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礦難的責任誰來負? (2)(1 / 2)

“辦法是有,問題是警方目前抓的這五個人都和‘礦難’有關,要營救就得五個人一起營救,操作難度太大;再說,公安局局長這邊陳浩民、王曉光和縣刑警大隊的人都得打點,縣檢察院這邊也得打點;你又不是不知道,這些人胃口大得很。”

張升旺知道,“石嘴溝子礦難”如果被查處的話,臨海縣縣長朱海濤、常務副縣長李建國等人都要丟官罷職;俗話說,一物降一物,隻要得到朱海濤和李建國的支持,那其他人的工作就都好做了。想到這些,張升旺說:“菲菲,陳浩民他們幾個人的工作我來做。”

張升旺有些傷感,他一把將李豫菲摟在懷裏。張升旺一邊親吻著李豫菲的秀發,一邊在想,都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李豫菲雖說不是自己的妻子,可在自己即將大難臨頭的時候,她還是像妻子一樣與自己同舟共濟。

其實李豫菲又何嚐不知道利用朱海濤這張牌讓陳浩民等人就範呢,李豫菲是故意裝糊塗,她是不願意趟這攤渾水。李豫菲有自己的盤算,她可不願意與官場底層的男人們打交道,她知道這些人是早晚要出事的,她可不願意成為這些人的殉葬品。

“大屯灣礦難”直接造成二百八十五名礦工遇難,該礦法人代表張新華、礦長郝連波,以及該礦所屬的山海基本煤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吳春平同時潛逃。

山海省公安廳和雲州市公安局聯合成立專案組,雲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章子文親自率領有組織犯罪偵查大隊大隊長張永立、刑警汪俊傑、孫海洋,奔赴吳春平的老家,並在吳春平家附近輪流蹲守。

吳春平在潛逃了二十一天之後,於深夜三點回到了家附近,吳春平剛走到家門口,隱藏在樓道裏的章子文和張永立就將他撲倒在地,成功地將吳春平抓獲。

吳春平連夜被押解回山海省雲州市。

雲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支隊長袁曉婧帶人在大屯灣煤礦法人代表張新華嶽母家中將其抓獲,大屯灣煤礦礦長郝連波在潛逃的過程中,被列車上的乘警認出,並將其抓獲後移交給雲州警方。

山海省頻繁發生礦難,引起了媒體的高度關注。隻要發生礦難,煤礦方麵和地方政府通常會選擇息事寧人的辦法內部處理,因為他們清楚,隻要有一家媒體將礦難曝光,必然會引發連鎖效應,最後就是煤礦賠錢、停產整頓,地方官員被撤職查辦。這種因素就造成了煤礦方麵與地方政府宣傳部門聯手防範記者的怪現象。

一方麵是媒體緊盯山海的礦難,另一方麵是發生礦難的煤礦和地方政府想方設法用廣告費、讚助等不同形式收買媒體和記者。在這種情況下,一些不負責任的媒體和山海某些利欲熏心的人形成了一條他們認為的發財之路。一時間,各路媒體開始通過不同渠道,紛紛在山海主要煤產區設立記者站、采編中心、通聯站、工作站、辦事處。

記者站作為新聞單位的派出機構,僅限於依法從事與報刊業務範圍相一致的采訪、組稿、通聯等新聞業務活動,不得從事攤派、發行、廣告、讚助等違背新聞職業道德的事情。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在《報刊記者站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報刊記者站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新聞機構、報刊記者站或者新聞記者名義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以新聞報道為名要求采訪對象訂報刊、做廣告、提供讚助或者從事經營活動,不得搞有償新聞、虛假報道,不得從事違反新聞職業道德的活動。”

王金龍,男,二十八歲,山海省臨海市人,北方煤炭報山海記者站站長。

王金龍出生在一個農村家庭,家庭的貧困讓他在童年嚐遍了貧窮帶給他的創傷,因此他在學校發奮讀書,他不希望自己繼續重複父輩窮困潦倒的生活,他渴望自己能有出人頭地的那一天。

王金龍以全縣第一名的成績考取了山海大學,他拿到錄取通知書的那天,他終於理解了範進中舉之後的癲狂舉動。那天王金龍喜極而泣,他拿著通知書一口氣從學校跑回家裏,見著熟人他就呼喊:“我考到山海大學了!我考到山海大學了!”

這是王金龍他們村裏的第一個考上山海大學的孩子,王金龍的父母也為此感到很驕傲,為了能讓兒子順利地完成學業,王金龍的父親把家裏的地交給王金龍的母親和王金龍的兩個哥哥去耕種,自己去鄉裏的煤礦當了礦工,因為他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這個考上全省最好大學的兒子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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