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商智慧篇 箴言二十七(2 / 2)

平心而論,猶太人這裏並沒有盤剝德國人,德國人仍然可以得到他開價的3000美元,至於是從有關委員會那裏拿到的還是從猶太人那裏拿到的,這在錢上麵並反映不出來。至於猶太人自己的開價,既然允許他們自報,他報得高一些也無可非議,怎麼安排純屬他個人的自由,就像法國人公然把妻子與情人經濟上一視同仁一樣。所以,在這則笑話中,猶太飛行員的精明又沒有越出“合法”的界限。

而且說實話,僅就結果而言,任何一國的飛行員要處於這種“白拿1000美元”的位置上,都會感到滿意的。但無論在笑話中還是現實生活中。他們都不會提出這樣的要求,甚至連想也不會想到,因為這種“過於直露的精明”在潛意識層次就被否定了:他們會為自己的精明而感到羞愧!

但從這則笑話本身來看,我們絲毫感覺不到猶太人有為自己精明得“過分”而羞愧的意思,隻有一種得意,一種因為自己動出了如此精明甚至精明得無法實現的念頭而“洋洋自得”的心情。至於是否“過於直露”這種考慮,絲毫不能影響他們的精明盤算,更不能影響他們對精明本身的欣賞。他們把精明完全看作一件堂堂正正,甚至值得大肆炫耀的東西!可以說,對精明自身的發展、發達來說,沒有什麼東西比這種坦蕩的態度更為關鍵、更為緊要了。猶太商人可以說就是在為自己卓有成效的精明開懷大笑聲中,變得越來越精明的!

猶太民族的笑話大多都是精明的笑話,而現實生活中的猶太商人更多的是精明之人,而且還是同樣對精明持這種坦蕩無邪態度的精明之人。

舊上海有一個大名鼎鼎的猶太富商哈同,他是來上海的猶太人中唯一由赤貧而至豪富的人,他的精明在上海也是婦孺皆知,幾乎成了一種傳說,還被看做猶太商人的典型。

哈同全名為雪拉斯·阿隆·哈同,又名歐司·愛·哈同,1851年出生於巴格達,1872年隻身出走香港謀生,於次年來到上海,其時衣衫襤褸囊中空空。他通過熟人介紹進入老沙遜洋行供職,先做守門人員,後當跑街(外勤),很快轉任煙土倉庫管理員和收租員。由於工作勤勉、頭腦靈活,於1879年被提拔為大班協力兼管房地產部。1901年,他獨立開辦了哈同洋行,專門從事房地產,事業興旺,最後於1931年去世。

哈同做生意時的精明以及他對精明的心態,從他計算地租房租上就可以看出來。

哈同出租一般住房和小塊土地的租期都較短,通常3至5年。租期短,既便於在需要時可及時收回,又可以在每次續約時增加租金金額。在哈同的地皮上,哪怕擺個小攤子,也得交租。有個皮匠在哈同所有的弄堂口擺了個皮匠擔,每月也要付地租5元。哈同每次向他收地租時,總是很和藹地對他說:“發財、發財。”但錢是一個不少的。

哈同計算收租的時間單位也與眾不同。當時上海一般房地產業主按陽曆月份收租,而哈同卻以陰曆月份訂約計租。大家知道,陽曆月份一般為30或31天,而陰曆月份為29或30天,所以陰曆每3年有1個閏月,5年再閏1個月,19年有7個閏月。所以,按陰曆收租每3年可以多收1個月的租金,每5年可多收2個月的租金,而每19年可多收7個月的租金。

還有,哈同發達之後,曾花了70萬兩銀元建造了當時上海灘上最大的私家花園,名之為“愛儷園”。為了便於管理園內職工,哈同對職工的職責和等級作了明確的規定,並讓帳房間製作相應的徽章。但即使這樣一個表明工作職責的徽章也要職工自己掏錢購買。每個徽章的製作成本僅為5個銅板,“零售價”卻為4毛!

哈同的這種精明可說是已到了精明的極境,連每個月為29天還是30天都要算計一番。但反過來看,這樣的精明固然需要一定的算計能力,但畢竟又用不了多少聰明,真正需要的恐怕還是一種心態,一種對於精明本身的心態。隨便什麼地方,不但要想方設法地精明,而且一旦有了精明的點子,便理直氣壯地付諸實施,而不顧別人會怎樣想。可以說,當時的同行會采用哈同收小租的辦法而沒有廣泛采納他按陰曆計租的辦法,既是一個不如哈同精明的表現,更是一個不具備哈同對精明的坦蕩態度的表現:當其他民族的商人為了自己是否會顯得過於精明而猶豫不決甚或將精明的點子擱置一邊時,他們同猶太商人的距離就拉開了,他們在同猶太商人的交易中處下風的必然處境也就決定了。

做生意一定要精明,不精明的商人是做不出大生意。但精明不能精明露骨,一精明露骨別人對你敬而遠之,那生意也做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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