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小達人要聽老員工的話(1)(3 / 3)

當然,我們不能一味白幹,好的動機不能做出錯誤的舉動。很多公司其實是用加班的形式來剝削我們。我們要熟讀《勞動合同法》,要具備相關的法律知識,在加班的時候,要注意維權。如果公司的要求無理。並且是明顯的違法行為,我們必須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她在某公司任職,按公司的規章製度,職員均實行調休製。但在五一、十一、春節、中秋、端午節等節假日中,公司對於加班的工作人員也采用事後調休的方式替代加班工資的支付。員工對此雖然有異議,但是也沒有辦法。隻能祈禱自己不要在過節時被安排到加班。

她因為一些原因想辭職,但是公司老板一直不同意,並且扣押著她的工資不給。無奈之下,她隻好選擇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她通過相關人士了解到,公司這樣加班製度是不合乎規定的。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上的有關規定,法定節假日加班,用人單位需支付勞動者三倍工資,並且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於是,她就找到老板,要求把克扣的工資發給她,否則就去相關的部門舉報。老板畢竟是理虧,他對自己的做法心知肚明,為了息事寧人,他隻好把欠她的工資還給了她。

所以加班不加價不應該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如果公司偶爾安排加班,或者是出於工作需要,我們有加班的必要,那麼我們應該接受,並且要配合。這樣聽話,有利於博得領導的好感。但是一旦我們發現公司是在惡意或故意剝削我們,那我們也要勇敢地說“不”!四、一直加班等於沒有加班

有一種人,她的辦公桌上永遠堆滿了文件。她也沒有一刻空閑的時間,總是顯得手忙腳亂地在忙碌。這種人工作得十分認真,對工作也充滿了熱忱,她把所有的時間都奉獻給了工作。有時,明明已經了班,但是她還要自動加班到很晚。這種人以為。這樣努力的工作能給領導留下一個好印象,她們認為,隻有努力加班才能得到領導的認可,才會得到晉升的機會。把辦公室為家,把工作放在第一位,難道不是應該的嗎?

這種人不論是星期天或節假日,她們從來沒有放鬆過工作,甚至生病了還要堅持上班工作。一旦停止工作,她們就像丟了魂似的,無所適從。在職場。這種人為數不少,但是據我所知,這樣的人並沒有多少得到重用,相反。她們被解雇的幾率更大。

某公司辦公室有一個大姐,幾十年如一日,廢寢忘食地工作。她家離辦公室有一裏路,她經常回家給孩子做好飯後,回到辦公室繼續工作。大熱天,別人都到樓下乘涼去了,隻有她還在搖著蒲扇在加班工作。她的手裏似乎有寫不完的文件和發言稿,她總是一個字一個字地斟酌推敲。她整理的材料永遠是沒有錯誤的。而且總是最整潔,最合乎標準的。

領導每次看到她忙碌的身影,總是不忘誇獎她幾句:“好好幹,有前途。”可是她在公司一幹就是幾十年,一點變化也沒有。很多人都已經晉升為管理人員。而她還是一個辦公室的小職員。很多年輕人奮鬥幾年。就能熬出頭。可是看起來她再熬十年也沒有機會。這是為什麼?難道是她工作不夠努力嗎?難道領導看不到她每天加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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