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德國社會民主黨的格爾利茨綱領(3 / 3)

“愛爾福特綱領的第一部分,即基本原則部分,幾乎是逐字逐句的照抄了《資本論》第20章(第7節)的原文。這一部分……隻不過是對、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發展,和由此必然得出的結論所作的簡短分析。”

但是,在格爾利茨綱領中這種分析卻消失了。社會民主黨人有意回避這個問題,因為他們認為,馬克思關於資本主義經濟規律的論斷同資本主義發展的現實是矛盾的。然而,格爾利茨綱領仍然把“社會主義”奉為社會民主黨人的奮鬥目標,它指出:社會民主黨“力求使一切依靠自己勞動成果為生的體力和腦力勞動者在共同的認識和目標下,團結起來,為爭取民主和社會主義而共同奮鬥”。由於整個綱領缺少對社會主義取代資本主義必然性的論述,因此“社會主義”不再被看作是客觀規律發展的必然結果,而隻是一種社會正義的象征。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格爾利茨綱領中,“民主”和“社會主義”是作為社會民主黨人的奮鬥目標而並提的。魏瑪共和國建立以後,社會民主黨認為,民主和社會主義是不可分割地聯結在一起的;議會民主的道路是實現社會主義的最佳道路,它優越於蘇俄布爾什維克主義的道路。伯恩施坦在解釋格爾利茨綱領時極力強調兩條道路之間的對立,他指出:“莫斯科式的無產階級野蠻暴力專政的道路,僅僅在外表上是比較迅速而方便的道路。那是一條破壞的道路,與此相反,隻有建設的道路才穩定地通往社會主義。在一個有著組織完善、訓練有素的強大工人階級的國家中,人民的民主權利保證這條道路取得成功。德國社會民主黨積50年以上的經驗,深信拉薩爾的斷言是正確的”。

第三,對民主共和國的態度。1891年,社會民主黨製定愛爾福特綱領時,德國仍處於君主專製製度的統治之下。因此,推翻,君主專製製度,建立民主共和國應該成為工人階級直接的奮鬥目標。但是,在最初的愛爾福特綱領草案中沒有強調實現德國政治製度民主化改造的要求。恩格斯在《愛爾福特綱領草案批判》一文中,對此提出了尖銳的批評和具體修改意見。社會民主黨人接受了恩格斯的意見,將“在帝國各邦、各省和市鎮實行人民自治”的要求寫進了黨綱。恩格斯提出的“把一切政治權力集中於人民代議機關之手”的要求,實際是民主共和國的隱晦的表述。社會民主黨人基本上接受了恩格斯的意見,但出於策略需要,愛爾福特綱領沒有明確社會民主黨對民主共和國的立場。

十一月革命推翻君主專製製度,建立民主共和國,無疑是曆史的進步。魏瑪共和國建立後,君主複辟勢力始終十分猖獗。在這種情況下格爾利茨綱領明確了社會民主黨人對民主共和國的立場,它指出:“社會民主黨決心竭盡全力保衛已經獲得的自由。它認為,民主共和國是曆史發展所賦予的不可改變的國家形式,對它的任何侵犯都將是對人民生存權利的傷害”。因此,德國社會民主黨在政治上的口號是“保衛共和國”。麵對君主複辟勢力的威脅,社會民主黨在自己的黨綱中明確指出“保衛共和國”的口號,是有其積極意義的。馬克思主義十分重視民主共和國對無產階級解放的意義,但也從不抹殺民主共和國的階級性,恩格斯指出:“民主共和國並未消除兩個階級的對立一相反,它隻是提供了一個為解決這一對立而進行鬥爭的地盤。”然而,社會民主黨人忽視了魏瑪共和國的階級性質,而把它視為淩駕於社會各階級之上的“自由的人民國家”。社會民主黨認為,它可以通過議會民主程序來操縱和掌握魏瑪共和國,以實現社會主義。格爾利茨綱領指出:社會民主黨“要為爭取在自由的人民國家內建立組織起來的人民意誌對經濟的統治、為按照社會主義集體思想的精神革新社會而鬥爭”。可見,隻有把社會民主黨對民主共和國的立場同它的改良主義理論聯係在一起的時候,才能正確評價其意義。

