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宣帝紀第八(2 / 3)

宣帝本始三年(公元前71年)春天正月癸亥,皇後許氏駕崩。戊辰,五位將軍率領漢朝大軍從長安出發。當年夏天五月,大軍凱旋而歸。祁連將軍田廣明,虎牙將軍田順有罪,被逮捕,交予有關部門,二人畏罪自殺。校尉常惠都護烏孫國軍隊攻入匈奴西部右地,大獲全勝,受封為列侯。

宣帝本始三年大旱。宣帝詔命各郡國,遭受大旱損失嚴重的地區,免除百姓田賦。三輔百姓因為遭受災害而致貧者,免除田賦,不安排徭役,至本始四年為止。

宣帝本始三年六月己醜,丞相蔡義去世。

宣帝本始四年(公元前70年)春天正月,宣帝下詔說:“人們常說重視農業是興德之本,今年收成不好,已經派遣使者賑濟困難的百姓。詔令太官減少膳食用費,減少肉食,減少樂府的樂人,讓他們回到家鄉安心生產。丞相以下直到京師各官署的令、丞,都要捐獻糧食,送到長安的倉廩,用以救助貧民。各地百姓用車船載運糧食入關者,不需要憑借令傳入關。”

宣帝本始四年三月乙卯,宣帝立霍氏為皇後。賜丞相以下到郎官金錢布帛多少不等。大赦天下。

宣帝本始四年夏天四月壬寅,有四十九個郡、諸侯國發生地震,有的地方還出現了山崩,地下湧水。宣帝下詔說:“出現災異,是上天的警告。朕繼承祖業,奉祀宗廟,位於萬民之上,卻沒有能夠撫恤百姓,此次地震發生在北海郡、琅琊郡,祖廟受到損毀,朕深感痛心。丞相、禦史大夫和列侯、中二千石官員,有學問的經學士人,如有什麼應變的措施,要向朕提出來,輔弼朕的不足,不要害怕忌諱。詔令三輔、太常、內地的郡、國舉薦賢良方正,每郡一人。詔命有可以免除百姓負擔的措施,奏報上來,以安撫百姓。受到地震破壞嚴重的地區,停止征收今年的田賦。”大赦天下。宣帝因為宗廟損毀,身著素服,避開正殿五天。

宣帝本始四年五月,鳳凰在北海郡安丘縣、淳於縣飛翔。

宣帝本始四年秋天,廣川王劉吉有罪,廢黜劉吉廣川王位,貶謫劉吉到上庸縣,廣川王劉吉自殺。

宣帝地節元年(公元前69年)春天正月,有彗星出現在西方。

宣帝地節元年三月,向郡、國貧民出租公田。

宣帝地節元年夏天六月,宣帝下詔說:“人們常說堯帝將九族親人團結在一起,最終將萬國百姓彙聚在一起。朕享受祖宗遺德,繼承祖宗留下來的聖業,考慮到宗室間還有些親屬,雖然血脈未斷,因為犯罪,而屬籍遭到廢黜,這些人中,如果有賢才,也表示能夠改惡從善者,恢複他們的屬籍,讓他們重新做人。”

宣帝地節元年冬天十一月,楚王劉延壽謀反,被揭發,自殺。

宣帝地節元年十二月癸亥晦,天上出現日蝕。

宣帝地節二年(公元前68年)春天三月庚午,大司馬大將軍霍光去世。宣帝下詔說:“大司馬大將軍博陸侯霍光宿衛孝武皇帝三十餘年,輔佐孝昭皇帝十餘年,遭遇過很多艱難困苦,能夠秉持公義,率領三公、諸侯、九卿、大夫定下萬世之策,安定宗廟。天下百姓,能夠安居樂業,功德茂盛,朕甚為嘉賞。免除霍光後代的徭役,賦稅,世世代代繼承封邑,不用向國家繳納賦稅,免除徭役。其功勳如同蕭相國。”

宣帝地節二年夏天四月,鳳凰在魯國出現,群鳥翔舞。大赦天下。

宣帝地節二年五月,光祿大夫平丘侯王遷有罪,遭到逮捕下獄,死在獄中。宣帝開始親理政事,考慮大將軍霍光在世時的功德,再次讓樂平侯霍山兼領尚書事,詔令群臣密封上奏,以便皇帝直接了解下情。每五日一次,直接聽取大臣們的奏報,從丞相以下到各位大臣,按照管理權限上奏議事,從奏言中,了解臣下的能力。侍中、尚書有貢獻的即行提拔,成績卓著的,厚加賞賜,惠及子孫,以調動這些官員的積極性,要求官員們奉公守職。對於中樞機要事務的處理,周密妥帖,朝中大臣恪盡職守,上下相安,不敢苟且敷衍。

