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南戲是12世紀20年代到14世紀60年代,即從北宋末年到元末明初在中國南方流行的戲曲藝術,又稱戲文。早期出現於浙江溫州(一名永嘉)地區,故又稱溫州雜劇或永嘉雜劇。

宋元南戲脫胎於溫州地區民間歌舞小戲,是由裏巷歌謠、村坊小曲而形成的村坊小戲發展起來的。明徐渭《南詞敘錄》稱“永嘉雜劇興,則又即村坊小曲而為之,本無宮調,亦罕節奏,徒取其畸農、士女順口可歌而已。”“其曲則宋人詞而益以裏巷歌謠,不葉宮調,故士大夫罕有留意者。”由於社會的文化需求,很快由農村流入城市。先是流行於浙閩地區,後來流入臨安(杭州)。南戲在與諸宮調、唱賺、宋詞等伎藝的交流中得到了營養。尤其是北雜劇南下後,不少雜劇作家參與了南戲的創作,輸入了北雜劇的藝術經驗和成就,從而大大提高了南戲的藝術水平,使之日臻成熟。元末高明(?~1359,字則誠,自號菜根道人,溫州瑞安人)創作的《琵琶記》,標示了南戲的成熟,使南戲進而流布到各大城市,如杭州,溫州,福州,泉州,潮州,乃至北方的大都。至元末明初,海鹽、餘姚、弋陽、昆山、閩南等地有多種聲腔蓬勃興起,呈現出不同的藝術風采。

在200多年的發展過程中,南戲的創作十分豐富,但作家大多已佚名,已知的僅高則誠、柯丹丘(著《荊釵記》)、施惠(著《拜月亭記》)、徐田臣(著《殺狗記》)等。據記載,有名目的南戲劇本有238本,但流傳下來的僅約18本。現仍存留的南戲劇本有《張協狀元》、《宦門子弟錯立身》、《小孫屠》、《白兔記》(成化本)、《琵琶記》(清陸貽典鈔本),以及經後人修改過的《荊釵記》、《拜月亭記》、《殺狗記》、《趙氏孤兒》、《破窯記》、《東窗記》、《蘇秦》、《黃孝子》、《三元記》、《牧羊記》、《尋親記》、《胭脂記》等;一些仍有佚曲可錄的約134種,完全失傳和存佚的尚待查考的有86種,如為南戲之首的《趙貞女》、《王魁》等,大多隻能從各種文獻中查考其故事情節,另在現今福建的梨園戲和莆仙戲中,還遺存某些南戲劇目,有的至今仍在演出。

南戲的劇本多取材於正史、唐宋傳奇、時事、話本和雜劇的故事,因而內容十分豐富。南戲劇目從各方麵反映了宋元時期長期動亂所造成的社會問題,其中反映婚變和婚姻自由的劇目約占三分之一以上。婚變劇目反映了唐宋的科舉製度帶來的,中小知識分子一朝發跡,就丟棄貧賤妻子、贅入豪門的社會現實,如《趙貞女蔡二郎》、《王魁負桂英》、《張瓊蓮》等劇,尖銳地揭露和諷刺了發跡變態的負心男子。爭取婚姻自由的劇目,反映了南宋理學的倫理道德觀念對青年男女愛情的壓抑,鼓勵婚姻自主,如《王煥》、《王月英》、《孟月梅》等大量劇目,都讚美了衝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藩籬的青年男女,使他們得到婚姻自主,獲得勝利。此外,還有對於英雄愛國者的歌頌和對於賣國奸賊的批判的劇目,如《東窗事犯》;對於弱者、反抗者的同情和對奸邪凶惡的人進行揭露甚至懲罰的劇目,如《祖傑》。許多劇本都描寫了戰亂中社會的蕭條和淒涼景象以及人民流離失所的悲苦生活,如《樂昌分鏡》、《拜月亭記》、《孟月梅》、《王仙客》等,大都是寫青年男女在戰亂中家庭離散、愛情波折,終得重圓團聚的故事,反映了人民要求過安定生活的願望。還有一些水滸戲,如《黑旋風喬作衙》、公案戲《陳州糶米》等劇,塑造了許多英雄人物和清官形象。南戲的作家大多愛憎分明,嫉惡如仇,反映了人民的是非善惡觀。當然,也有一些描寫家庭倫理,宣揚封建道德,維護封建秩序,散布宗教迷信、消極宿命論思想的劇目。南戲名著《琵琶記》的思想內容較為複雜。全劇寫蔡伯喈因科考而造成家破人亡的悲劇,反映了元代晚期農村中百姓們的苦難生活,揭露了權貴們的驕奢淫逸和下層官吏魚肉鄉裏的現實,也宣揚了全忠全孝的封建道德思想。劇本成功地刻畫了趙五娘的形象,真實感人,委婉盡致。在結構上采取兩條線索交錯遞進,也極具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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