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2 / 3)

溫都寡婦自從丈夫死後,有時候也想再嫁。再嫁最大的難處是經濟問題,沒有準進項的男人簡直不敢拉攏。可是這點難處,她向來沒跟別人提過。愛情的甜美是要暗中咂摸的,就是心中想到經濟問題,也不能不設法包上一層愛的蜜皮兒。“去!去!嫁那個俄國鬼去!”

溫都太太急了,就這樣對她女兒說。

“那是!在莫斯科買皮子一定便宜,叫他給我買一打皮襖,一天換一件,看美不美?

啊?媽媽!“溫都姑娘撒著嬌兒說。溫都太太一聲不出,抱著小狗睡覺去了。

溫都姑娘不但關於愛情的意見和母親不同,穿衣裳,戴帽子,掛珠子的式樣也都不一樣。她的美的觀念是:什麼東西都是越新越好,自要是新的便是好的,美不美不去管。衣裳越短越好,帽子越合時樣越好。據她看:她母親的衣裳都該至少剪去一尺;母親的帽子不但帽沿兒大得過火,帽子上的長瓣子花兒更可笑的要命。母親一張嘴便是講材料的好壞,女兒一張嘴便是巴黎出了什麼新樣子。說著說著,母女又說僵了。

母親說:“你要是再買那小雞蛋殼似的帽子,不用再跟我一個桌兒上吃飯!”

女兒回答:“你要是還穿那件鄉下老的青褂子,我再不和你一塊兒上街!”

母女的長像兒也不一樣。溫都太太的臉是長長兒的,自上而下的往下溜,溜到下巴頦兒隻剩下尖尖的一個小三角兒。淺黃的頭發,已經有了幾根白的,盤成兩個圓髻兒,在腦瓢上扣著。一雙黃眼珠兒,一隻小尖鼻子,一張小薄嘴,隻有笑的時候,才能把少年的俊俏露出一點來。身量不高,戴上寬沿帽子的時候更顯得矮了。

溫都姑娘和她母親站在一塊兒,她要高出一頭來。那雙大腳和她母親的又瘦又尖的腳比起來,她們娘兒倆好象不是一家的人。因為要顯著腳小,她老買比腳小看一號兒的皮鞋;係上鞋帶兒,腳麵上凸出兩個小肉饅頭。母親走道兒好象小公雞啄米粒兒似的,一逗一逗的好看。

女兒走起道兒來是咚咚的山響,連臉蛋上的肉都震得一哆嗦一哆嗦的。順著腳往上看,這一對兒長腿!裙子剛壓住磕膝蓋兒,連襪子帶腿一年到頭的老是公眾陳列品。衣裳短,裙子瘦,又要走得快,於是走道兒的時候,總是介乎“跑”與“扭”之間;左手夾著旱傘皮包,右手因而不能不僵著一點搖晃,隻用手腕貼著大腿一個一個的從左而右畫半圓的小圈。

帽子將把腦袋蓋住,脖子不能不往回縮著一點。(不然,脖子就顯著太長了。)這樣,周身上下整象個扣著蓋兒的小圓縮脖壇子。

她的臉是圓圓的,胖胖的。兩個笑渦兒,不笑的時候也老有兩個象水泡兒將散了的小坑兒。黃頭發剪得象男人一樣。藍眼珠兒的光彩真足,把她全身的淘氣,和天真爛漫,都由這兩個藍點兒射發出來。笑渦四圍的紅潤,隻有剛下樹兒的嫩紅蘋果敢跟她比一比。嘴唇兒往上兜著一點,而且是永遠微微的動著。

溫都太太看著女兒又可愛又可氣,時常的說:“看你的腿!裙子還要怎麼短!”

女兒把小笑渦兒一縮,攏著短頭發說,“人家都這樣嗎!媽!”

溫都太太整忙了一早晨,把樓上三間屋子全收拾得有條有理。頭上罩著塊綠綢子,把頭發一絲不亂的包起來。袖子挽到胳臂肘兒上麵,露著胳臂上的細青筋,好象地圖上畫著的山脈。褂子上係著條白布圍裙。把桌子全用水洗了一遍。地毯全搬到小後院細細的抽了一個過兒。地板用油擦了。擦完了電燈泡兒,還換上兩個新綠紗燈罩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