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選定了,但婚禮場合中的禁忌還有很多。這主要表現在擇定舉行婚禮日期、迎娶新娘和結婚典禮三個階段。

舊時男家擇定婚期,要備禮告女家,求其同意。婚期的擇定因趨吉避凶而有了一些禁忌。據《中華全國風俗誌》記載,舊時,南京一帶“男家欲迎娶,先將男女八字送星家諏吉,必使無衝犯,無刑克之良辰,以全紅柬上記新人沫浴何時,水傾何方,新人上轎何時,合巹何時,避忌何人,謂之送日子。”在婚期方麵,對於年、月、日都有忌諱的規定。棺材抬出家門時也有許多忌諱

首先是禁忌某些年份。民間對結婚安排在哪一年是有選擇的,有些年份必須忌避,以祛凶辟邪。漢族許多地區忌無立春日的那一年結婚,認為這一年是“寡年”,而“寡年結婚不養崽”。對於有兩個立春日的那一年是否應忌避各地就很不一樣,一些地方認為這一年結婚好,取“雙春雙喜”之意,一些地方認為這一年結婚不好,因為“雙春喜衝喜”。中南一帶漢族地區,有忌避一年內一家舉辦兩次婚事的習俗,原因也是“喜衝喜”。白族忌避在自己的屬相那一年結婚,以避免傷了自己的“本命”,也就是說男女雙方在二十四、三十六、四十八等年齡不能結婚。德宏傣族則有忌避“凶衝喜”的習俗,在直係親屬長輩去世一年中因眼孝要忌舉辦喜事。

其次是禁忌某些月份。漢族、佤族及其他一些少數民族忌避五月、七月、九月嫁娶,說這幾個月是“惡月”,鬼很多。由於惡鬼出沒作祟,這期間嫁娶是不易成功的。傣族在傣曆九月十五日以後的三個月忌婚,認為這期間結婚新郎新娘會像牛馬和狗一樣,不知季節,更不知禮儀,死後會變成狗的,而且還會觸犯寨鬼,將來寨子裏會發生疾病或其他災害。台灣民間忌避四至九月嫁娶,當地的俚語把為什麼忌避這幾個月嫁娶的原因說得很明白:“四月死日,五月差誤,六月娶半年,七月娶鬼某,八月娶土地婆,九月狗頭重,死某亦死夫。”

再次是禁忌某些日子。漢族和許多少數民族都有忌避單日嫁娶的習俗,反映了民間“好事成雙”的習俗。漢族某些地方尤忌七月七日嫁娶,反映了夫妻要長相伴隨的心理,而不要像牛郎織女那樣長期分離,隻有在二月七日那一天相會。

迎接新娘的禁忌也很多。在迎接過程中為了辟邪也是有忌避的。白族迎親日有些路段要忌避,因而沿途敲鑼打鼓,同時在經過的忌地鋪氈或鋪席,忌門和櫥,須把門和廚房遮住。朝鮮族迎親時,新郎忌腳踩地。另在湖北神農架一帶有半夜打鼓迎親的風俗。當夜深人靜的時候,男家即遣迎親者敲鑼打鼓燃放鞭炮去女家迎娶新娘,這裏的敲鑼打鼓燃放鞭炮固然是為了喜慶熱鬧,但也有驚嚇山中野獸而辟邪的作用。燃放鞭炮不獨在半夜迎親的習俗中才有,一般它在整個婚儀中都可能出現。婚禮中燃放鞭炮,是帶有驅鬼辟邪的含意的,民間有“崩崩邪氣”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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