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帝紀(2 / 3)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1]sup>。春,詔問公卿曰:『朕飾子女以配單於,金幣文繡賂之甚厚,單於待命加嫚[2]sup>,侵盜亡已。邊境被害,朕甚閔之。今欲舉兵攻之,何如?』大行王恢建議宜擊。夏六月,禦史大夫韓安國為護軍將軍,衛尉李廣為驍騎將軍,太仆公孫賀為輕車將軍,大行王恢為將屯將軍,太中大夫李息為材官將軍,將三十萬眾屯馬邑穀中,誘致單於,欲襲擊之。單於入塞,覺之,走出。六月,軍罷。將軍王恢坐首謀不進[3]sup>,下獄死。

注釋

[1]五畤:指漢高祖劉邦建立北畤後,在雍縣分別祭祀青帝、白帝、赤帝、黃帝、黑帝的五畤場所:密畤、鄜畤、下畤、上畤、北畤。

[2]待命:承受詔命。嫚(màn):同“慢”,輕侮。

[3]首謀不進:首為此謀,而臨陣反懼而不進擊。

三年春,河水徙,從頓丘東南流入勃海。夏五月,封高祖功臣五人後為列侯。河水決濮陽,泛郡十六。發卒十萬救決河。起龍淵宮。

(元光六年春)匈奴入上穀,殺略吏民。遣車騎將軍衛青出上穀,騎將軍公孫敖出代,輕車將軍公孫賀出雲中,驍騎將軍李廣出雁門。青至龍城[1]sup>,獲首虜七百級。廣、敖失師而還。詔曰:『夷狄無義,所從來久。間者匈奴數寇邊境,故遣將撫師。古者治兵振旅,因遭虜之方入,將吏新會,上下未輯[2]sup>,代郡將軍敖、雁門將軍廣所任不肖,校尉又背義妄行,棄軍而北,少吏犯禁。用兵之法:不勤不教,將率之過也;教令宣明,不能盡力,士卒之罪也。將軍已下廷尉,使理[3]sup>正之,而又加法於士卒,二者並行,非仁聖之心。朕閔眾庶陷害,欲刷恥改行,複奉正義,厥路亡繇[4]sup>。其赦雁門、代郡軍士不循法者。』

注釋

[1]龍城:匈奴單於祭天的地方。

[2]輯:和睦,協調。

[3]理:處置。

[4]亡:同“無”。繇(yóu):通“由”,從此行走。

元朔元年冬十一月,詔曰:『公卿大夫,所使總方略,壹統類[1]sup>,廣教化,美風俗也。夫本仁祖義,褒德祿賢,勸善刑暴,五帝三王[2]sup>所繇昌也。朕夙興夜寐,嘉與宇內之士臻於斯路。故旅耆老,複孝敬,選豪俊,講文學,稽參政事,祈進民心,深詔執事,興廉舉孝,庶幾成風,紹休聖緒。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並行,厥有我師。今或至闔郡而不薦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積行之君子雍[3]sup>於上聞也。二千石官長紀綱人倫,將何以佐朕燭幽隱,勸元元,厲蒸庶[4]sup>,崇鄉黨之訓哉?且進賢受上賞,蔽賢蒙顯戮,古之道也。其與中二千石、禮官、博士議不舉者罪。』有司奏議曰:『古者,諸侯貢士,壹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乃加九錫[5]sup>;不貢士,壹則黜爵,再則黜地,三而黜爵地畢矣。夫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與聞國政而無益於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退,此所以勸善黜惡也。今詔書昭先帝聖緒,令二千石舉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風易俗也。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奏可。

注釋

[1]統類:綱紀與條例。《荀子·非十二子》:“若夫總方略,齊言行,壹統類,而群天下之英傑而告之以大古,教之以至順。”楊倞注:“統,謂綱紀;類,謂比類。大謂之統,分別謂之類。”

[2]五帝:伏羲、神農、黃帝、堯、舜。三王:指夏、商、周三代之君。一般為夏禹、商湯、周武王(或周文王)。

[3]雍:通“壅”,閉塞。

[4]元元:人民。《戰國策·秦策一》:“製海內,子元元,臣諸侯,非兵不可!”高誘注:“元,善也,民之類善故稱元。”蒸庶:眾多庶民。

[5]九錫:九種賞賜。錫通“賜”。即車馬、衣服、樂器、朱戶、納陛(登殿的專用台階)、虎賁百人、鐵鉞、弓矢、秬鬯(祭神用的佳釀)。

秋,匈奴入遼西,殺太守;入漁陽、雁門,敗都尉,殺略三千餘人。遣將軍衛青出雁門,將軍李息出代,獲首虜數千級。東夷薉君[1]sup>南閭等口二十八萬人降,為蒼海郡[2]sup>。魯王餘、長沙王發皆薨。

注釋

[1]薉(huì)君:東夷的薉貊族之君。薉貊,古代東方少數民族名,在今朝鮮半島。

[2]蒼海郡:西漢在朝鮮半島東部薉貊地區所設郡。

二年冬,賜淮南王、菑川王幾杖[1]sup>,毋朝。春正月,詔曰:『梁王、城陽王親慈同生,願以邑分弟,其許之。諸侯王請與子弟邑者,朕將親覽,使有列位焉。』於是藩國始分,而子弟畢侯矣。匈奴入上穀、漁陽,殺略吏民千餘人。遣將軍衛青、李息出雲中,至高闕,遂西至符離,獲首虜數千級。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三月乙亥晦,日有蝕之。夏,募民徙朔方十萬口。又徙郡國豪傑及訾[2]sup>三百萬以上於茂陵。秋,燕王定國有罪,自殺。

注釋

[1]幾杖:坐幾和手杖,皆老者所用,為古代敬老之物。

[2]訾:通“資”,資財。

三年春,罷蒼海郡。三月,詔曰:『夫刑罰所以防奸也,內長文所以見愛也;以百姓之未洽於教化,朕嘉與士大夫日新厥業,祗而不解[1]sup>。其赦天下。』夏,匈奴入代,殺太守;入雁門,殺略千餘人。六月庚午,皇太後崩。秋,罷西南夷,城朔方城。令民大酺五日。

注釋

[1]祗(zhī):恭敬。解:通“懈”,懈怠。

四年冬,行幸甘泉[1]sup>。夏,匈奴侵入代郡、定襄郡、上郡,殺略數千人。

注釋

[1]甘泉:宮名,在今陝西淳化西北。

五年春,大旱。大將軍衛青將六將軍兵十餘萬人出朔方、高闕,獲首虜萬五千級。夏六月,詔曰:『蓋聞導民以禮,風[1]sup>之以樂,今禮壞樂崩,朕甚閔焉。故詳延天下方聞之士[2]sup>,鹹薦諸朝。其令禮官勸學,講議洽聞,舉遺興禮,以為天下先。太常[3]sup>其議予博士弟子,崇鄉黨之化,以厲賢材焉。』丞相弘請為博士置弟子員,學者益廣。秋,匈奴入代,殺都尉。

注釋

[1]風: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