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戲劇家的創作個性所表現出來的戲劇作品的藝術特色。它的基本要素是戲劇家的個人風格。法國人有一句名言:“風格就是人本身”;梅蘭芳認為風格就是“他自己的一種優良的定型”。一個民族一旦進入戲劇繁榮時期,就會湧現出一批風格各異的戲劇家及其作品。戲劇是綜合藝術,其風格構成也是多方麵的。除劇作家外,演員、導演,設計、戲劇音樂家等都有自己獨特的風格。他們在共同的創造中,力求在藝術風格上的和諧,從而形成演劇活動的整體風格。這一過程中,導演通常是整體風格的把握者。追求整體風格時,既要有嚴格的選擇性,又要有廣泛的適應性。風格的形成,有個人經曆、教養、審美熏陶等方麵的複雜原因和一係列深刻而廣闊的客觀依據。由於戲劇在創作上的集體性和觀眾的廣泛性,所以它比其他藝術門類的風格,更緊密地與時代精神、社會氣氛、民族風尚相聯係,並始終根植於自己民族的土壤裏,創造出有鮮明藝術個性的戲劇作品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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