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與客戶爭辯,無論你贏了還是輸了,最後都是你失敗了(1 / 1)

永遠不要和客戶爭辯對與錯。因為那樣的話,客戶會產生抵觸情緒,從而很可能搞砸交易。

當客戶提出疑問甚至質問的時候,我們該如何應對呢?正麵的直接的回複,會衝擊對方的自尊心,讓對方感覺到自己被“打壓”,從而產生抵觸情緒,這樣導致的直接結果是他不與你進行合作……此時,我們在與客戶的交流中,在道理上,是“獲勝”了,可是,在結果上,卻是“失敗”了。因而這“勝”也是“敗”。這就好比婚姻中的男女,如果一味地爭執某件事情的對與錯,傷了對方的同時,也會傷了自己——這種類似的情況下,就沒有了“贏”和“輸”,而隻剩下了“雙輸”。

在交流過程中不要與客戶爭辯,哪怕客戶的觀點是錯誤的。要千萬記住,如果你辯輸,那你就輸了;如果你爭辯贏了,你還是輸。

在魯方舟負責的推銷區域內,住著一位有錢的大企業家。魯方舟所在的公司極想賣給他一批貨物,過去那位推銷員幾乎花了10年的時間,卻始終沒有談成一筆交易。魯方舟接管這一地區後,花了3年時間去兜攬他的生意,可是也沒有什麼結果。

經過13次不斷的訪問和會談後,對方才隻買了幾台發動機,可是魯方舟希望——如果這次買賣做成,發動機沒有毛病的話,以後他會買我幾百台發動機的。

發動機會不會發生故障?魯方舟知道這些發動機是不會有任何故障的。過了些時候,魯方舟去拜訪他。那位負責的工程師見到魯方舟就說:“魯方舟,我們不能再多買你的發動機了。”

魯方舟心頭一震,就問:“什麼原因?難道我們的發動機有什麼問題嗎?”

那位工程師說:“你賣給我們的發動機太熱,熱得我的手都不能放在上麵。”

很顯然。他是在找借口,還是不想買魯方舟公司的發動機。隻要有一點常識的人都知道:要將手放在正在運行的發動機上,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魯方舟知道如果跟他爭辯,是不會有任何好處的,過去就有這樣的情形,現在,魯方舟想運用讓他說出“是”字的辦法。

魯方舟向那位工程師說:“史密斯先生,你所說的我完全同意:如果那發動機發熱過高,我希望你就別買了。你所需要的發動機,當然不希望它的熱度超出電工協會所定的標準,是不是?”他完全同意,魯方舟獲得他的第一個“是”字。

魯方舟又說:“電工協會規定,一台標準的發動機,可以較室內溫度高出華氏72度,是不是?”

他說:“是的,可是你的發動機卻比這溫度高。”

魯方舟沒和他爭辯,隻問:“工廠溫度是多少?”

他想了想,說:“嗯——大約華氏75度左右。”

魯方舟說:“這就是了。工廠溫度是華氏75度,再加上應有的華氏72度,一共是華氏147度。如果你把手放在華氏147度的物體上,是不是會把手燙傷?”

他還是說“是”。

我向他做這樣一個建議:“史密斯先生,你別用手碰發動機,那不就行了!”

他接受了這個建議,說:“我想你說得對。”

我們談了一陣後,他把秘書叫來,為下個月訂了差不多3萬元的貨物。

魯方舟費了幾年的時間,一直進展不大,最後才知道爭辯並不是一個聰明的辦法。應該充分了解對方的想法,設法讓對方回答“是”,那才是一套成功的辦法。

爭辯是銷售的第一大忌,不管客戶如何批評我們,銷售人員永遠不要與客戶爭辯,因為,爭辯不是說服客戶的好方法,正如一位哲人所說:“您無法憑爭辯去說服一個人喜歡啤酒。”與客戶爭辯,失敗的永遠是銷售人員。一句銷售行話是:“占爭論的便宜越多,吃銷售的虧越大”。因為與顧客發生爭辯,很容易使顧客感到他沒有受到應有的尊重。推銷員取得爭辯勝利的同時,他將很可能取得推銷的失敗。所以,顧客永遠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