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周時期,有個尚書官員名叫長孫慶明,他年少時就舉止莊重,為人正直,有著高尚的操守。即使平時處在家中,一舉一動也很謹慎,都能合乎禮節,因此文帝非常敬重他,賜名為“儉”。
當時,荊州地區才剛歸服,文帝派長孫儉前去統領。長孫儉擔任統領十二州的都督後,發現荊州是個民風尚未開化的蠻荒地方,年輕人不懂得要尊敬侍奉長輩,他覺得應改善這樣的陋習,於是辛勤教導民眾孝悌之道,因而使當地民風得以轉為良善。
後來,長孫儉當了尚書。有一次,他和群臣一起在皇帝身邊陪侍,皇帝對大臣們說:“這位長孫尚書舉止沉靜文雅,我每次和他說話,總會肅然起敬,生怕自己有所失態。”
從長孫儉的事例,可以了解到:一個守禮端重的人,他的言行舉止也是一種說法,能對身邊的人起潛移默化的作用,並獲得他人的尊重和認同。所以,我們想得到別人的敬重,一定要先莊重自己的行為,這就是“人必自尊,而後人尊之;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的道理。反之,“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有時候會受人侮辱、輕視,就是因為不懂得自尊自重。
因此,我們的行為,一舉一動要自重;講話,一言一行要自重;處世,一事一物要自重;人生,一時一刻要自重。人若不自尊自重,何能要求別人尊重呢?唯有懂得自重,才可免於受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