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業預警
2006年年底,西北民族大學出台了《本(專)科學生學業預警製度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大學生在專業學習過程中發生學業不合格等問題時將會被緊急提示或預先告知並通知家長,警示學生學習狀態。”這種學業預警製度在國內高校中尚屬首例。
該辦法由該校教務處負責對該學年不及格課程占所修讀總課程(或學分)二分之一的同學提出警示,而警示分為期初預警、期中預警和期末預警三個階段。
期初預警,即每學期開學兩周內,各學院應將上一學期不及格課程門數(學分數)達三分之一(含)以上的學生名單通知其班主任(導師)及任課老師,班主任(導師)、任課教師應及時加強對學生的督促和輔導。
期中預警為期中統考後三周內,各學院應將學生期中考試成績交各班班主任(導師),對不及格課程門數達二分之一以上的學生,學院應對學生提出警示。
而每學期期末考試後,學院應及時將本學期成績通知學生家長;學校對本學期不及格課程(或學分)累計超過所修讀課程(或學分)二分之一的學生向家長提出期末預警,並請家長配合學校督促學生認真對待功課和學業。
校方說一些學生平時掛科沒在意,到最後‘小病成大病’,因紅燈過多而麵臨退學。實行學業管理預警,對被預警的學生要從各方麵進行幫助,加強‘愛心、信心、耐心’的教育,激發學生內在的學習動力,促使他們朝好的方向發展,盡量使被預警的學生在學習上不掉隊。”學業預警製度已成為該校督促學生努力學習、加強修養、順利完成學業的有效途徑,在提高教學質量和學生綜合素質方麵,取得了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