宣帝地節三年(公元前67年)春天三月,宣帝下詔說:“人們常說,有功不賞,有罪不罰,即使唐堯、虞舜也難以治理好天下。現在膠東國相王成工作勤勉,膠東國流民重新登記載入戶籍的有八萬餘人,王成的工作做得很有成效。將王成的俸祿升為中二千石,賜王成關內侯爵。”

宣帝又下詔說:“鰥寡孤獨和年紀較大的貧苦百姓,朕甚為可憐。此前下詔讓這些百姓在公田裏耕種,貸給他們種子、糧食;現在再賞賜給這些鰥寡孤獨的百姓和老年人布帛。政府二千石官吏要督促下屬官吏盡心盡責地對待百姓,不要讓他們生活無著。”

宣帝詔令郡、諸侯國舉薦百姓中的賢良方正。

宣帝地節三年夏天四月戊申,宣帝立皇太子,大赦天下。賞賜禦史大夫關內侯爵位,賞賜中二千石官員右庶長爵位,賞賜天下百姓中繼承父業的長子民爵一級。賞賜廣陵王劉胥黃金一千斤,賞賜十五位諸侯王每人黃金一百斤,賞賜八十七個在國的列侯,每人黃金二十斤。

宣帝地節三年冬天十月,宣帝下詔說:“前一段九月壬申發生地震,朕很憂慮。官員們如果發現朕有過錯,要提出來,賢良方正,敢於直言、極諫的官員,要指出朕做的不夠的地方,不要害怕有關部門指責。朕的德能不夠,不能使遠方綏服,邊境已經駐紮了很多軍隊。現在還要調動軍隊,使得百姓困苦不堪,這不是安定天下的辦法。撤回車騎將軍和右將軍駐紮在邊郡的漢軍。”又下詔說:“將久不使用的皇家苑池,租給貧民百姓。皇帝在郡、諸侯國中休息的宮、館,不再整修。流民回到故鄉,讓他們在公田裏耕作,貸給他們種子、糧食,不要安排他們的徭役和算賦。”

宣帝地節三年十一月,宣帝下詔說:“朕考慮不周,不能正確地引導民眾,輾轉反側,思慮萬端,想的還是百姓的問題,唯恐辜負了先帝的聖德。詔令郡國舉薦賢良、方正,一律從百姓中舉薦,雖然已經連續舉薦幾年,還沒有達到教化的目的。《論語》中講‘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歟!’詔令郡、諸侯國舉薦孝、悌和鄉間的道德模範(有行義),按照標準,每郡、國舉薦一人。”

宣帝地節三年十二月,為廷尉署設置四名廷尉平,俸祿為六百石。撤銷文山郡,並入蜀郡。

宣帝地節四年(公元前66年)春天二月,宣帝封外祖母為博平君,封原酂侯蕭何的曾孫蕭建世為列侯。

宣帝下詔說:“以孝引導百姓,則天下順。現在有些百姓遭遇喪事,基層官員還要安排他們的徭役,致使死去的親人不能安葬,傷害了孝子之心,朕很同情。從今以後,有祖父母、父母去世的百姓,不要再安排徭役,讓百姓安排殯殮,送終安葬,盡為人子之道。”

宣帝地節四年夏天五月,宣帝下詔說:“父子之親,夫婦之道,是天地間的人倫大德。即使遇到禍患,也會冒死庇護罪犯。這是愛結於心,仁厚使然,不能違背!從今以後兒子隱匿父母的罪行,妻子隱匿丈夫的罪行,孫子隱匿祖父母的罪行,不再判處為連坐罪。父母隱匿兒子罪行的,丈夫隱匿妻子罪行的,祖父母隱匿孫子罪行的,需要判處死刑,要報廷尉署批準。”

