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序言:那一年(4)(2 / 3)

“荀院長,你要替我做主呀。”

雖然法院院長被人攔路告狀是常事,但夜裏,酒後,加上突然,荀正義還是被嚇了一跳。因老曹在身邊,仍要裝出全醉的樣子,又不敢露出被嚇了一跳。架著他的法院辦公室主任,倒是被嚇了一跳,慌忙去拉李雪蓮:

“鬆手,沒看院長喝多了?有啥事,明天再說。”

將李雪蓮拖開,將荀正義往車上扶。但這時老曹在樓梯口大聲問:

“咋回事?”

雖然舌頭有些短,仍接著問:

“是不是有人告狀?過來我問問,這場麵我見多了。”

如酒不喝大,老曹不會幹涉法院的工作;正是因為喝大了,忘記自己三年前已經退下來了;見有人告狀,回到了當年的亢奮狀態。眾人見老曹要幹政,忙又著了慌,放下荀正義,先將老曹往車上扶,一邊扶一邊說:

“老院長,就是一個農村婦女,不會有什麼大事,您老身體要緊,還是趕緊回去休息吧,剩下的事,讓荀院長處理吧。”

老曹腳不沾地,被人架到了轎車裏。老曹仍不依,搖下車窗,指著另一輛車邊的荀正義,擺出老領導的架勢說:

“正義呀,這案子你好好給我問一問。我給你說過的,當官不與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

荀正義也忙向老曹的車趔趄了兩步,嘴裏說:

“老領導放心,您的點滴教誨,我都記在心裏,這案子我一定好好問,明天向您彙報。”

老曹嘴裏還嘟囔著,車就開走了。正因為有了老曹這句話,荀正義倒不好馬上坐車走了。馬上坐車走不是怕李雪蓮聽到老曹的話會怎麼樣,而是怕老曹明天酒醒,萬一還記得這事,打聽出他陽奉陰違,醒時的話聽,醉時的話不聽,後果就不好了。就會因小失大。一個退休的老幹部,幫你忙是不可能了,但想壞你的事,他還是有能量的;他在台上那麼多年,上上下下,也積累下豐厚的人脈,料不定哪塊雲彩下雨,就砸在了你頭上。雖然還半醉著,隻好回頭理會李雪蓮;正因為半醉著,口氣便有些不耐煩:

“你咋了?”

李雪蓮:

“我要告一個人。”

荀正義:

“告誰呀?”

李雪蓮:

“董憲法。”

李雪蓮本來告的是秦玉河,後來加上了王公道;是王公道把她的案子判錯了;現在先放下秦玉河和王公道,開始告董憲法。本來她與董憲法無冤無仇,就見過一麵;她求董憲法把案子平反,董憲法說這事不該他管;如果事情就此打住也就罷了,但當時在法院門口,兩人越說越多,越說越戧,街上的人越聚越多,董憲法惱了,罵了她一聲“刁民”,又罵了一聲“滾”;正是這兩句話,把李雪蓮也惹惱了:我有冤來告狀,你開的是官司鋪,咋能罵我是“刁民”,咋能讓我“滾”呢;便越過董憲法找法院院長,狀告秦玉河和王公道之前,先告董憲法。荀正義一下摸不著事情的首尾,問:

“董憲法咋你了?”

董憲法沒咋李雪蓮;罵一聲“刁民”,再罵一個“滾”字,也夠不上犯法。但情急之下,李雪蓮說:

“董憲法貪贓枉法。”

說董憲法貪贓枉法,這話沒有根據;也許董憲法在別處貪贓枉法過,但在李雪蓮這件事上還算不上;董憲法老婆收了李雪蓮一包袱棉花,兩隻老母雞,也夠不上貪贓枉法;倒是董憲法看他老婆把雞燉了,罵他老婆“貪贓枉法”。

這時一陣冷風吹來,荀正義打了個寒噤。剛才是半醉,風一吹,倒成了全醉。荀正義清醒時很謹慎,喝大了容易脾氣暴躁。酒前和酒後是兩個人。這也是他平日不喝酒,給自己規定五條禁令的原因。這時不耐煩地說:

“如果你說他別的,也許該我管,但你說他貪贓枉法,這事我就管不著了。”

李雪蓮:

“那我該找誰呢?”

荀正義:

“檢察院。”

荀正義說的也是實情。董憲法是公職人員,如果董憲法案子審錯了,該找法院院長,如果董憲法涉及貪贓枉法,就不是法院能管的事了,該由檢察院立案偵查。但李雪蓮不懂其中的道理,反倒急了:

“咋我找一個人,說不該他管;找一個人,又說不該他管;那我的事,到底該誰管呢?”

接著又冒了一句:

“荀院長,你是院長,你不能像董憲法一樣,也貪贓枉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