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一章 漢書卷三十(二)(2 / 3)

右陰陽二十一家,三百六十九篇。

陰陽家者流,蓋出於羲和之官,敬順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此其所長也。及拘者為之,則牽於禁忌,泥於小數,舍人事而任鬼神。

《李子》三十二篇。名悝,相魏文侯,富國強兵。《商君》二十九篇。名鞅,姬姓,衛後也,相秦孝公,有《列傳》。《申子》六篇。名不害,京人,相韓昭侯,終其身諸侯不敢侵韓。《處子》九篇。《慎子》四十二篇。名到,先申、韓,申、韓稱之。《韓子》五十五篇。名非,韓諸公子,使秦,李斯害而殺之。《遊棣子》一篇。《鼂錯》三十一篇。《燕十事》十篇。不知作者。《法家言》二篇。不知作者。

右法十家,二百一十七篇。

法家者流,蓋出於理官,信賞必罰,以輔禮製。《易》曰“先王以明罰飭法”,此其所長也。及刻者為之,則無教化,去仁愛,專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於殘害至親,傷恩薄厚。

《鄧析》二篇。鄭人,與子產並時。《尹文子》一篇。說齊宣王。先公孫龍。《公孫龍子》十四篇。趙人。《成公生》五篇。與黃公等同時。《惠子》一篇。名施,與莊子並時。《黃公》四篇。名疵,為秦博士,作歌詩,在秦時歌詩中。《毛公》九篇。趙人,與公孫龍等並遊平原君趙勝家。

右名七家,三十六篇。

名家者流,蓋出於禮官。古者名位不同,禮亦異數。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此其所長也。及譥者為之,則苟析亂而已。

《尹佚》二篇。周臣,在成、康時也。《田俅子》三篇。先韓子。《我子》一篇。《隨巢子》六篇。墨翟弟子。《胡非子》三篇。墨翟弟子。《墨子》七十一篇。名翟,為宋大夫,在孔子後。

右墨六家,八十六篇。

墨家者流,蓋出於清廟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貴儉;養三老五更,是以兼愛;選士大射,是以上賢;宗祀嚴父,是以右鬼;順四時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視天下,是以上同:此其所長也。及蔽者為之,見儉之利,因以非禮,推兼愛之意,而不知別親疏。

《蘇子》三十一篇。名秦,有《列傳》。《張子》十篇。名儀,有《列傳》。《龐煖》二篇。為燕將。《闕子》一篇。《國筮子》十七篇。《秦零陵令信》一篇。難秦相李斯。《蒯子》五篇。名通。《鄒陽》七篇。《主父偃》二十八篇。《徐樂》一篇。《莊安》一篇。《待詔金馬聊蒼》三篇。趙人,武帝時。

右從橫十二家,百七篇。

從橫家者流,蓋出於行人之官。孔子曰:“誦《詩》三百,使於四方,不能顓對,雖多亦奚以為?”又曰:“使乎,使乎!”言其當權事製宜,受命而不受辭,此其所長也。及邪人為之,則上詐諼而棄其信。

孔甲《盤盂》二十六篇。黃帝之史,或曰夏帝孔甲,似皆非。《大禹》三十七篇。傳言禹所作,其文似後世語。《五子胥》八篇。名員,春秋時為吳將,忠直遇讒死。《子晚子》三十五篇。齊人,好議兵,與《司馬法》相似。《由餘》三篇。戎人,秦穆公聘以為大夫。《尉繚》二十九篇。六國時。《屍子》二十篇。名佼,魯人,秦相商君師之。鞅死,佼逃入蜀。《呂氏春秋》二十六篇。秦相呂不韋輯智略士作。《淮南內》二十一篇。王安。《淮南外》三十三篇。《東方朔》二十篇。《伯象先生》一篇。《荊軻論》五篇。軻為燕刺秦王,不成而死,司馬相如等論之。《吳子》一篇。《公孫尼》一篇。《博士臣賢對》一篇。漢世,難韓子、商君。《臣說》三篇。武帝時作賦。《解子簿書》三十五篇。《推雜書》八十七篇。《雜家言》一篇。王伯,不知作者。

右雜二十家,四百三篇。入兵法。

雜家者流,蓋出於議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此其所長也。及蕩者為之,則漫羨而無所歸心。

