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兩個風格鮮明的戲劇家為標幟,一群風格相近的戲劇家自覺地以組織形式進行學術性、藝術性聚合;或者由於受某一曆史時期社會風尚和藝術風尚的影響,自覺不自覺地表現出共同的創作傾向,互相呼應,從而構成有社會影響的戲劇流派。它大多產生於戲劇思想比較自由、戲劇事業比較繁榮的時期。它有多種形態,大小不同層次。一是以戲劇史上重大的戲劇思想和創作方法為標誌的,如現實主義戲劇、浪漫主義戲劇、象征主義戲劇等,都有著各自的社會曆史背景,並與特定的社會思潮、哲學觀念有著比較直接的聯係。另一是以特定的戲劇觀念和具體的藝術表現方法為標誌,如在現實主義戲劇內,有體驗派和體現派,有斯坦尼斯拉夫斯基體係和布萊希特敘述體戲劇等。還有以主角演員為標誌的更小範圍的流派。流派是經常呈現出分化、融合的流動狀態。流派都與特定的觀眾群相呼應以及具有曆史的承傳性等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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