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休息了一會兒,我沒敢催促他。給他滿上了酒。
“還記得我的表妹?”他突然的問,“咱們小時候和她一塊兒玩耍過。”
“小名叫招弟兒?”我想起來,那時候她耳上戴著倆小綠玉艾葉兒。
“就是。她比我小兩歲,還沒出嫁;等著我呢,好像是。想作文章就有材料,你看她等著我呢。我對她說了一切,她願意跟我。我倆定了婚。”他又半天沒言語,連喝了兩三口酒,“有一天,我去找她,在路上我又犯了病。一個七八歲小女孩,拿著個粗碗,正在路中走。來了輛汽車。聽見喇叭響,她本想往前跑,可是跑了一步,她又退回來了。車到了跟前,她蹲下了。車幸而猛的收住。在這個工夫,我看見車夫的臉,非常的可惡。在事實上他停住了車;心裏很願意把那個小女孩軋死,軋,來回的軋,軋碎了。作文章才無聊呢。我不能再找表妹去了。我的世界是個醜惡的,我不能把她也拉進來。我又跑了出來;給她一封極簡短的信——不必再等我了。有過希望以後,我硬不起來了。我忽然的覺到,焉知我自己不可惡呢,不更可惡呢?這一疑慮,把硬氣都跑了。以前,我見著可惡的便打,至少是瞪他那麼一眼,使他哆嗦半天。我雖不因此得意,可是非常的自信——信我比別人強。及至一想結婚,與世界共同敷衍,壞了;我原來不比別人強,不過隻多著雙病眼罷了。我再沒有勇氣去打人了,隻能消極的看誰可惡就躲開他。很希望別人指著臉子說我可惡,可是沒人肯那麼辦。”他又愣了一會兒,“生命的真文章比人作的更周到?你看,我是剛從獄裏出來。是這麼回事,我和土匪們一塊混來著。我既是也可惡,跟誰在一塊不可以呢。我們的首領總算可惡得到家,接了贖款還把票兒撕了。綁來票兒砌在炕洞裏。我沒打他,我把他賣了,前幾天他被槍斃了。在公堂上,我把他的罪惡都抖出來。他呢,一句也沒扳我,反倒替我解脫。所以我隻住了幾天獄,沒定罪。頂可惡的人原來也有點好心:撕票兒的惡魔不賣朋友!我以前沒想到過這個。耶穌為仇人,為土匪禱告:他是個人物。他的眼或者就和我這對一樣,可是他能始終是硬的,因為他始終是軟的。普通人隻能軟,不能硬,所以世界沒有骨氣。我隻能硬,不能軟,現在沒法安置我自己。人生真不是個好玩藝。”
他把酒喝淨,立起來。
“飯就好。”我也立起來。
“不吃!”他很堅決。
“你走不了,仁祿!”我有點急了,“這兒就是你的家!”
“我改天再來,一定來!”他過去拿那幾本書。
“一定得走?連飯也不吃?”我緊跟著問。
“一定得走!我的世界沒有友誼。我既不認識自己,又好管教別人。我不能享受有秩序的一個家庭,像你這個樣。隻有瞎走亂撞還舒服一些。”
我知道,無須再留他了。愣了一會兒,我掏出點錢來。
“我不要!”他笑了笑,“餓不死。餓死也不壞。”
“送你件衣裳橫是行了吧?”我真沒法兒了。
他愣了會兒,“好吧,誰叫咱們是幼時同學呢。你準是以為我很奇怪,其實我已經不硬了。對別人不硬了。對自己是沒法不硬的,你看那個最可惡的土匪也還有點骨氣。好吧,給我件你自己身上穿著的吧。那件毛衣便好。有你身上的一些熱氣便不完全像禮物了。我太好作文章!”
我把毛衣脫給他。他穿在棉袍外邊,沒顧得扣上紐子。
空中飛著些雪片,天已遮滿了黑雲。我送他出去,誰也沒說什麼,一個陰慘的世界,好像隻有我們倆的腳步聲兒。到了門口,他連頭也沒回,探著點身在雪花中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