《神農》二十篇。六國時,諸子疾時怠於農業,道耕農事,托之神農。《野老》十七篇。六國時,在齊、楚間。《宰氏》十七篇。不知何世。《董安國》十六篇。漢代內史,不知何帝時。《尹都尉》十四篇。不知何世。《趙氏》五篇。不知何世。《氾勝之》十八篇。成帝時為議郎。《王氏》六篇。不知何世。《蔡癸》一篇。宣帝時,以言便宜,至弘農太守。

右農九家,百一十四篇。

農家者流,蓋出於農稷之官。播百穀,勸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貨。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長也。及鄙者為之,以為無所事聖王,欲使君臣並耕,上下之序。

《伊尹說》二十七篇。其語淺薄,似依托也。《鬻子說》十九篇。後世所加。《周考》七十六篇。考周事也。《青史子》五十七篇。古史官記事也。《師曠》六篇。見《春秋》,其言淺薄,本與此同,似因托之。《務成子》十一篇。稱堯問,非古語。《宋子》十八篇。孫卿道宋子,其言黃、老意。《天乙》三篇。天乙謂湯,其言非殷時,皆依托也。《黃帝說》四十篇。迂誕依托。《封禪方說》十八篇。武帝時。《待詔臣饒心術》二十五篇。武帝時。《待詔臣安成未央術》一篇。《臣壽周紀》七篇。項國圉人,宣帝時。《虞初周說》九百四十三篇。河南人,武帝時以方士侍郎號黃車使者。《百家》百三十九卷。

右小說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

小說家者流,蓋出於稗官。街談巷語,道聽塗說者之所造也。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弗為也。”然亦弗滅也。閭裏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綴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芻蕘狂夫之議也。

凡諸子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二十四篇。出蹴一家,二十五篇。

諸子十家,其可觀者九家而已。皆起於王道既微,諸侯力政,時君世主,好惡殊方,是以九家之術蜂出並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馳說,取合諸侯。其言雖殊,辟猶水火,相滅亦相生也。仁之與義,敬之與和,相反而皆相成也。《易》曰:“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今異家者各推所長,窮知究慮,以明其指,雖有蔽短,合其要歸,亦《六經》之支與流裔。使其人遭明王聖主,得其所折中,皆股肱之材已。仲尼有言:“禮失而求諸野。”方今去聖久遠,道術缺廢,無所更索,彼九家者,不猶愈於野乎?若能修六藝之術,而觀此九家之言,舍短取長,則可以通萬方之略矣。

屈原賦二十五篇。楚懷王大夫,有《列傳》。唐勒賦四篇。楚人。宋玉賦十六篇。楚人,與唐勒並時,在屈原後也。趙幽王賦一篇。莊夫子賦二十四篇。名忌,吳人。賈誼賦七篇。枚乘賦九篇。司馬相如賦二十九篇。淮南王賦八十二篇。淮南王群臣賦四十四篇。太常蓼侯孔臧賦二十篇。陽丘侯劉隁賦十九篇。吾丘壽王賦十五篇。蔡甲賦一篇。上所自造賦二篇。兒寬賦二篇。光祿大夫張子僑賦三篇。與王褒同時也。陽成侯劉德賦九篇。劉向賦三十三篇。王褒賦十六篇。

右賦二十家,三百六十一篇。

陸賈賦三篇。枚皋賦百二十篇。朱建賦二篇。常侍郎莊怱奇賦十一篇。枚皋同時。嚴助賦三十五篇。朱買臣賦三篇。宗正劉辟強賦八篇。司馬遷賦八篇。郎中臣嬰齊賦十篇。臣說賦九篇。臣吾賦十八篇。遼東太守蘇季賦一篇。蕭望之賦四篇。河內太守徐明賦三篇。字長君,東海人,元、成世曆五郡太守,有能名。給事黃門侍郎李息賦九篇。淮陽憲王賦二篇。楊雄賦十二篇。待詔馮商賦九篇。博士弟子杜參賦二篇。車郎張豐賦三篇。張子僑子。驃騎將軍朱宇賦三篇。

右賦二十一家,二百七十四篇。入楊雄八篇。

孫卿賦十篇。秦時雜賦九篇。李思《孝景皇帝頌》十五篇。廣川惠王越賦五篇。長沙王群臣賦三篇。魏內史賦二篇。東暆令延年賦七篇。衛士令李忠賦二篇。張偃賦二篇。賈充賦四篇。張仁賦六篇。秦充賦二篇。李步昌賦二篇。侍郎謝多賦十篇。平陽公主舍人周長孺賦二篇。雒陽錡華賦九篇。眭弘賦一篇。別栩陽賦五篇。臣昌市賦六篇。臣義賦二篇。黃門書者假史王商賦十三篇。侍中徐博賦四篇。黃門書者王廣、呂嘉賦五篇。漢中都尉丞華龍賦二篇。左馮翊史路恭賦八篇。

