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初,針對即將開始的地方政府機構改革對基層農技推廣體係可能造成的影響,農業部組織了專題調研,並在此基礎上聯合人事部、中編辦、財政部起草了《關於穩定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係的意見》上報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8月31日發出《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農業部等部門關於穩定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係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9]79號文件)。《通知》指出: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係是實施科教興農的戰略基礎,也是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質的依靠力量。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要通過改革得到穩定和發展。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業技術推廣工作要予以重視並給予必要的支持;鼓勵農業科技人員采取多種形式到農業生產第一線,直接為農民服務,進一步推進農業技術推廣事業的發展。並要求對目前一些地方出現的非法拍賣、轉租、侵占、平調農業術推廣機構的財產,隨意向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安排非專業人員等做法立即予以糾正,以保持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係的穩定。
《通知》的下發在各級機構改革中對穩定農技推廣體係有重要意義。截止2000年底,種植業係統共有推廣機構53478個,人員407387人;其中縣級機構7655個,人員162693人;鄉級機構44563個,人員220851人。
躍進“時期,受政治運動的影響和”三年自然災害“的影響而被迫放棄農技推廣工作和體係的建設,導致了我國農技推廣組織的數量下降。而20世紀90年代初期而是因為農業的連年豐收,地方政府放鬆了對農技體係的管理而造成的。建站的數量由19”1年的5.95萬個,下降到1996年的5.1萬個,盡管後來在政府的治理、整頓下有所增加(達到5.3萬個),但始終沒有超過1991年的規模。我國農技推廣站的從業人員一直保持增加的趨勢,由建國初期的2.8萬人,達到2000年的40多萬,增加了14倍多推廣工作人員的文化程度和推廣技能也在不斷的提高。
(二)我國農業技術推廣體係的演變及現狀我國的農業技術推廣體係是在不斷探討中改革、變化的。這種變化有時是受各種形勢的影響引起的,有時則是一種主動的行為。伴隨著我國政府機構的改革以及為解決在我國農技推廣體係中遇到的問題,我國的農業技術推廣體係組織形式和管理體製也在不斷地變化,以適應新的形勢的需要。
1.我國農業技術推廣組織的演變。新中國成立初期,為更好地組織人力、物力盡快地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當時國家在實行經濟發展政策時,較多地采用了行政命令。我國農村基層農技推廣體係也是在行政性指令的指導下開始建立的,並且依靠行政性命令在全國開展農技推廣工作。因此,建國初期的農技推廣組織是國家的行政性機構,具有行政權力。
但是,隨著社會、經濟、政治、文化各個方麵的發展,我國的農技術推廣組織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表明了我國農技推廣體係的改革、變遷的過程。自1982年的政府機構改革之後,我國的農業技術推廣組織逐漸的由政府的行破機構轉化成事業性的單位。
在經過1995年和1998年政府的兩次機構改革之後,形成了由土壤處、肥料處、良繁處、糧油處、種子檢驗處、種子指導處、經作處、農作處、病蟲測報處、病蟲防治處、植物檢疫處、農藥藥械處等業務處室組成的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成為農業社會化服務性的單位,直接接受農業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係領導小組的領導,農技推廣組織更趨於科學化。伴隨著這種組織形式的改革、變化,農技術推廣組織在服務方式和職能、管理的權限、範圍和職責方麵也發生了相應地轉變,這些變化使得農技推廣組織能更好地為我國農業發展服務,有效地促進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我國農技推廣體係的運行機製和管理體製的不斷創新優化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麵:
第一,在服務方式上,開展技術承包,號召廣大農技人員主動深人基層,深入農村發展技術服務,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促進科技興農;開展“電波人戶”服務,設立農民谘詢熱線電話,為農民解決農業生產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創辦實體,發展推廣產業,幫助農民進人市場,並在服務中發展壯大自身。
第二,在服務範圍上,由單純的產中技術指導發展到產前、產中、產後的係列化服務。逐步向產前引導農民調整種植結構,產中指導農民節本增效,產後幫助農民銷售農產品的方向發展。
第三,在推廣管理體製上,實行農業科研、教育、推廣單位“三農結合”,農技推廣機構和民辦科研組織“專群結合”,共同健全農技推廣體係,與涉農企業聯合,共同開發優質農產品,推廣優質農用產品,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
第四,在內部管理上,實行聘用製,實行競爭上崗,培訓上崗,鼓勵農技人員深人農戶,為農民服務等。
正是因為不斷地改革、創新,才賦予了我國農技推廣體係發展的動力,使其能在更好地為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同時,發展和壯大自身的力量。
2.我國農業技術推廣體係的現狀。我國目前的農業技術推廣體係主體是指中央、省、地(市)、縣、鄉(鎮)五級推廣機構,同時還包括各級農業科研單位、有關院校以及有關社會團體和群眾性農業科技組織、農民技術人員等,是一個多層次、多方位的服務性組織,由種子、植物保護、土壤肥料和綜合技術推廣四個子係統組成。
在組織和管理體製上,我國的農技推廣體係實行的是兩種管理體製。可以看出農技推廣組織上下級之間以及和行政機關之間的關係。在行政上,農技推廣機構屬於相應的各級政府的農業主管部門領導。這種領導構成了推廣計劃與項目的條件框架,各級行政管理機構通過業務部門的建議確定推廣計劃與項目的種類、範圍以及預算資金;同時,各級行政管理機構負責規定同級推廣機構人員的生活待遇和福利。此外,行政部門的支持也是推廣項目得以完成的重要保證。在業務上,上級農技推廣部門對下級農技推廣部門進行指導和協作。
農技推廣組織的主要職責是:參與製定農技推廣計劃並紺織實施;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對農技人員和農民進行技術培訓;優良品種的繁育及檢驗、農作物病蟲測報及防治、地力監測及土壤改良;參與農業行政執法,接受行政部門委托開展植物檢疫及種子、肥料、農藥的市場監督工作。到2001年為止,我國的五級農技推廣機構共有40多萬人、5萬多個推廣站,加上各種科研單位、農業院校、社會團體等則超過100多萬人,形成了技術力量雄厚、科研設備比較齊全的農業技術推廣網絡。
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推廣機構均有其自身的結構和功能。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成立於1995年8月,是我國農技推廣體係主體中的最高指導機構,是農業部直屬事業單位,由原全國農業技術推廣總站、全國植物保護總站、全國種子總站和全國土壤肥料總站合並而成。
“中心”現有正式人員編製159名,有高、中級技術人員110人,其中推廣研究員4人、高級農藝師36人、農藝師70人。
“中心”主要是為農業部起農業科技推廣與服務的參謀、谘詢作用;同時與省級農技推廣總站一起共同加強對縣、鄉農技推廣係統的綜合指導、服務和管理。1998年改革之後的“中心”在管理體製和職能上進行了重新的設計。“中心”職能可以概括為以下八個方麵:
(1)體係建設和協調職能。“中心”負責全國農技推廣服務體係的管理和建設,與有關單位共同負責農技推廣管理規範和規章製度的起草和製定,並對下級和基層農技推廣服務組織進行業務指導;協調好各省、各區之間的農技推廣項目的組織和實施,以及地方農技推廣組織與地方政府機構和有關單位之間的關係。
(2)新品種、新產品的試驗、示範和推廣。“中心”負責種子、肥料、農藥、農膜等農用物資新品種、新產品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如“九五”期間,在農業部確定的“農業十大技術”推廣中,“中心”負責其中的6項。
(3)負責組織實施重大病蟲害的監測與防治,同時還負責土壤監測工作。“中心”在全國建立了400個區域性測報站,組成全國農作物重大病蟲測報網絡。
(4)國內植物檢疫和品種區域試驗。農業部授權“中心”執行國內植物檢疫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務院《植物檢疫條例》,管理國內植物檢疫工作,負責國外種子、苗木和有害生物天敵的引進、審批及隔離試種的監督執行。
(5)監測和調查職能。負責耕地資源的調查、評價、保護及改良項目的組織實施;指導全國種子、土壤、肥料的質量監測工作,並負責國家級種子質量監測糾紛的仲裁。
(6)對外聯絡職能。“中心”負責與國際組織間的合作與交流,如舉辦國際型的經驗交流會,負責國際項目的引進,推動國際組織與國內有關單位之間的聯係等。
