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法西斯危險的增長與社會民主黨的容忍政策
1924—1928年是魏瑪共和國的黃金時代。法西斯運動在德國還沒有成為一種具有全國性威脅的勢力。納粹在議會的493個議席中僅占12席,占總數的2.4%。1929年年底,世界經濟危機席卷德國。法西斯認為時機已到,立刻開始了攻占柏林的黑色進軍。納粹的目的是通過憲法手段從內部推翻共和國,建立法西斯專政。1929年12月底,納粹黨和資產階級右翼政黨發起反“楊格計劃”簽名運動,得到了600萬人的支持。納粹作為一個政黨第一次聞名全國。1930年9月國會大選,納粹黨一躍成為僅次於社會民主黨的議會第二大黨。從此以後,法西斯運動如同一股難以遏止的逆流,凶猛地衝向魏瑪共和國這座本來就不穩固的大廈。1931年年底,納粹黨與德意誌民族人民黨、鋼盔團和泛德意誌聯盟等保守的資產階級政黨在哈爾茲堡溫泉城開會,結成了哈爾茲堡陣線。緊接著,1932年初,希特勒出席在杜塞爾多夫俱樂部召開的德國壟斷資本代表會議。納粹與其他極右勢力和壟斷巨頭正式勾結和結盟。有了壟斷資本的財政援助和各種極右勢力的支持,希特勒便更加有恃無恐地向共和國挑釁,開始了奪權的步驟。於是發生了1931年夏極右勢力聯合驅逐普魯士社會民主黨人政府的公民投票事件。1932年總統選舉,希特勒獲得的票數相當可觀,占總票數的36.8%。納粹黨徒的數目在這個時期大大增加,從1928年的10萬猛增到1931年的80.6萬人。法西斯奪權的危險已迫在眉睫!
1930年春,米勒政府的垮台標誌著社會民主黨大聯合政策的徹底失敗。接任的中央黨人布呂寧政府是自穩定時期五屆內閣以來第一次由一個少數黨執政。由於得不到議會多數的支持,布呂寧政府靠魏瑪憲法第48條總統的“緊急法令權”實行統治。德國實際上開始了總統負責製政府時期,議會民主名存實亡。布呂寧是保守的中央黨人,代表一部分壟斷資本家和大地主的利益。他力依靠除共產黨之外的德國各大政黨的支持,修改憲法,使霍亨索倫王朝複辟。布呂寧政府當政之初,在野的社會民主黨采取的是反對黨的姿態,但是隻保持了一個短暫的時期。1930年9月大選之後,共和國形勢嚴峻,這一現實迫使社會民主黨重新估價它的策略:是繼續充當反對黨,還是支持布呂寧政府?圍繞這個問題黨內展開了激烈的爭論。最後黨內占上風的意見是:為了阻止納粹黨人進入政府,除了支持布呂寧,別無他法。這就產生了著名的容忍政策。
所謂容忍政策,用社會民主黨領導人格奧爾格·德克爾的話說,就是“一個黨處於政府的反動派地位,但是它避免推翻政府,也就是說,這個黨容忍政府”。這意味著社會民主黨要支持過去它曾激烈批評過的政府提出的那些政策,而不管這種做法是多麼違背黨的傳統和拂逆民意。容忍政策在1931年萊比錫黨代表大會上再次得到確認。德克爾於1930年12月在《前進報》上發表《論容忍政策》一文,係統地闡明了社會民主黨實行容忍政策的原因、目的、困難、限度以及後果。黨的另一位領導人布賴特沙伊德在萊比錫大會上對此作了進一步的解釋。
容忍政策的根據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的理論。這個理論確認:雖然布呂寧政府是財政資本、大資產階級及其封建黨羽的政府,但它沒有損害民主的主要基礎——議會機構和民主自由權利,它是一種較小的禍害。“如果推翻這個政府,那麼繼它之後的另一個政府將會更壞”。另一個政府就是希特勒的法西斯政府。希特勒政府的目標是完全取消議會和德國人民所有的民主權利,長期實行軍事獨裁,摧毀一切工人組織。德國工人階級幾十年奮鬥換來的民主自由將毀於一旦。為了避免這種前景,社會民主黨決定在兩個政府中容忍其中一個危害較輕的政府。
容忍政策的目的是為了抵禦法西斯的進攻,阻止議會政府的解體,製止政變和內戰,保衛社會民主黨在普魯士的堡壘。對於社會民主黨來說,當前最重要的任務是不惜一切代價保衛民主製度,捍衛憲法和議會製。它認為,要達到這個目標,隻有容忍布呂寧政府,或者防止它依附於納粹黨,或者避免一個法西斯獨裁政權取而代之。這種容忍不是最佳選擇,但目前除此之外別無他法。布賴特沙伊德說:“在另一方麵,我們也承認,容忍政策和回避政策並不是我們情願執行的,相反,我們認為執行它隻是出於暫時的被迫的需要。我們並不會由於向資產階級政府作了讓步而變成了資產者。我們讓布呂寧內閣存在下去,隻要它決定並且能夠抵抗法西斯主義的野心。我們容忍的隻是對民主形式的損害,為的是拯救憲法民主的實質。”
要執行這種政策是非常困難的。一些社會民主黨人預見到了這一點。第一種困難在於,“要確定什麼時候這種政策才能被視為拯救民主的方針,什麼時候它本身將轉變成為對民主的威脅”。這就是說,作為一種拯救民主的方針,容忍政策何時能夠生效,如何才能使這種政策不致被濫用,轉變為民主的對立物。可惜的是,社會民主黨始終沒有解決這個問題。第二種困難是指“對許多人來說,當然不是對所有人,這種支持意味著一種英勇的自我克製……人們不可能忘記,布呂寧政府曾經被描繪為民主的最大危險”。社會民主黨黨員和選民必須在感情上經曆一個從厭惡、反對到容忍、支持布呂寧政府的過程。這個過程的完成並不是輕而易舉的。第三種困難是來自黨外的不同反應。布賴特沙伊德說:“我們必須知道,我們的態度會使工人們產生疑慮,這些工人並不一定全是我們組織的人……資產階級政黨從我們將抵抗法西斯作為頭等重要的決斷同時從我們相應的經濟政策、社會政策以及其他方麵獲得好處……共產黨將利用我們被迫放棄我們綱領中的一些要求來反對我們……當原來支持我們的選民倒向共產黨時,我們應不致於對此感到意外。”布賴特沙伊德將這種種反應看成是黨執行容忍政策所必須付出的代價。後來的事實表明,這種種困難構成了對容忍政策的挑戰。社會民主覺的無所作為,加上容忍政策本身的缺陷,最後終於使這項政策成了朿縛黨放手行動的繩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