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 第七章(1 / 3)

雞叫頭遍,李自成的人馬就踏著蒼茫月色,靜悄悄地向北出發。

總哨劉宗敏同郝搖旗、劉芳亮、袁宗第等幾員大將,率領著三十幾員偏將,四千多名士兵走在前邊。李過和田見秀率領著二十幾位偏將和三千多名士兵斷後。高一功率領著十幾員偏將和兩千多名士兵、二百多名孩兒兵,護著老營。闖王帶著他的親兵和一部分戰將走在前隊和老營之間。劉宗敏的兩個妻子,高一功的妻子,李過的妻子和養子李來亨,還有很多將校的眷屬以及保護眷屬的親兵,都騎著馬隨老營前進。

七八年來,高桂英一直跟著丈夫,過慣了艱苦和危險的戰鬥生活,可以騎烈馬,也會射箭。行軍時,她總是用一條紅綢戰帶束腰,背一張牛角弓,掛一口寶劍。雖然她從來不曾很好地練過武藝,作戰時也用不上她親自衝鋒陷陣,但是她在緊急的日子裏很少離開過這口寶劍。她不但準備用它殺敵,也準備在萬不得已時用它自盡,決不使自己落入敵手。她明白今天要殺出包圍不是容易的,所以叫女兒蘭芝同她騎在一匹大馬上,免得母女倆被千軍萬馬衝散。另外,她叫李過的妻子黃氏和李來亨都緊緊跟隨著她。

黃氏雖然比她的嬸娘小一歲,但身體比高夫人差得很遠。兩次懷孕都是在戎馬控惚中流了產,使她的身體吃了大虧。如今她又懷孕了四個月,而這四個月中有三個月是騎在馬上奔波。兩天來她時常頭暈、目眩,心頭跳得發慌,幾乎支持不住。但是她沒有把她的病情告訴任何人,避免嬸母和丈夫為她操心。

她的養子李來亨卻跟她完全兩樣。他總是精神飽滿,不肯安靜,像一個虎雛一樣。他隻有十二歲,什麼也不怕,在每次打仗時總希望自己能夠不受管束,跟隨著義父或雙喜叔衝人敵人堆中,揮著他的雪亮的短劍同官兵廝殺。由於每次快要進行血戰的時候,義父總是叫他同母親隨著老營,每次官兵衝到麵前時總有自家的兵將保護他,使他感到很大的遺憾和不平。為什麼不讓他打仗呢?真是!大人們大小看他了。那些孩兒兵,很多隻比他大一兩歲,頂多三四歲,他多麼羨慕他們!

今天,他穿著一件為他特製的綿甲①,背著一張小小的牛角弓,腰掛著寶劍和朱漆箭囊,裏邊插著十幾支箭,箭頭和箭身合起來隻有一尺五寸長。但是在六十步以內,他差不多可以百發百中。在幾次戰鬥中,他都親手射傷過衝到麵前的敵人。他騎的是一匹蒙古駿馬,鞍子和轡頭用銀子裝飾得非常精巧。他挺著胸,略微側著身子坐在馬鞍上,左手拉著韁繩,右手提著鞭子,以嚴肅而略帶激動的心情望著遠處的高山、不盡的人馬、稀疏的寒星與月光下隨風招展的大旗。

①綿甲——用很多層絲綢或棉布夾著絲棉,密密地用粗線納成,兩臂過肩不及肘,下長掩膝。

盡管從春初退出川北以來,經過萬裏奔波,不斷作戰,人馬損傷十之六七,衣糧都缺,但是這一萬多人馬仍然部伍整齊,士氣很旺,保持著高迎祥時代的優良傳統。小來亨策馬走在這樣的部隊中間,天真的心靈中充滿了英雄氣概。他非常希望今天能發生超過已往任何一次的激烈血戰,好使他有機會離開養母,離開別人的保護,在官兵中間馳突衝殺,像羅虎們那些孩兒們一樣。

駝背向導騎在一匹青灰大走騾上,戴一頂從父親傳下來的醬色破氈帽,身上穿著闖王昨晚送給他的舊棉袍,敞著扣子,腰裏束一根用各種破布條擰成的粗繩於,在磨斷的地方打著疙瘩。家裏沒有別的幹糧可帶,他在懷裏揣著兩個柿子麵窩窩頭。束腰的繩子上,左邊插著大鐮刀,背後插一把砍柴的短柄利斧。惹人注目的是,他一隻手牽著韁繩,一隻手拿著一根五尺長的櫟木棍子。這棍子顯然使用不少年月,磨得溜光。他年輕時替財主放過騾馬,所以如今騎在大走騾上一點也不外行。他的大半輩子是在財主們的腳底下生活過來的,簡直連豬狗也不如;直到今天早晨,他騎上大青騾,走在大將袁宗第的麵前,背後跟著闖王的大軍,而袁宗第和弟兄們都對他親親熱熱,他才第一次感覺著自己活得像一個人,活得有意思,眉頭開始舒展了。

袁宗第原來聽說這個駝背莊稼漢是個整天不說三句話的人,也沒有多跟他說話。走著走著,忽然隔著山頭傳過來驢子叫聲,袁宗第忍不住問:

“老鄉,山那邊是什麼地方?”

“你可是問的長脖子①叫的地方?”駝背回頭問,吐字稍微有點慢,可並不結巴。

①長脖子——驢。杆子黑話。

“對,什麼地方?”

“那是陳家灣。有人起五更套磨哩。”

“有鄉勇麼?”

“不多,從這兒往北去就多啦。”

停一停,袁宗第笑著問:“老鄉,騎著騾子,你帶一根棍子做什麼?想跟我們一起打仗麼?”

“打仗?”駝背嘻嘻笑起來,掂著木頭棍子說:“我還從來沒打過仗哩。這是花櫟木棍子,又沉又結實,要是跟官兵打起來,我,我十八般武藝全不會,該不會用棍子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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