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平帝紀第十二(1 / 3)

《爾雅》reference_book_ids\":[6883377560021896205]},{\"annotation_type\":\"0pos_info_v2\":{\"end_container_index\":43,\"end_element_index\":0,\"end_element_offset\":69,\"start_container_index\":43,\"start_element_index\":0,\"start_element_offset\":65},\"quote_content\":\"《論語》reference_book_ids\":[7255253493282245671]}]},\"author_speak\":\"code\":0,\"compress_status\":1,\"content\":\"  卷十二平帝紀第十二

孝平皇帝劉衎,是元帝劉奭的庶孫,中山孝王劉興的兒子,平帝的母親是衛姬。三歲時劉衎繼承中山王位。元壽二年(公元前1年)六月,哀帝駕崩,太皇太後下詔,說:“大司馬董賢年少,不合眾心,責令董賢交還大司馬印綬,免去董賢的職務。”董賢當天自殺。接著太皇太後任命新都侯王莽為大司馬,兼領尚書事。當年秋天七月,太皇太後派遣車騎將軍王舜、大鴻臚左鹹作為特使,持苻節到中山國迎接中山王劉衎。辛卯,貶皇太後趙飛燕為孝成皇後,退居北宮,哀帝的皇後傅氏退居桂宮。太皇太後罷免孔鄉侯傅晏、少府董恭等人的官職和爵位,而後將他們流放至(廣西)合浦。九月辛酉,中山王劉衎繼承皇帝位,拜謁高廟,大赦天下。

劉衎繼承帝位時年僅九歲,太皇太後臨朝稱製,詔命大司馬王莽主持朝政,百官聽命於王莽。太皇太後下詔,說:“實行大赦令,是為了讓犯罪者重新做人,其真實目的還是要讓百姓改過自新,保全性命。此前相關官員舉奏的,多數是赦免之前的罪行,罪行累集,誅罰無辜,違背了重信慎刑,讓百姓改過自新的意圖。在舉薦選拔時,擔任過職務,有經曆而又有名望的士人,被認為是有汙點,不能受到舉薦,這種做法不利於懲前毖後,為國家褒舉推薦賢才的目的。對於有劣跡還沒有被察覺的人,在向朝廷舉薦時,不要再存案審查。讓士人們努力向上,不要因為此前曾經犯有錯誤而影響仕途。從今以後,有關官員不要再以犯過錯誤來否定某人。不按照詔命行事的官員,就是辜負了朝廷的恩義,以不道罪論處。以此詔令,布告天下,讓天下人知曉。”

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春天正月,南方越裳國官員通過多重翻譯向朝廷獻上一隻白雉,兩隻黑雉,太皇太後詔令三公將這些珍禽奉獻給宗廟。

群臣奏言大司馬王莽的功德可以與周公相比擬,奏請賜予王莽安漢公尊號,太師孔光等官員同時受到封賞(詳情記載在《王莽傳》中)。賜天下百姓民爵一級,在位的二百石以上官吏,一律發放全俸。

立原東平王劉雲的太子劉開明為諸侯王,立原桃鄉頃侯的兒子劉成都為中山王。封宣帝的第五代孫子劉信等三十六人為列侯。太仆王惲等二十五人,此前在商議為定陶國傅太後上尊號時,因為堅持原則,不阿諛逢迎,右將軍孫建作為親信大臣,大鴻臚左鹹以剛正不阿。後來奉苻節以特使身份迎接中山王劉衎繼承皇位,以及宗正劉不惡、執金吾任岑、中郎將孔永、尚書令姚恂、沛郡太守石詡,都曾經參與過決策,擁立平帝即位,這些大臣做事情勤懇細致,受賜關內侯爵,享受食邑,多少不等。平帝來長安途中經過的縣邑,從二千石官員到佐史,賞賜爵位,品級不等。詔令諸侯王、公卿、列侯、關內侯沒有繼承人的,如果有孫子或者過繼的兒子,也可以享有繼承權。公卿、列侯的嗣子有罪,耐罪以上的,在處罰之前須事先請示。宗室親屬因為有罪而被除去屬籍的,恢複屬籍。從廉吏升任為佐史的,補為俸祿四百石。俸祿為二千石以上的官員,年老退休,可以享受俸祿三分之一的退休費,終身享受。派出諫議大夫巡視三輔,整理戶籍,調查繳納賦稅的人口,元壽二年哀帝駕崩時繳納過賦稅的,退還賦稅。百姓的墓塚不妨礙孝哀皇帝義陵陵寢的,不必遷移。官員百姓不得囤積日常用品。

平帝元始元年二月,朝中設置羲和官職,俸祿為二千石;設置外史、閭師,俸祿為六百石。朝廷宣布重視教化,禁止祭祀時奢華,禁止淫靡之音。

乙未,在義陵櫃子中存放的,哀帝生前穿過的神衣,在丙申早晨時,突然發現在外床上出現,負責陵園的寢令即刻報告。太皇太後詔令用太牢禮祭祀哀帝。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