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對食物食品有許多獨特的鑒別方式,因而各族各地在忌食的對象和忌食原因方麵也是多種多樣的。中醫從陰陽的角度分出各種食物是熱性還是涼性,一般說來,物性相反的不可同食,但如熱寒太過,則熱上不可再加熱,寒上不可再加寒;又從營養的角度把食物分成大補和大損,有些食物還被認為是有毒的。中醫認外蘿卜對身體有益,民間有“蘿卜上市,醫生背時”之說

比如民間以為多食韭菜可導致神昏目眩;多食蒜,可傷肝痿陽;多食冬瓜,可發黃疽;多食鱔魚,會得霍亂;吃食鴨蛋,會使瘧疾病加重等等。俗語有“黃瓜上市,醫生行時;茨梨上市,醫生背時”、“黃瓜上市,醫生行運;蘿卜上市,醫生倒黴”的說法,也就是說黃瓜會使人生病,茨梨、蘿卜對人體健康大有益處。中原一帶有“桃養人,杏傷人,李子樹下埋死人”的說法,也說明桃、杏、李三種水果對人身體健康的不同影響。

動植物多有自己的屬性,比如熊、豹子是凶猛的,老母雞的皮肉是粗糙的,辣椒是辣的等等。因而有一種建立在原始“互滲律”基礎上的飲食原則,認為屬性會傳染給食者。民間一直有類似的說法,比如認為“吃了熊心豹子膽”,人就會變得同熊和豹子一樣凶猛剽悍;而吃了老母雞的肉,人的皮膚也會變得疙裏疙瘩的粗糙起來;吃辣椒會使人心眼變得毒辣無比,成為不孝子孫,吃魚腸會寫出彎彎曲曲的字來等等。

正是由於這一信仰原則的存在,不但某些地區把吃食老母雞、辣椒等這樣比較正常的食物視為禁忌,而且尤其禁忌吃食那些具有異常形態的或者處於異常情況下的食物,如瘟雞、瘟鴨、畸形的水果等,惟恐食之會導致某種不吉利的變異。

有些動植物會引發人們恐懼的聯想,亦忌食之。如鄂倫春族人禁忌婦女吃食熊前半身的肉,否則,以為會被熊抓住。台灣高山族美雅人是漁業族群,他們以飛魚為主食。但他們忌吃掉在地上的飛魚,以免上山有摔死的危險。布依人在打牙祭時,小孩忌吃山豬和山羊肉,他們認為吃山豬肉打獵時就會懼怕山豬,吃山羊肉,則會傳染山羊的野性,喜歡攀登懸崖峭壁,有墜崖喪命的危險。土家族忌小孩和未上學的人吃雞爪子,怕上學讀書時寫不好字。不許吃豬鼻子,說是長大了,會打鼻鼾。不許吃豬尾巴,怕一生落後,事事掉隊。布依、苗族禁未婚男女食豬蹄叉,認為吃了後找不到對象,即便找到,也會被那個叉叉開,而常鬧離婚;山東人不讓小孩吃未成熟的棗子,怕生癤子,要吃則先掐去其尖。這類所禁食物本身並非“邪物”、“汙物”,它們隻是引起了人們某種聯想,使之與一些不幸之事連在一起,成為人們的口忌之物。

有的食物禁忌是由對動物的崇拜、喜好而引起的。譬如,漢族有些地區有禁食牛肉的習俗。對農耕民族來說,牛是必不可少的生產工具,有時顯得比人本身還重要。因其有助於人,而終年勞苦,又通人性,所以不忍心殺食。食者,良心受譴責,便想到會遭受神鬼的報應。過去,蘇州人不食牛肉,牛死後常將其拋入蘇州河裏。宋代人洪邁在《夷堅誌》中就記載了這種禁食牛肉的傳聞。如“食牛夢戒”一篇,說泰州一人因酷嗜牛肉而夢被拘斥,從此戒食。漢族民間至今除極端困苦的時候不食馬肉,認為馬與牛一樣,有功於人,所以殺食之於心不忍。南昌、甌江一帶的人忌食黿、黿鱉肉,據《清稗類鈔》說:“南昌人敬畏鱉,呼之為老爺。相傳明太祖與陳友諒戰時,曾救禦舟出險。贛人祀之其虔,且相戒不食黿鱉,恐犯老爺之怒也”。甌江人禁忌食黿肉,據說食之會褻瀆神明。因為黿是有功之物,是它在唐僧取經時幫助唐僧師徒渡過了八百裏通天河,又馱回了經書。所以人們敬之如神,禁忌殺食。

有些飲食禁忌是針對某些人的,而對其他人並不適用,如對孕婦的禁忌,對兒童的禁忌等。在浙江嘉善縣一帶,孩子在周歲內,忌食豆腐,據說是為了防止口臭。孩子忌食芋艿,據說防止蚊子叮咬必須如此。肉墩頭上的菜,不能直接拿來給孩子吃,否則,在待人接物中變成墩頭果。鍋鏟上的菜,不能直接塞進孩子嘴裏,否則,在人講話,孩子要搶嘴。會不懂禮貌。鳥頭不能給孩子吃,吃了會鳥頭鳥腦(嘉善土話,就是孩子會愚笨)。家禽宰殺後,開膛出來的蛋稱悶蛋,孩子忌食悶蛋,吃了會腦子不開竅,變成笨蛋。魚肚裏的龜子塊稱為悶子,孩子忌食之,吃了會愚笨,不靈活,不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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