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有一對兄弟各自備辦了物資,一起出門去做生意。有一天,兩人來到了裸人國的邊界,據說這個國家的人都不穿衣服。於是,弟弟對哥哥說:“這裏的風俗和我們不同,如果想要在此做買賣,就要入境隨俗。”

哥哥聽了不以為然,說道:“無論到什麼地方,禮儀不可廢,德行不可退。怎麼可以跟他們一樣,光著身子,這實在太不合乎禮節了。”

弟弟力勸哥哥:“古代不少賢人,雖然在外相形貌上有所變化,但內心舉止仍是十分正直,此即‘殞身不殞行’,這也是戒律所允許的。”

哥哥想了一下,說道:“這樣吧!你先去看看情況如何,再派人回來告訴我。”

於是,弟弟就先到裸人國做生意。

不到十天,弟弟就派人來傳達,告知哥哥:“一定要按照當地的風俗,才能成事。”

哥哥聽了這句話,心裏很不高興,說道:“不好好穿衣做人,反而要我像畜生一樣,光著身子行事,難道這就是君子應該做的嗎?我絕對不要像弟弟那樣。”

當時,裸人國有一個風俗,就是在每月初一、十五的晚上,大家會用麻油擦頭,以白土塗身上,戴上各種裝飾品,以兩石相擊,男男女女一同牽手、唱歌跳舞。弟弟也裝扮成這個模樣,加入他們的行列,一起載歌載舞。因此,無論是裸人國的國王或百姓,大家都十分喜歡他,並且相處得非常融洽。所以,國王不但買下弟弟帶來的所有貨物,且付給他十倍的價格。

不久,哥哥也乘車來了,不過他滿口仁義道德,處處指責裸人國的不是,因此引起國王和人民的憤怒。大家把哥哥抓起來狠狠痛揍一頓,而他所帶來的財物,也全部被人搶走,所幸有弟弟幫他求情,才能夠獲得釋放。後來,兄弟兩人準備回途,裸人國的百姓全都跑來為弟弟送行,可是對同行的哥哥卻罵聲連連,不絕於耳。哥哥雖然不高興,可是也無可奈何。

佛教裏講“同事攝”,就是站在對方的立場,以對方最能接受的方式,自然地攝化他。因此,《普門品》裏的觀世音菩薩有三十二應化身,隻要眾生應以何身得度者,觀音菩薩即現何身而為說法,這就是“同事攝”。同樣的,生活中無論是父母教育子女、老師教導學生、主管領導屬下,也是要以同事攝的方法,才能真正地攝受、感動對方,達到教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