右賦二十五家,百三十六篇。

《客主賦》十八篇。《雜行出及頌德賦》二十四篇。《雜四夷及兵賦》二十篇。《雜中賢失意賦》十二篇。《雜思慕悲哀死賦》十六篇。《雜鼓琴劍戲賦》十三篇。《雜山陵水泡雲氣雨旱賦》十六篇。《雜禽獸六畜昆蟲賦》十八篇。《雜器械草木賦》三十三篇。《大雜賦》三十四篇。《成相雜辭》十一篇。《隱書》十八篇。

右雜賦十二家,二百三十三篇。

《高祖歌詩》二篇。《泰一雜甘泉壽宮歌詩》十四篇。《宗廟歌詩》五篇。《漢興以來兵所誅滅歌詩》十四篇。《出行巡狩及遊歌詩》十篇。《臨江王及愁思節士歌詩》四篇。《李夫人及幸貴人歌詩》三篇。《詔賜中山靖王子噲及孺子妾冰未央材人歌詩》四篇。《吳楚汝南歌詩》十五篇。《燕代謳雁門雲中隴西歌詩》九篇。《邯鄲河間歌詩》四篇。《齊鄭歌詩》四篇。《淮南歌詩》四篇。《左馮翊秦歌詩》三篇。《京兆尹秦歌詩》五篇。《河東蒲反歌詩》一篇。《黃門倡車忠等歌詩》十五篇。《雜各有主名歌詩》十篇。《雜歌詩》九篇。《洛陽歌詩》四篇。《河南周歌詩》七篇。《河南周歌聲曲折》七篇。《周謠歌詩》七十五篇。《周謠歌詩聲曲折》七十五篇。《諸神歌詩》三篇。《送迎靈頌歌詩》三篇。《周歌詩》二篇。《南郡歌詩》五篇。

右歌詩二十八家,三百一十四篇。

凡詩賦百六家,千三百一十八篇。入楊雄八篇。

傳曰:“不歌而誦謂之賦,登高能賦可以為大夫。”言感物造耑,材知深美,可與圖事,故可以為列大夫也。古者諸侯卿大夫交接鄰國,以微言相感,當揖讓之時,必稱《詩》以諭其誌,蓋以別賢不肖而觀盛衰焉。故孔子曰“不學《詩》,無以言”也。春秋之後,周道浸壞,聘問歌詠不行於列國,學《詩》之士逸在布衣,而賢人失誌之賦作矣。大儒孫卿及楚臣屈原離讒憂國,皆作賦以風,鹹有惻隱古詩之義。其後宋玉、唐勒;漢興,枚乘、司馬相如,下及楊子雲,競為侈麗閎衍之詞,沒其風諭之義。是以楊子悔之,曰:“詩人之賦麗以則,辭人之賦麗以淫。如孔氏之門人用賦也,則賈誼登堂,相如入室矣,如其不用何!”自孝武立樂府而采歌謠,於是有代趙之謳,秦楚之風,皆感於哀樂,緣事而發,亦可以觀風俗,知薄厚雲。序詩賦為五種。

《吳孫子兵法》八十二篇。圖九卷。《齊孫子》八十九篇。圖四卷。《公孫鞅》二十七篇。《吳起》四十八篇。有《列傳》。《範蠡》二篇。越王句踐臣也。《大夫種》二篇。與範蠡俱事句踐。《李子》十篇。《娷》一篇。《兵春秋》一篇。《龐煖》三篇。《兒良》一篇。《廣武君》一篇。李左車。《韓信》三篇。

右兵權謀十三家,二百五十九篇。省伊尹、太公、《管子》、《孫卿子》、《鶡冠子》、《蘇子》、蒯通、陸賈,淮南王二百五十九種,出《司馬法》入禮也。

權謀者,以正守國,以奇用兵,先計而後戰,兼形勢,包陰陽,用技巧者也。

《楚兵法》七篇。圖四卷。《蚩尤》二篇。見《呂刑》。《孫軫》五篇。圖二卷。《繇敘》二篇。《王孫》十六篇。圖五卷。《尉繚》三十一篇。《魏公子》二十一篇。圖十卷。名無忌,有《列傳》。《景子》十三篇。《李良》三篇。《丁子》一篇。《項王》一篇。名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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