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舊時中國,男女的分別在服裝上一看便知,如果男穿女服,或者女著男裝是要犯忌諱的。鄂溫克族人,禁止夫妻互換衣帽穿戴,否則對狩獵不利。民間許多神話傳說中,有因男女換了服飾而使女方懷上身孕的說法。漢族有些地方,結婚時,讓男女雙方換褲帶,也有象征生育的意義。在生產、勞作方麵也是如此。男人有男人幹的活,女人有女人幹的活,女幹男活,男幹女活都是遭忌諱的。台灣高山族男人不能接觸女人專用的小鋤、農具、織機和豬圈;女人禁忌接觸男人的武器、獵具,不能進入男人的會所。普米族的婦女不能犁地,不能打獵和取蜜,那是,男人幹的活。青海的藏族男人不能做抹牛糞、打酥油、背水,磨炒麵、做飯等家務勞動,認為這是婦女們幹的活。佤族人械鬥時,女人不參加,男人則不能不參加婦女的坐姿、站姿都有禁忌。成年男子能參加而不參加者為習俗所不容,輕則受輿論指責,重則罰穀罰錢,以致抄家。漢族中有“男做女工,越散越窮”等俗諺流傳。舊時,男人一般幹田裏的活,參與社交活動;女人一般幹家裏的活,不參與社交活動。男人幹家務常被人恥笑,以為“沒出息”;女人參與社交活動,又被指責為“瘋”、“野”、“不守規矩”、“不正經”。

中國人過去一直主張男女之間相互避忌,男女之間一般不說話、不相視、不拉手、不互贈禮品,以防被人猜疑有性行為的發生。普米族忌諱男子向少女贈送手鐲和腰帶;土家族禁忌男人跟姑娘開玩笑,並不準外人和姑娘坐在同一條凳子上;漢族民間有“男女七歲不同席”的俗諺,漢族、傣族、彝族、哈尼族、壯族等許多民族都有婦女不上宴客席的習俗。“男女不同坐”,不但素不相識的男女是如此,即便是親兄弟姐妹之間也是如此。姑、姊妹、女兒,已嫁而返,兄弟不與同席而坐,不與同器而食;不但在私下裏是如此,在公共場合也如此。直到清末民初,在戲院看戲還分男席、女席,男女看客是分開來坐的,即使是夫妻也不例外。

由人體性別的區分聯係到衣物性別的區分,男女衣飾不能晾曬到同一根竹竿之上。據《中華全國風俗誌》載,山西有“男女不貿易”的說法。男女間說話很講究分寸,一般不互相開玩笑。男女間禁忌互相看視,禁忌互相調笑,民間有“眉目傳情”、“人浪笑,馬浪叫”的俗語流傳。過去藏族婦女見喇嘛和賓客時,都要以紅糖或乳茶塗麵,否則以為冶容誨淫,有益惑僧客之意,須課以罪罰。

舊時,一般男人從事的活動,女人便不能參與。傣族(德宏)禁忌婦女參加男子集會跳舞,婦女不能打擊樂器,男人說話時,除老年婦女外,年輕女子不能插嘴。漢族舊時對婦女的戶外活動限製極嚴。婦女忌閑遊,忌串門兒。所謂“婦不閑遊,宅肆不相通”。愛串門兒的女人被人說閑話,指責為不規矩的女人。苗族婦女也不得串門兒,認為串門兒會踩著別人的門神。瑤族婦女過年節時不能串門兒,說是“出門兒多病”。廣西民間婦女“出入必戴帽簷,不露麵首,亦得冶容誨淫之戒也”。

除了限製婦女的社會活動之外,對婦女的言行舉止,即所謂“婦容”也有許多嚴厲的禁忌。舊時禁忌婦女走路時抬頭挺胸,否則便以為女子屬“桃花克夫”型的。隻有男人才能挺胸抬頭,女人則要低頭細步,最好是靠牆根躲著男人走,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古時在婦女裙邊或鞋麵上綴上一些小銅鈴,稱之為“禁步”。如此一來,婦女行時跨步稍大,即叮當作響,於是自己便恐失禮而緩慢下來。漢族人舊時要求婦女“目不斜視”、“言不露牙,外不露麵”。在坐姿方麵,景頗族忌諱婦女坐時托著下巴,以為這是哀悼的姿勢,不吉利,婦女坐時,忌諱蹺二郎腿,以為不雅觀;古時婦女還忌諱兩腳向外岔開坐著,即“箕踞”。不但行動言笑受拘束,連睡著了也是有忌諱的。俗語“男人鼾田莊,女人鼾空房”,即是說女人忌諱睡覺打鼻鼾的。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