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家大院(1)(2 / 2)

除了我們三家子,人家還多著呢。可是我隻提這三家子就夠了。我不是說柳家大院出了人命嗎?死的就是王家那個小媳婦。我說過她像窩窩頭,這可不是拿死人打哈哈。我也不是說她“的確”像窩窩頭。我是替她難受,替和她差不多的姑娘媳婦們難受。我就常思索,憑什麼好好的一個姑娘,養成像窩窩頭呢?從小兒不得吃,不得喝,還能油光水滑的嗎?是,不錯,可是憑什麼呢?

少說閑話吧;是這麼回事:老王第一個不是東西。我不是說他好吹嗎?是,事事他老學那些“文明”人。娶了兒媳婦,喝,他不知道怎麼好了。一天到晚對兒媳婦挑鼻子弄眼睛,派頭大了。為三個錢的油,兩個大的醋,他能鬧得翻江倒海。我知道,窮人肝氣旺,愛吵架。老王可是有點存心找毛病;他鬧氣,不為別的專為學學“文明”人的派頭。他是公公;媽的,公公幾個銅子兒一個!我真不明白,為什麼窮小子單要充“文明”,這是哪一股兒毒氣呢?早晨,他起得早,總得也把小媳婦叫起來,其實有什麼事呢?他要立這個規矩,窮酸!她稍微晚起來一點,聽吧,這一頓揍!

我知道,小媳婦的娘家使了一百塊的彩禮。他們爺兒倆大概再有一年也還不清這筆虧空,所以老拿小媳婦出氣。可是要專為這一百塊錢鬧氣,也倒罷了,雖然小媳婦已經夠冤枉的。他不是專為這點錢。他是學“文明”人呢,他要作足了當公公的氣派。他的老伴不是死了嗎,他想把婆婆給兒媳婦的折磨也由他承辦。他變著方兒挑她的毛病。她呢,一個十七歲的孩子可懂得什麼?跟她耍排場?我知道他那些排場是打哪兒學來的:在茶館裏聽那些“文明”人說的。他就是這麼個人--和“文明”人要是過兩句話,替別人吹幾句,臉上立刻能紅堂堂的。在洋人家裏剪草皮的時候,洋人要是跟他過一句半句的話,他能把尾巴擺動三天三夜。他確是有尾巴。可是他擺一輩子的尾巴了,還是他媽的住破大院啃窩窩頭。我真不明白!

老王上工去的時候,把磨折兒媳婦的辦法交給女兒替他辦。那個賊丫頭!我一點也沒有看不起窮人家的姑娘的意思;她們給人家作丫環去呀,作二房去呀,是常有的事(不是應該的事),那能怨她們嗎?不能!可是我討厭王家這個二妞,她和她爸爸一樣的討人嫌,能鑽天覓縫地給她嫂子小鞋穿,能大睜白眼地亂造謠言給嫂子使壞。我知道她為什麼這麼壞,她是由那個洋人供給著在一個學校念書,她一萬多個看不上她的嫂子。她也穿一雙整鞋意思是從來穿破爛的鞋,現在才穿上不破的鞋。,頭發上也戴著一把梳子,瞧她那個美!我就這麼琢磨這回事:世界上不應當有窮有富。可是窮人要是狗著狗著,巴結的意思。有錢的,往高處爬,比什麼也壞。老王和二妞就是好例子。她嫂子要是作一雙青布新鞋,她變著方兒給踩上泥,然後叫他爸爸罵兒媳婦。我沒工夫細說這些事兒,反正這個小媳婦沒有一天得著好氣;有的時候還吃不飽。

小王呢,石廠子在城外,不住在家裏。十天半月地回來一趟,一定揍媳婦一頓。在我們的柳家大院,揍兒媳婦是家常便飯。誰叫老婆吃著男子漢呢,誰叫娘家使了彩禮呢,挨揍是該當的。可是小王本來可以不揍媳婦,因為他輕易不家來,還願意回回鬧氣嗎?哼,有老王和二妞在旁邊挑撥啊。老王罰兒媳婦挨餓,跪著;到底不能親自下手打,他是自居為“文明”人的,哪能落個公公打兒媳婦呢?所以挑唆兒子去打;他知道兒子是石匠,打一回勝似別人打五回的。兒子打完了媳婦,他對兒子和氣極了。二妞呢,雖然常擰嫂子的胳臂,可也究竟是不過癮,恨不能看著哥哥把嫂子當作石頭,一下子捶碎才痛快。我告訴你,一個女人要是看不起另一個女人的,那就是活對頭。二妞自居女學生;嫂子不過是花一百塊錢買來的一個活窩窩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