的荀況在闡明王道時,批評孫、吳的做法,荀況說:“孫武、吳起這類人,崇尚武力,重視計謀;以他們的兵法、計謀,在昏聵、傲慢的諸侯國間進行鼓吹,使得君臣間產生隔閡,上下離心離德,正途不能解決,即施以陰謀詭計。仁人治國,為天下所尊崇,如同子弟保衛父兄,手足捍衛頭腦,誰敢來侵犯?對別的諸侯國,要像對待親戚一樣,有著歡快的氣氛,有著如同椒蘭般的芳香;對覬覦國君地位的人,要像對待仇敵一樣,要同仇敵愾。人們的感情與觀念,以這樣的態度來對待,以此作為判斷是非的標準,還會被醜惡所左右,被貪婪所驅使嗎?以桀對付桀這樣的惡人,可以實施奸詐;以桀對付堯這樣的聖人,施以奸詐,就如同是以卵擊石,怎麼會有好的結果?《詩經》中說:‘武王載旆,有虔秉鉞,如火烈烈,則莫我敢遏。’意思是說以仁義善待民眾,將會無敵於天下。按照齊國的標準,在戰場上以技擊逞強,斬獲一級首級,可以獲得賞金。戰爭的規模小,敵人不夠強大,這種激勵還能夠發揮作用;如果是對付強敵,軍隊則會一觸即潰,這樣的軍隊,隻能說是亡國之軍。魏國的戰士,穿上三重鎧甲,操有十二石強弓;每人背負著五十隻利箭,肩上扛著長矛,頭上戴著頭盔,腰間懸著寶劍,備足三天的軍糧,一日間強行軍可以走一百裏。符合要求的戰士,可以免除賦稅徭役,還要獎勵田宅。有了這樣的獎勵政策,魏國的領土不斷地擴張,魏國的賦稅卻因此而減少,國力幾年間就會衰退。魏國的窮兵黷武,隻能使得國家變得衰弱。再來看秦國,秦國的百姓生活窘困,政府還要橫征暴斂。濫施徭役,百姓已經窮困到極點,政府以利益來引誘,以刑罰來威懾,鼓勵百姓想要致富,就要從戰場上尋找出路。秦的政策,是把殺敵與獎勵掛起鉤來,戰場上斬殺五位敵人,可以享受奴役五家的獎賞,這種做法極大地刺激了戰場上殺敵的熱情,經過四代君王的努力,最終奪取天下。但秦國軍隊隻是效命於沙場的戰士,如同在商場上,為獲得報酬而幹活的傭工,戰士們不會講道德,也不會懂得禮儀。盡管秦國兵強地廣,但內心常感到恐懼不安,常擔心天下會聯合起來,推翻自己。齊桓公、晉文公的軍隊,是有著禮儀的軍隊,是有著製度約束的軍隊,還不能說是仁義之師。齊湣王的戰士不敵魏惠王的武卒,魏惠王的武卒不敵秦昭王的勇士,秦昭王的勇士不敵齊桓公、晉文公建立起來的禮儀軍隊,而齊桓公、晉文公的禮儀軍隊,不敵商湯、周武王的仁義之師(注:仁義之師,即取得民心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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