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下屬具備“管理者態度”(1 / 1)

使下屬具備“管理者態度”

政治家常常說,成為一個成功的政治家,30%得自於天賦、地位與權力,其餘的70%則是由該組織成員的支持程度所構成。同樣的道理,一個企業管理者,如果不能被他的員工所接受和支持,其工作績效就會大大降低。

德魯克認為,員工對公司、自己的職位、產品以及工作都會有自己的認識和態度,這種認識和態度往往和管理者是不一致的。由於這種認知上的差距,員工並不能把企業的使命和目標當成自己的使命和目標。所以就需要使下屬具備一種“管理者態度”,即讓員工和管理者處於同一目標環境中,讓員工把企業的目標內化為自己的目標。

要使員工和管理者達成共識,使員工具備管理者態度,那就必須使員工具有主人翁精神。

德魯克發現,一項既定的目標,即使非常科學,要下屬來認知和認同也十分困難。然而,如果一項管理目標不能被下屬接受並轉化為下屬自己的目標,那麼這項目標的實施就會遇到阻礙。隻有使下屬成為公司的主人,使他們具有主人翁精神,才能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使管理目標得到切實有效的貫徹和執行。怎樣才能做到這一點呢?德魯克認為,請下屬參與目標的製訂是有效的手段之一。

對於下屬來講,他們需要的是一種實實在在的“主人”的感覺。請下屬參與目標的製訂,親身體驗使他們認識到了自己主人翁的地位,認識到了目標決策的科學性,從而自然而然地產生與管理者一致的看法。相應地,他們心中主人翁的責任感也就油然而生,促使目標的付諸實施也就會成為他們的自覺行動。我們國內的很多企業采取的是一種專製的管理,員工沒有權利參與決策,他們完全是執行者。強而有力的執行力固然重要,但沒有使命感的工作是很難使下屬產生工作熱情的,反而會誘發逆反心理。難怪有的員工說,我們不是主人,我們是奴隸!當員工把自己僅僅當做是一個做事者時,他們對工作就不會盡力,而心理上缺乏認同感,他們就會抵觸工作。所以,管理者必須使員工具備主人翁精神,使他們不但是做事者,而且是管理者。

要使員工真正具備管理者態度,還必須把員工當做合夥人,讓員工把工作當做自己的事業,而不是職業。

管理忠告:要使員工真正具備管理者態度,還必須把員工當做合夥人,讓員工把工作當做自己的事業,而不是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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