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的休假主要包括福利休假、病傷假、帶薪休假等,休假是員工的一項基本權利,可以讓員工調節身心、恢複工作動力,因此,員工的休假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休假的種類包括:法定休假、公休日、國家規定的其他休假。
一、休假種類
1.法定休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以上假期如遇公休日則順延。
2.帶薪年假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假期間享受100%工資。使用的有效期為取得年假的本陽曆年,過期作廢。如確因公司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休完帶薪年假,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可給予剩餘假期的3倍工資的補償。
2)公司有權保留年假的統一使用,遇緊急情況時,公司有權將正在休假的員工調回公司或取消休假。
3.公假
1)因調轉個人檔案及福利關係,可享受1天公假。
2)女職工本人按計劃生育規定做絕育及節育手術的給予3天公假。
4.婚假
1)男職工大於22周歲,女職工大於20周歲,符合婚姻法規定,可享受3天婚假;
2)男職工滿25周歲,女職工滿23周歲視為晚婚,可享受10天工作日婚假;
3)員工休婚假須提前2周提出申請。
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直係兄弟姐妹、公婆、嶽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享受3天喪假(遇法定假期及公休日不順延)。
6.產假
1)女職工在受孕12周內應向辦公室提交醫生證明。
2)女職工產假為90天(包括法定假期及公休日),其中產前休假15天。實行晚育(已婚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可在90天基礎上增加產假30天。分娩遇有難產的,產假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3)女職工懷孕流產的,產假為:懷孕三個月以下為15天,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至四個月為30天;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至七個月為40天;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為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