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得妥協是一種決策的技巧(1 / 2)

懂得妥協是一種決策的技巧

所羅門王在位期間,有一天,兩個婦女帶著一死一活兩個孩子來報案,說她們睡覺時壓死了一個小孩,並都稱活著的小孩是自己的。所羅門王聽完了兩位婦女的陳述,說:“拿劍來,把這活著的小孩劈成兩半,分她們每人一半。”這時,一位婦女大聲號哭起來:“陛下,把孩子給她吧,不要殺死這孩子。”可另一位婦女卻說:“把孩子切成兩半吧,我們每人一半。”所羅門王說:“把孩子交給不願殺死孩子的婦人,這才是真正的母親。”

這是《聖經舊約》中記載的所羅門王判案的著名故事,所羅門王是《聖經》中一位擁有極高智慧的國王。這個故事中,兩個婦人作出不同的選擇,不願意把自己孩子殺死的婦人是真正的母親。她的選擇對決策者而言,有很大的啟發意義。這位母親意識到:與其得到半個死孩子,不如把孩子送給對方,這充分體現了決策中的妥協精神。如果決策者在決策中不能得到任何實質利益,不如放棄自己的利益,成全對方,這樣反而能落個順水人情。

德魯克認為,決策必然會遇到妥協,妥協是決策的常態。一個不會服從命令的士兵不是一個好士兵,同樣地,一個不會妥協的決策者不是一個好的決策者。

決策者必須明白,妥協不是服從,服從就是執行命令,妥協則是決策上的讓步。優秀的決策者絕不會在涉及價值觀等核心問題上讓步。妥協是對對方的尊重,尊重對方的文化、價值觀及利益。總之,妥協是決策中必要的讓步,妥協是為了實現雙贏、共贏。

決策者要學會正確地妥協,首先必須明白“半塊麵包總比沒有麵包來得好”。決策者不要試圖100%達到決策目標,要知道能達到95%就已經非常成功了。決策者想要得到整塊麵包,就必須不恥下問,請教對方,盡量使對方參與決策,從而使決策者的目標轉化為參與者的貢獻。

美國前總統羅斯福是一位非常善於妥協的決策者。

羅斯福還是紐約州州長的時候,有一次,為了使各黨派的首領們相互合作,完成他們最不讚成的改革行動,羅斯福就運用他的妥協技巧,非常成功地達到了決策目標。

當任命一些重要職務時,羅斯福請各黨派推舉候選人。最初他們所提的人選大都是各黨派中令人矚目的人物,但羅斯福知道這些人極難得到議會的同意。

於是他們又被請求做第2次推舉,而這次選出的人仍然在各黨派中各有其地位。於是,羅斯福仍然請他們考慮有沒有更適當的人選,免得送交議會時被否定。

第3次他們推舉出了比較合適的人。羅斯福向他們表示誠摯的謝意,感謝他們的協助,但請他們再仔細地考慮一下。第4次的人選和羅斯福心目中所預期的名單非常接近。羅斯福再一次向他們道謝後,就發表了候選名單,請議會行使同意權。這種決策方式的目的,就是讓選舉者參與決策,並使他們把決策視為自己的貢獻。羅斯福對他們說:“因為你們的緣故,我決定讓這幾位擔當重任,我希望你們能對我有所交代。”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