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說:凡事過猶不及。賞識也是,而過分的賞識卻又是家長們最容易涉足的誤區。
一個12歲的小男孩唱了一首歌,老師誇他說:你真是個歌星。可小男孩說:我希望我是,但我知道我不是,那是不可能的。老師大為不解,為什麼她的讚揚會得到學生的拒絕呢?因為這個小男孩認為老師對他的讚揚過於誇大,是不實事求是的。老師可以讚揚他歌唱得好,但沒必要把他誇張成一個歌星。
另一個12歲的女孩寫了一篇文章。老師說:我讀了你的文章,覺得文字很優美,描寫很細致。女孩聽了非常高興,她以後的文章一篇比一篇寫得好。老師對她的文章作了實事求是的評價和讚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你對一個長得很一般的女孩說她漂亮極了,她會害羞得滿臉通紅並會很快就否認,說不是這樣的。你這種言不由衷的讚揚不會令女孩滿意,給她以安慰,相反,倒給她帶來了自我防禦的心理,她認為這種讚揚是對她的諷刺。
可見,並不是所有的賞識都會起積極的作用。對人的性格、人品以至整個人進行誇大的賞識,其消極作用更大,它就像裸眼看太陽,耀眼直射的陽光會讓人睜不開眼睛。如實地描述被表揚者所做的事情,對其進行實事求是、恰如其分的表揚和賞識,而不輕率地評價他的性格和人品,這樣才能使賞識起到它應有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