宣帝立廣川惠王的孫子劉文為廣川王。

宣帝地節四年秋天七月,大司馬霍禹謀反。宣帝下詔,說:“前些時,東織室令史張赦通過魏郡豪強李竟勾結冠陽侯霍雲陰謀叛逆,朕考慮到大將軍,壓下了這件事,希望他們知罪能改。現在大司馬博陸侯霍禹和母親宣成侯夫人顯及其堂兄弟冠陽侯霍雲、樂平侯霍山、霍禹姊妹的女婿度遼將軍範明友、長信宮少府鄧廣漢、中郎將任勝、騎都尉趙平、長安男子馮殷等人陰謀勾結,犯下大逆罪。顯此前指使女侍醫淳於衍用藥殺害恭哀後,陰謀毒死皇太子,危及宗廟,大逆不道。這些罪犯已經先後伏法。霍氏案件中牽連進去的官員,沒有發覺的,一律赦免。”八月己酉,廢黜皇後霍氏。

宣帝地節四年九月,宣帝下詔說:“朕擔心百姓失去謀生的手段,派出使者到各郡、國巡行,詢問百姓疾苦。有些官吏為了謀取私利,煩擾百姓,罔顧百姓的疾苦,朕甚為同情。今年一些郡、諸侯國遭受水災,詔令政府向百姓賑貸。鹽,是百姓必須的生活用品,售價太高,民眾負擔太重。詔令全國降低鹽價。”

宣帝又下詔說:“第一篇詔令中講,死者不可生,刑者不可存。這些均是先帝經常強調的,官吏們對此重視不夠。關在監獄中的犯人,現在有些因為受刑、饑寒而死在獄中,這樣做太違背人道!朕對此深感哀痛。詔令郡、諸侯國中將受刑死在獄中罪犯的名字、籍貫縣、生前獲有的爵位、居住的鄉裏報上來,以供丞相、禦史大夫在考核評定政績時,作為參考。”

宣帝地節四年十二月,清河王劉年有罪,被廢黜王位,宣帝將劉年貶謫到房陵縣居住。

宣帝元康元年(公元前65年)春天,開始在杜縣東邊的土塬上修建初陵,將杜縣名稱更改為杜陵縣。遷徙丞相、將軍、列侯、二千石官吏、家產在百萬以上的家庭到杜陵縣居住。

宣帝元康元年三月,宣帝下詔說:“前些日子,鳳凰翔集在泰山郡、陳留郡,天上降下甘露在未央宮。朕還不能彰顯先帝的美德,安綏百姓,奉祀天地,調節四時,卻得到這樣多的嘉瑞,上天恩賜這樣多的祥瑞,致使朕日夜戰戰兢兢,不敢有絲毫驕色,常常內省不要懈怠,要勤於思考。《尚書》中不是說‘鳳凰來儀,庶尹允諧。’大赦天下刑徒,賞賜工作中勤懇守責的官吏,賞賜中二千石以下到六百石官吏,賜中郎五大夫爵,賜佐史以上爵二級,賜百姓民爵一級,女子每百戶,賞賜牛酒。額外賞賜鰥寡孤獨、三老、孝悌力田布帛。政府發放的賑濟、放貸的錢物不再收回。”

宣帝元康元年夏天五月,宣帝為父親史皇孫設立皇考廟。增加父親史皇孫陵園的守陵百姓戶數,將奉明更改為奉明縣。

恢複高皇帝功臣絳侯周勃等一百三十六位後代子孫的封爵,讓他們用封邑中的收入來祭祀祖先,四時勿絕。沒有直係後裔的,由旁係子孫代替。

宣帝元康元年秋天八月,宣帝下詔說:“朕不熟悉六《經》,對於治理國家的道理不甚明了,陰陽風雨運行不按照時辰。頒布詔令:在官吏百姓中,廣泛舉薦品行端正,熟悉經典書籍,了解先王治理國家,還能夠將治國理政道理講得明白的人,由丞相和禦史大夫各舉薦二人,中二千石官員各舉薦一人。”

宣帝元康元年冬天,在建章宮設置衛尉。

宣帝元康二年(公元前64年)春天正月,宣帝下詔說:“尚書》中講:‘文王作罰,刑茲無赦。’現在官吏們在修身守法方麵,還不能夠讓朕滿意,朕很憂慮。大赦天下,朕要與士大夫們一起勵精圖治,棄舊更新。”

