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時中是明代華亭人,曾任浙江副使。他處理公務非常嚴謹,絕不徇私;而平時待人,卻寬厚無比。曾有個鄰居犯了法,被告到官府來,曹時中依律處罪。十幾年後,這個鄰居雖已老病而亡,他的孫子卻仍然非常怨恨曹時中,平常遠遠地見了曹時中,不是怒目相向,就是吐唾而去。
有次,那年輕人用白粉把曹時中的名字寫在牛屁股上,又故意把牛趕到曹家大門,當著門房麵前抽打牛,邊破口大罵,想借此激怒曹時中。仆役生氣地跑去告訴曹時中。曹時中麵無怒色地說:“別人罵我,我沒聽到就罷了,你又來複述一遍,豈不是再罵了我一回?況且他或許沒有那麼惡劣的心態,你別在這兒饒舌,快去跟他道歉!”
那年輕人見自己的把戲沒讓曹時中難堪,就寫了一封信,請僮仆送去給曹時中。僮仆把信呈送給曹時中,他接過信,神情和悅地召書僮來生起火,當著那位信差的麵,把未拆封的信燒了,並和顏悅色地說:“你家主人對我滿懷的憤怒和不諒解,信裏不會有好話,我不看也罷!”
信差回家後,將事情本末照實以告,年輕人聽後,羞愧交集,對曹時中的涵養佩服得五體投地,從此,再也不找他的麻煩了。
達摩祖師曾提示我們修行的四種至要方法,稱為四行:一是報冤行,就是要我們在受苦時,想到這些苦報是“宿殃惡業果熟”,所以甘心忍受,都無冤訴。二是隨緣行,是說對一切得失、苦樂、榮衰等事,都要知道是從緣而生,緣盡則滅,不要有所執著。三是無所求行,要我們明了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的道理,不起妄求之心。四是稱法行,修行人當信解諸法空性之理,不著一切法而行六度,乃至圓滿菩提。
曹時中對於他人的辱罵不僅無動於衷,且巧妙化解對方怨氣,真是修“報冤行”和“隨緣行”的榜樣。可給現代動輒“一言不合,刀棍相加”的火爆浪子甚多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