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四章 皇權、律法(3 / 3)

刑法體係建設主要是總論部分對於“刑罰”的修改,加重了死刑判決,符合徐梁一貫受到的“重刑主義”教育,對當前尚未穩定的大明社會有“亂世用重典”的效果。同時也加重了流刑株連範圍,曾經主犯流放的罪刑在崇禎二十年之後很可能就是五服之親全部流放。

這主要是為了充實遼東、西北等邊境地區,促進漢人聚集地的擴展。因為目的是讓這些人活著,生養出更多的漢人,所以這些人流放過去之後。在公有土地上勞作生活,其實並沒有被剝奪人身自由。唯一需要麵對隻是水土不服帶來的小困擾。

至於徒刑,從周朝開始就有被關押為奴的內容,而國內大規模的基礎建設需要更多的苦役勞力,所以徒刑的適用範圍被擴大,笞、杖基本被並入徒刑。

從封建五刑誕生伊始,從輕到重的依次為笞杖徒流死。如今流刑卻比徒刑為輕。因為一旦進了苦役營,就享受高達百分之二十的死亡率,而流放的死亡率反倒更低。這種情況之下,為了罪刑相符,大理寺還要將這兩刑對調過來。開辟了笞杖流徒死的新係統。

從徐梁的角度看,刑民分離是法製史上可書可寫的裏程碑。在李明睿等大明法官看來,這不過是法典的另一種編寫方式,方便更多的專門法法官培養。

真正讓法官們心生敬佩的是皇帝法學修養的是皇帝提出的“司法回避製度”。

西方為了防止法官徇私而產生的回避製度,在東方卻是為了保護法官的人倫大義。當麵臨自己的親眷故友站在被告席上的時候,法官是該大義滅親秉公執法?還是成全人倫照顧人情?這一直都是法官們難以抉擇的大問題。

直到徐梁提出了一個最簡單的辦法:回避。

法官可以申請回避審理自己五服親、師徒、同窗、恩仇的案子,訴訟當事人也可以申請主審法官因為以上原因回避。

如此一來,情義與忠誠可以兩全。

方法很簡單,隻是很多時候人們陷入了思維盲區,看不見而已。

就如現在,徐梁一旦將“連帶無限責任”引入罰金製度,其斬衰至親就要承擔連帶無限責任,通俗地說:傾家蕩產一起賠。這裏的斬衰已經不是穿孝服的單向關係,而是雙向的連帶。

李明睿想了想,又道:“陛下,兄弟呢?”

兄弟不是斬衰之親,而是齊衰之親。

“那就這樣:父母在,則斬衰連帶;父母亡故,未分家析產者,齊衰連帶,然以父母所留家產為限,為有限責任;父母亡故,且分家析產者,從其本犯所有私產中課金,不予連帶。”徐梁道。

李明睿微微皺眉:“陛下,如此一來,恐怕是在鼓勵民間分家析產啊!於國家實則有害。”

大宗小宗、數世同堂,這是宗族的基礎。如果分家析產遍布,則財力物力分散,宗族就要受到影響。儒家最重綱常,不可能放棄綱常。逐出祠堂,不得參與祭祀。對大部分人來說是比流放還殘酷的處罰。即便是目不識丁的白丁,也會覺得自己與祖宗的根被掘斷了,失去了庇佑,生死飄零,再無歸宿。

徐梁親身體驗過兩種社會生活之後,發現宗法社會反而比後世社會更安定平穩。雖然宗族有許多陋習。比如欺淩弱支小宗,比如動用私刑,比如組織私鬥,還有時包庇犯罪,對抗官府。

然而他們也是官府在管控力不足時候的秩序維護者,以及傳統道德的載體。

人有祖宗敬畏,則有底線;有鄉約村規,則有風紀道德。法律是道德的底線,道德則是人性的最後防線。當大明法律普遍頹敗之際。正是道德還在發揮作用。譬如錢謙益以正妻婚禮娶柳如是,大明律已經管不到他頭上了,而鄉人自發地投擲以磚瓦,維護社會道德風氣。

雖然看似有些無力,但也能震懾那些臉皮不如錢謙益的人了。

不打擊宗族,就會失去基層的控製力;打擊宗族,則會對華夏文明造成毀滅式的破壞,甚至永遠修複不了。人們就算能夠找回族譜。重新續寫,但中間斷絕的精神卻是找不回來的。對祖宗勸化的敬畏。也再難遵行。

“先生以為呢?”徐梁問道。

“莫若最後一條改為:已分家析產者,齊衰一並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破落戶可找到個好去處。”徐梁搖頭道。

一旦實行這個方法,分家之後破落的一支,隻需要故意犯罪,就可以將兄弟拖死。是否會有這種無賴在敗完了自己的那份家業之後,以此訛詐上進、勤儉的兄弟?徐梁以最惡意的心態去揣摩世人。想必是會有的。

這是嚴重違背善良風俗的惡法。

“那……”

“實在沒法子就隻有國家吃些虧,讓他以勞役抵罰金吧。”徐梁已經覺得有些疲倦了,早餐在胃中消化殆盡,人開始有些動力不足。他搖鈴讓柳如是進來,送上點心。也請李明睿一起吃。

李明睿心事重重,又不能拒絕,隻吃了一小塊桃花糕就停了。

徐梁喝了一碗銀耳羹,又道:“李先生,還有宗族私刑、私鬥,可有方案了?”

“臣慚愧。”李明睿果然麵露愧色。

這兩個陋習別說後世民國,就是改革開放之後二十年,在偏遠山區還是令人頭痛的問題。而後世已經名正言順地打破了宗法社會,此時的宗族卻是龐然大物。徐梁有時候真希望像在山東一樣,集村並屯,直接用暴力打破,但是一省容易一國難,短暫的壓榨百姓能夠承受,如果說徹底砸爛,卻是誰都不願意的。

即便是山東,現在戰事平複,那些被遷徙的農民也仍舊想方設法與宗族取得聯係,再次聯絡起來。

“私刑、私鬥……還有,如果族中有人做官,貪墨銀錢轉入族中,如何杜絕?如何追索?”徐梁問道。

李明睿紗帽之下已經出汗,最終隻得搖了搖頭。

“族中人以子、侄之名,詭寄田畝,逃避糧稅,如何查處?”徐梁又問道。

李明睿終於抬起頭,道:“這部分倒是可以查。國朝優待士大夫,從生員起減免糧稅各有定製。如今隻要卡住這定製,誰都說不出什麼。如此一來,官宦士子連自己的免稅額度都不夠,遑論受人詭寄?”

徐梁總算點了點頭:“不管怎麼說,宗族私刑私法必須先禁止。國體唯一,大明境內絕不許法出二人!先生回去還要在‘宗族’上多下功夫。”

大理寺有議法權,可以提請法律法條的通過,但隻有皇帝才有權力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