宣帝元康二年二月乙醜,立王氏為皇後。賞賜丞相以下官員到郎官金錢布帛多少不等。

宣帝元康二年三月,鳳凰、甘露同時降臨,賜天下官吏爵二級,賜百姓爵一級,女子每百戶,賞賜牛酒,賞賜鰥寡孤獨和老年人布帛。

宣帝元康二年夏天五月,宣帝下詔說:“國家的監獄,與百姓的命運相關聯,是用來禁暴止邪的,要保護百姓能夠安居樂業。受到處罰的囚犯,假若能夠生者不怨,死者不恨,在任的官員才算是懂法的官員。現在的情況還差強人意。在任的官員隨意解釋法律,節外生枝,深淺不一,巧飾令辭,強構犯人罪名。不按照實際情況奏報,上級不能了解下情,朕有失察的地方。官吏假如不稱職,四方的百姓就會有冤無處申訴!二千石官員要檢查下屬,選人用人要慎重,不稱職的官員不能任用。最重要的是,官吏要能夠正確地運用法律。有些官吏隻知道濫用民力,為過往的官員提供精美的膳食和住宿,以求得上級滿意,甚至超越權限,違背法規,以博取名譽,這種做法就像踩在薄冰上等待日出,太危險了!如今天下一再遭受災害、瘟疫。朕深感憂慮,詔令各郡、諸侯國,受災嚴重的地區,免除今年的田賦。”

宣帝又下詔說:“人們常說,古時候天子的名字,不能讓百姓知道,要有所避諱。現在百姓上書,有時會因為觸犯名諱而犯罪,朕同情這些百姓。朕的名字‘病已’已經改稱為‘詢’。曾經觸犯過皇帝名諱的,不再追究罪責。”

宣帝元康二年冬天,京兆尹趙廣漢有罪,被腰斬。

宣帝元康三年(公元前63年)春天,有神雀翔集在泰山郡,宣帝賞賜諸侯王、丞相、將軍、列侯、二千石官吏金錢,賞賜郎官布帛,多少不等。賜官吏爵二級,賜百姓民爵一級,女子每百戶,賞賜牛酒,賞賜鰥寡孤獨和老年人布帛。

宣帝元康三年三月,宣帝下詔說:“人們常講,在上古時,舜帝的弟弟象有罪,舜帝仍然為象分封土地。骨肉親情,有錯誤也不應該斷絕。封原昌邑王劉賀為海昏侯。”

宣帝又下詔說:“朕在幼年時,禦史大夫丙吉、中郎將史曾、史玄、長樂宮衛尉許舜、侍中光祿大夫許延壽對朕有舊恩,還有原掖庭令張賀輔導朕躬,學習經書典籍,恩惠尤其深厚,功德卓著。《詩經》中不是說過‘無德不報’嗎?封張賀過繼的兒子宮中侍從中郎將張彭祖為陽都侯,追賜張賀諡號為陽都哀侯。封丙吉、史曾、史玄、許舜、許延壽為列侯。曾經在郡邸獄中撫養過朕的胡組、趙征卿有撫養的功勞,賞賜她們官祿田宅財物,按照對朕的恩情深淺回報。”

宣帝元康三年夏天六月,宣帝下詔說:“前年夏天,神雀翔集在雍縣。今年春天,上萬的五色鳥飛過三輔屬縣,翱翔起舞,翔集在空中,沒有落下來。詔令三輔不要在春夏季節探巢掏卵,彈射飛鳥。具此詔令。”

宣帝立皇子劉欽為淮陽王。

宣帝元康四年(公元前62年)春天正月,宣帝下詔說:“朕認為耆年老人,頭發牙齒已經脫落,血氣衰微,不會再有暴虐之心,因為觸犯法律,被關押在監獄中,使這些耆年老人不能善終,朕甚為同情。從今後起,凡是年齡在八十歲以上的老年人,不是因為誣告、殺傷他人,因為其他事情犯罪,不再追究法律責任。”

宣帝派遣太中大夫李強等十二人到各郡國巡查,慰問鰥寡孤獨,了解風俗民情,監察官吏工作中的得失,舉薦茂材和特別優秀的人才。

宣帝元康四年二月,河東郡人霍征史等人謀反,被殺。

宣帝元康四年三月,宣帝下詔說:“前些時,有上萬隻五彩神雀翔集在長樂宮、未央宮、北宮、高寢、甘泉縣泰一祠廟殿中以及上林苑。朕做的不夠,仁德尚淺,屢次獲得上天給予的祥瑞,這是對朕的褒賞。賜官吏爵二級,賜百姓民爵一級,女子每百戶,賞賜牛酒。額外賞賜三老、孝悌力田布帛,每人二匹,鰥寡孤獨,每人一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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