(7)負責農技推廣係統的師資和高級農技推廣人員的培訓。培訓是技術推廣的重要手段,“中心”每年結合技術推廣項目的實施,對本係統師資和高級農技推廣人員進行係統的培訓。如1996年共舉辦各類培訓班18個,受訓人員達2996人。
(8)信息管理。具體包括農業科技、市場信息的收集、加工和傳播,現在主要是建設好全國農業技術推廣信息傳播網(WWW。natesc。gov。cn),發揮網絡的功能。現在“中心”的每一個處室都建立了自已的網頁,地方農技推廣係統也都與“中心”網聯網。信息網在農技係統內的溝通、對地方的農技推廣給予及時的指導方麵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同時,“中心”將重要的農業技術推廣政策、法規和農業推廣技術動態以雜誌(《中國農技推廣》、《植保技術與推廣》)、文件、廣播、電視、錄像資料等形式傳達到地方農技推廣機構;以調查、研討會等形式收集地方推廣工作當中的信息和經驗,將其反饋給國家有關部門,為政府計劃部門的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經過1998年的機構改革,重組後的“中心”在組織形式上發生了較大的變化,現在“中心”根據職能劃分共設置了20個專業和綜合處室。原來的全國植物保護總站分為病蟲測報處、病蟲防治處、植物檢疫處和農藥與藥械處四個處室;原來的全國土肥總站分為土壤處、肥料處兩個處室;原來的全國種子總站分為良繁處、種子檢驗處、種子指導處三個處室,此外,還根據功能的不同以及科學管理的需要,設立了糧油處和經作處兩個處室,在專業上分的更細、更合理了。
省、地(市)級農業技術推廣站是連接中央與地方農技推廣組織的橋梁,在行政上直屬相應的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地(市)級農業廳、局,在業務上接受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的管理。在建國以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我國沒有省、地(市)級農技推廣機構,中央直接對縣級農技推廣機構和各個試驗區進行管理。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才逐漸開始省、地(市)級的農技推廣機構的建設。由於各省、地(市)的實際情況不同,建立的時間和體係也不一樣。一般而言,省級農業技術推廣站的在編工作人員精簡以後在30~50人左右。目前我國省、地(市)級農業技術推廣站有在編人員2.3萬多人。以重慶市為例,現有在編正式工作人員30名,組織結構依管理的需要而設立。
省、地(市)級農業技術推廣站的主要職能包括以下方麵: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農技推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農業技術推廣法規;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製定相應的農技推廣計劃;負責縣級推廣人員的培訓和指導下級推廣體係的建設;製定相應地推廣管理規範和規章製度和考核獎勵製度;協調農技推廣站與同級農業廳、局及其他農業單位和農業科研機構、地方農業院校的關係;建設好本地區的農業技術信息網,利用現代化的網絡技術促進農技推廣工作的開展。同時,將收集的地方推廣工作中有用的信息和經驗,及時地反饋給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和農業部或省的有關部門。
縣級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是在行政上直屬縣農業局的事業性單位,業務上直接接受地區、市級農技推廣中心和省農技推廣中心的領導和監督,它是我國農業技術推廣體係中重要的綜合職能部門,是連接推廣管理機構和基層推廣操作組織的紐帶。
20多年來,縣農技推廣中心在業務工作方麵開展了多種技術的試驗、示範、推廣和培訓工作,近年來在專業化生產比較發達的地區,除政府係統的推廣機構以外,還出現了具備專業服務職能的民間推廣組織——農業專業技術協會和研究會。縣級經營生產資料的商業部門也在經營中為農業生產提供了部分服務。這種體係外推廣組織的參與,極大的擴大了推廣隊伍,促進了科技與生產的結合。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國縣級農技推廣機構的發展變化過程。總體上,我國的縣級農業推廣機構的數量上直是在增加,由1982年的150個發展到2000年的1907個,増加了10多倍。現在基本上全國的縣都建立了自己的農技推廣中心。
在數量增加的同時,縣級農技推廣中心的組織建設也是在不斷地探索、創新,在創新中發展,以追求更加合理的組織形式和管理體製。從這個過程可以看出我國縣一級的農技推廣組織的變化發展狀況。縣一級的農技推廣機構改革與中央和省一級的農技推廣組織的改革方向是一致的,即逐漸地把農技推廣組織由原來的行政性單位變成事業性單位,在職能上向服務型轉變。
