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梅乘博士“嘩嘩”的工夫,已把袍子,鞋,穿好。
博士先走出去,說了一聲,“再見哪”。說得非常的難聽,好像心裏滿蓄著眼淚似的。他是舍不得我們。他真寂寞;可是他又不能上“中國”澡堂去,無論是多麼幹淨!
等到我們下了樓,走到院中,我看見博士在一個樓窗裏麵望著我們呢。陽光斜射在他的頭上,鼻子的影兒給臉上印了一小塊黑;他的上身前後的微動,那個小黑塊也忽長忽短的動。我們快走到校門了,我回了回頭,他還在那兒立著;獨自和陽光反抗呢,仿佛是。
在路上,和在澡堂裏,老梅有幾次要提說毛博士,我都沒接碴兒。他對博士有點不敬,我不願被他的意見給我對那個人的印象加上什麼顏色,雖然毛博士給我的印象並不甚好。我還不大明白他,我隻覺得他像個半生不熟的什麼東西——他既不是上海的小流氓,也不是美國華僑的子孫:不像中國人,也不像外國人。他好像是沒有根兒。我的觀察不見得正確,可是不希望老梅來幫忙;我願自己看清楚了他。在一方麵,我覺得他別扭;在另一方麵,我覺得他很有趣——不是值得交往,是“龍生九種,種種各別”的那種有趣。
不久,我就得到了個機會。老梅托我給代課。老梅是這麼個人:誰也不知道他怎樣布置的,每學期中他總得請上至少兩三個禮拜的假。這一回是,據他說,因為他的大侄子被瘋狗咬了,非回家幾天不可。
老梅把鑰匙交給了我,我雖不在他那兒睡,可是在那裏休息和預備功課。
過了兩天,我覺出來,我並不能在那兒休息和預備功課。隻要我一到那兒,毛博士——正好像他的姓有些作用——毛兒似的就飛了來。這個人寂寞。有時候他的眼角還帶著點淚,仿佛是正在屋裏哭,聽見我到了,趕緊跑過來,連淚也沒顧得擦。因此,我老給他個笑臉,雖然他不叫我安安頓頓的休息會兒。
雖然是菊花時節了。可是北方的秋晴還不至於使健康的人長籲短歎的悲秋。毛博士可還是那麼憂鬱。我一看見他,就得望望天色。他仿佛會自己製造一種苦雨淒風的境界,能把屋裏的陽光給趕了出去。
幾天的工夫,我稍微明白些他的言語了。他有這個好處:他能滿不理會別人怎麼向他發愣。誰愛發愣誰發愣,他說他的。他不管言語本是要彼此傳達心意的;跟他談話,我得設想著:我是個留聲機,他也是個留聲機;說就是了,不用管誰明白誰不明白。怪不得老梅拿博士開玩笑呢,誰能和個留聲機推心置腹的交朋友呢?
不管他怎樣吧,我總想治治他的寂苦;年輕輕的不該這樣。
我自然不敢再提洗澡與聽戲。出去走走總該行了。
“怎能一個人走呢?真!”博士又歎了口氣。
“一個人怎就不能走呢?”我問。
“你總得享受生命吧?”他反攻了。
“啊!”我敢起誓,我沒這麼胡塗過。
“一個人去走!”他的眼睛,雖然那麼窪,冒出些火來。
“我陪著你,那麼?”
“你又不是女人。”他歎了口長氣。
我這才明白過來。
待了半天,他又找補了句:“中國人太髒,街上也沒法走。”
此路不通,我又轉了彎。“找朋友吃小館去,打網球去;或是獨自看點小說,練練字……”我把小布爾喬亞的謀殺光陰的辦法提出一大堆;有他那套責任洋服在麵前,我不敢提那些更有意義的事兒。
他的回答倒還一致,一句話抄百宗:沒有女人,什麼也不能幹。
“那麼,找女人去好啦!”我看準陣勢,總攻擊了,“那不是什麼難事。”
“可是犧牲又太大了!”他又放了個胡塗炮。
“嗯?”也好,我倒有機會練習眨巴眼了;他算把我引入了迷魂陣。
“你得給她買東西吧?你得請她看電影,吃飯吧?”他好像是審我呢。
我心裏說:“我管你呢!”
“自然是得買,自然是得請。這是美國的規矩,必定要這樣。可是中國人窮啊;我,哈佛的博士,才一個月拿二百塊洋錢——我得要求加薪!——哪裏省得出這一筆費用?”他顯然是說開了頭,我很注意的聽,“要是花了這麼筆錢,就順當的定婚、結婚,也倒好了,雖然定婚要花許多錢,還能不買倆金戒指麼?金價這麼貴!結婚要花許多錢,蜜月必須到別處玩去,美國的規矩。家中也得安置一下:鋼絲床是必要的,洋澡盆是必要的,沙發是必要的,鋼琴是必要的,地毯是必要的。哎,中國地毯還好,連美國人也喜愛它!這得用幾多錢?這還是順當的話,假如你花了許多錢買東西,請看電影,她不要你呢?錢不是空花了?!美國常有這種事呀,可是美國人富哇。拿哈佛說,男女的交際,單講吃冰激淩的錢,中國人也花不起!你看——”
我等了半天,他也沒往下說,大概是把話頭忘了;也許是被“中國”氣迷糊了。
我對這個人沒辦法。他隻好苦悶他的吧。
在老梅回來以前,我天天聽到些美國的規矩,與中國的野蠻。還就是上海好一些,不幸上海還有許多中國人,這就把上海的地位低降了一大些。對於上海,他有點害怕:野雞,強盜,殺人放火的事,什麼危險都有,都因為有中國人。他眼中的中國人,完全和美國電影中的一樣。“你必須用美國的精神作事,必須用美國人的眼光看事呀!”他談到高興的時候——還算好,他能因為談講美國而偶爾的笑一笑——老這樣囑咐我。什麼是美國精神呢?他不能簡單的告訴我。他得慢慢的講述事實,例如家中必須有澡盆,出門必坐汽車,到處有電影院,男人都有女朋友,冬天屋裏的溫度在七十以上,女人們好看,客廳必有地毯……我把這些事都串在一處,還是不大明白美國精神。
老梅回來了,我覺得有點失望:我很希望能一氣明白了毛博士,可是老梅一回來,我不能天天見他了。這也不能怨老梅。本來嗎,咬他的侄子的狗並不是瘋的,他還能不回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