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是樂於與人交往的,但出於世俗的限製和自身利害的考慮,對於所交往的人又是有選擇的,是遵循一些禁忌習俗的。

“男女授受不親”、“男女有別”、“男女不同席”、“阿姨勿上姊夫門”是恐人猜疑男女間有不正當的性行為發生;“寡婦門前是非多”,因而連寡婦之子,也“非有見焉,弗與為友”;為避猜忌,人與人的往來亦須有所選擇,俗話說“貧不串親,富不串鄰”,因為“貧串親,易遭白眼;富串鄰,易誣奸犯”;“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正冠”、“小子不舀麻糖籃,閨女不看瓜菜園”都是恐人猜疑自己的行為動機不純的。這種恐懼發展到極端,甚至走向了見死不救的地步,如“賢不薦醫,智不薦藥”、“勿救水中人”等等,這就又轉而成為一種極端自私自利的行為準則了。

民間還以為客觀環境是造成禍患的一個重要因素,因而除了自身修善行好之外還要特別注意與人交往的選擇。俗以為“跟著好人學好人,跟著巫婆學下神”,“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一定要與好人交往,不與壞人交往。民間的“寧跟紅臉人打一架,不跟黃臉人說句話”、“黃眼綠睛,莫談交情”一類的說法,雖然不見得是科學的,但反映著民間願交好友,忌結惡人的良好願望。避忌、隔離本來就是禁忌的一個主要方式。如果知道某種事物是有危險的,就一定要割斷與它們的聯係。在人際交往中,如果一方有病災,那麼,其他無病的人都有可能對他形成威脅,或者,反過來說,他也可能對別人形成威脅。因此,病人需要停止或者盡量減少社會交往,以免相互間造成危害。過去,漢族、苗族、佤族、珞巴族、瑤族、普米族、藏族、彝族、侗族等等郡有“忌門”的習俗,就是在病人門上用樹枝、草、旗、鞋、紅布、竹笠等物件記號,設門標,禁忌他人進入。有些民族還常與鬼神信仰結合起來,以解釋“忌門”的必要性。古俗還有上朔不會客的習俗。《風俗通義》雲:“堪輿書雲‘上朔會客必鬥爭’。”年紀大的人,也忌留住宿,恐有不測。俗語雲:“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坐。”“七十不留飯,八十不留宿”即是此意。征人際往來中又忌與和尚、道士、尼姑等來往。俗語說:“前門不進尼姑,後門不進和尚”,“會交朋友,交些鐵匠、木匠;不會交朋友,交些道士、和尚”,其中既有避嫌的意思,也有恐招來禍端的擔憂。崩龍族舊時在狩獵、播種期間,忌有客人來訪,否則,以為獵而無獲,種而不萌,獵物與種子會被外人的靈魂攝走。這也是歸罪於他人的一種俗信。所以在這些特殊情況下,忌諱與人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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