盡管縣中心的建設都是在國家的指導下進行的,但是因各地的實際情況不同,在建站的模式上也存在著差異。有的地方是按工作的職能來設置科室,有的則是按專業技術進行劃分的。以下是我國縣級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幾種典型的模式。
山東省棗陽市農技推廣中心模式是將推廣、科研、實體和綜合處室都包括在內,中心具有相對較大的工作範圍,所承擔的職責也較大。這種模式經過後來的兩次改革之後比較少見了。
河北遷安縣農技推廣中心模式是按專業建立的典型模式。在機構的設置上以專業和區片來劃分。這種模式結合了專業和區域的自然特點,劃分比較具有針對性。
北京市延慶縣農技站的組織模式接近於棗陽市農技站的模式,都有推廣處室、綜合處室以及實體單位。這種模式既保持了農技推廣的功能,同時又補充了經濟功能。在經過兩次改革之後,國家鼓勵農技推廣單位創辦實體機構,自籌經費,減輕國家的財政負擔。農技推廣組織創辦實體,使得農技推廣組織能更好地與市場結合,以市場為導向,既解決了經費問題,又能使農技推廣組織在提供服務時更好地了解市場,了解農民的實際需求,以更好地為農業經濟發展服務。這是我國農技推廣組織在經過幾次改革之後確定的發展方向。
盡管當前我國縣一級的農技推廣組織建設的比較完善,但是也有部分地區,特別是一些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忽視縣一級農技推廣組織的建設和管理。有些農技推廣組織形同虛設,沒有發揮相應的作用。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隨著我國縣一級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的述立和完善,鄉一級的農業技術推廣組織建設也得到了重視。機構設備和人員得到了恢複、補充,推廣工作也得以開展。經過二十多年的建設,鄉一級的農技推廣組織不斷發展壯大,組成我國農業推廣服務的基層網點。他們在業務上直接接受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的監督和領導,行政上直屬於鄉農林辦,是連接縣級農技推廣組織和鄉村農民的紐帶,也是我國農業技術推廣體係中最基層的事業性單位。
鄉級農業技術推廣組織直接與農民接觸,是實際操作性最強的推廣單位。鄉鎮技術員直接到基層幫助農民解決農業生產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提供生產谘詢服務;給農民做試驗項目的操作演示,如各種示範基地;進行病蟲害的預報和預防、科學施肥等技術指導,等等。
自1992年之後我國鄉一級的農技推廣組織的發展狀況,鄉鎮農技站的數量由1992年的46957個下降到1996年的4.2萬個。在1997年農業部實施科技推廣年活動之後,國家和地方政府加強了地方基層農技推廣站的建設和管理,數量有所回升。截止2000年底,我國鄉一級的農技推廣組織達到44563個,共有工作人員22萬人。
除此之外,我國還有一大批直接為農民服務的農業技術服務性組織,如各種各樣的農民技術協會、服務站、服務組、科技示範園、示範戶等,他們通過各種有效的途徑直接與農民接觸,有的上門提供服務,為農民解決實際問題;有的是與農民組成“公司+農戶”的形式,為農民的農產品進人市場作保障;有的是農民自己聯合起來,組成各種的農民協會,進行技術和資源上的交流、共享,提高競爭力。具體的形式因地區而異,其中以河北、山西、山東、浙江、江蘇等地更為活躍。這些民間組織有效的帶動了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素質也在這種組織中得到了提高。
(三)我國農業推廣體係對農民實施技術教育的途徑與方法
通過推廣農業技術來達到教育農民的目的是世界各國農民職業技術教育所采用的主要方法。其主要目的在於通過宣傳、技術培訓、試驗示範等手段,提高農民的科技水平和經營管理水平,改變農民的傳統觀念和生產、生活方式,以提高農業生產水平和農民生活質量。
我國農業推廣教育包括以下途徑和方法。
1.示範。包括成果示範和技術示範。前者指農業推廣人員將某項科技成果、組裝配套技術或某項實際經驗交給農民,由農民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作業或經營,以其操作方法取得的成果和行為作為可供大家學習、效仿的榜樣或典範;後者指通過實際操作向農民展示某種技能和技術操作過程的推廣教育方法。
在推廣的不同階段應靈活適用不同的推廣方法。示範法是極易引起農民興趣的方法,激勵農民去效仿。這是一種幾乎可以用全部感官去學習的方法,農民不僅可以看到效果,聽到講解,還可以親自動手去做。同時,由於它自上而下的推廣形式和技術、信息來源的特定性,使推廣活動易於控製、可操作性強,從而使成果容易推廣。然而,這種方法對示範項目和示範戶的選擇十分重要,如果選擇不當,極易導致不切實際的後果。同時由於受季節變化、生長周期長和自然災害的影響,示範不能得到有效控製,且費時多、花費大,是成本較高的一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