對魏瑪共和國性質的改良主義認識使社會民主黨同現存國家的關係同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相比,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愛爾福特綱領時期,社會民主黨是現存國家的反對者,它的活動是以推翻現存國家為目標的;而格爾利茨綱領指導下的社會民主黨成了現存國家的擁護者和捍衛者。社會民主黨《前進報》主編弗·施坦普費爾,把社會民主黨同魏瑪國家的關係看作是評價格爾利茨綱領的中心問題,他指出:“國家和社會主義,國家和社會民主黨是息息相關的……如果我們不腳踏實地地站在國家的基地上,如果我們不為爭取國家權力和影響而鬥爭的話,我們充其量隻能成為一個哲學上的宗派,但絕不會成為一個戰鬥性的政黨。”

以上幾個方麵反映了社會民主黨基本理論觀點上的重大變化。格爾利茨的具體政策部分,除了闡明社會民主黨的對外政策以及提出保衛民主共和國的口號外,並沒有提出多少新的東西,它隻是將愛爾福特綱領中的要求具體化了。特別是,格爾利茨綱領的“經濟政策”一節隻字未提“社會化”問題。對資本主義大企業實行“社會化”是十一月革命中德國工人階級最基本的要求。社會民主黨在原則上一直讚成實行“社會化”,1919年社會民主黨提出參加聯合政府的三個條件就包括“社會化”的要求。後來,魏瑪憲法將這種要求法律化,第156款規定,國家可以通過法令將私人經濟企業轉歸公有,實現社會化。但格爾利茨綱領卻完全避開了這個問題,其基本原則部分同愛爾福特綱領一樣,隻是一般性地提出用公有製代替私有製的原則,它指出:社會民主黨人“認為把大規模的集中的經濟企業轉為公有經濟,並由此進一步把整個資本主義經濟改造成社會主義經濟,這是把勞動人民從資本統治的伽鎖下解放出來,提高生產量、使人類向更高級形式的經濟與道德共同體上升的一個必要手段”。格爾利茨綱領在“經濟政策”方麵的具體要求是:“國家對生產資料的資本主義占有、首先是對利益集團即卡特爾和托拉斯實行監督。在民主管理和避免官僚化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國家的、邦的、以及公共團體的企業。鼓勵其目標不在於贏利的合作社。發展代表工人、職員和公務員的社會利益和經濟政策利益的經濟委員會製度。”這些要求構成了後來社會民主黨和工會所倡導的“經濟民主”理論的主要內容。

通過對這個綱領的簡單分析,我們可以斷言,社會民主黨凡通過格爾利茨綱領徹底拋棄了馬克思主義的傳統。如果說愛爾福特綱領基本上是一個馬克思主義的綱領,那麼格爾利茨綱領便是一個滲透著改良主義精神的綱須。

用改良主義取代馬克思主義是社會民主黨製定新黨綱的本意,但是由於馬克思主義傳統在黨員群眾中的影響仍然很大,所以綱領的製定者不得不在綱領中保留一些馬克思主義的詞句。社會民主黨領袖還一再表示,社會民主黨要繼承過去的革命傳統。施坦普費爾在格爾利茨大會宣稱:“在這個時刻,當我們(如果代表大會同意我們的文件)向愛爾福特,向我們的青年時代告別的時候,我們要宣誓說,我們堅持忠於我們青年時代原來的理想,忠於民主和社會主義,忠於無產階級的解放事業。”事實上這種表白不過是為了掩飾格爾利茨綱領的改良主義實質。

格爾利茨綱領是社會民主黨曆史上最短命的綱領。1922年9、月社會民主黨和獨立社會民主黨紐倫堡合並代表大會以後格爾利茨綱領實際上就失去了黨綱的意義。但對於考査社會民主黨的改良主義曆史發展來說,格爾利茨綱領卻是一個不可忽視的綱領。通過格爾利茨綱領,社會民主黨通過議會民主道路實現社會主義的“政治民主”思想在黨內合法化了。這是格爾利茨綱領對魏瑪共和國時期德國社會民主黨改良主義的發展所作的主要貢獻。因此,黨內的“修正主義者”評論說,格爾利茨代表大會開辟了社會民主運動的一個新的曆史時期。

格爾利茨綱領時期,德國社會民主黨的改良主義理論還是很不完善的。格爾利茨綱領確認和描述了社會民主黨的改良主義政治進化的道路,但社會民主黨人放棄“社會化”的目標後,將通過怎樣的經濟變革道路去實現社會主義,格爾利茨綱領並未對此作出回答。此外,格爾利茨綱領隻是回避資本主義經濟發展趨勢問題,它沒有用一種新的理論來取代馬克思對此作出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