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村文化體製改革的原則和基本對策(2 / 3)

(3)深化農村文化事業單位的改革,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管理體製和運行機製。文化館、站等政府辦的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必須麵向市場,深化內部管理體製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新機製。要積極開展有償服務和文化產品經營活動,不斷增強自我造血和自我發展的能力:

逐步減少對政府財政的依賴。

3.大力加強農村文化市場的管理體製改革

(1)加強對拓寬農村文化市場的政策調控。按照普遍服務原則,運用市場準入、資格認定、價格調節、財稅優惠等政策,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在出版物發行、電影放映、文藝表演、網絡服務等領域,積極開發農村文化市場。重點推動麵向大眾的文化產品和服務進入中西部和老少邊窮的農村地區。通過各種有效的調控,把發揮市場機製積極作用和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係有機結合起來,努力使廣大農民群眾享有更加充分、質優價廉的文化產品和服務。

(2)規範農村文化市場。堅持一手抓繁榮、一手抓管理的方針,大力加強農村文化市場管理,營造扶持健康文化、抵製腐朽文化的社會環境。加強和充實縣級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隊伍,充分發揮鄉鎮綜合文化站監管作用,健全農村文化市場管理體係,加強執法力量,加大監管力度,提高執法水平。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違法違規活動,取締無證經營。重點加強對演出娛樂、電影放映、出版物印刷和銷售、網吧等方麵管理,堅決打擊傳播色情、封建迷信等違法活動,確保農村文化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3)深化農村文化體製改革,努力構築新的發展格局,為農村文化市場的發育和完善創造良好的條件。農村文化體製改革要圍繞經濟建設這一中心,結合當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目標的實現而進行。我國農村文化市場建設,要通過文化體製改革來促進其發育和完善,即通過改革來理順各種關係,既按照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充分引入市場機製,促進農村文化市場的發育,又依據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特點和規律,加強對農村文化市場的管理和引導,促進其不斷完善和健康發展。要創新農村基層文化的投入方式和消費方式,鼓勵和動員社會各方麵力量,發展多種形式的文化產業,逐步做到文化產業投資主體多元化,公益性文化活動訂單化,文化隊伍建設社會化,娛樂性文化消費市場化,文化市場管理規範化,以豐富多彩的經營性文化滿足農民需要。

4.改革農村文化建設的投入體製

從製度上確保財政對農村文化支出的增長高於財政總支出的增長;投向文化建設的財政資金的增量向農村傾斜,並不斷加大傾斜力度;建立健全中央財政對經濟欠發達地區文化建設的轉移支付製度。經濟落後地區的財政能力很弱,為了確保這些地區農村文化建設的順利進行,中央財政對這些地區農村文化建設投入的增長率,應至少不低於財政總支出的增長率。對農村公共文化建設的投入應采用項目評估、以獎代補等方法,提高投資效益;采取減免稅的辦法,鼓勵民間資金投資農村文化產業,繁榮農村文化市場。

加強農村文化建設光靠政府和農民自己的力量是不夠的。因此,要把搞了多年的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文化對口支援活動搞得更好,形成長效機製;要積極引導社會力量捐助農村文化事業,要積極組織農村文化服務活動。要廣泛宣傳發動大家來自願支持農村文化建設,要通過製度建設甚至法製建設來保護這種積極性。

大力發展農村民辦文化。通過民辦公助、政策扶持,鼓勵農民自辦文化,開展各種麵向農村、麵向農民的文化經營活動,使農民群眾成為農村文化建設的主體。積極扶持熱心文化公益事業的農戶組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戶、文化室、圖書室等,允許其以市場運作的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文化活動。支持農民群眾自籌資金、自己組織、自負盈虧、自我管理,興辦農民書社、集(個)體放映隊等,大力扶持民間職業劇團和農村業餘劇團的發展。引導文化專業戶相互聯合,進行市場化運作,逐步向個體、私營等非公有製文化企業發展,開發文化資源,變資源優勢為產業優勢。扶持以公司加農戶、專業加工戶等形式,從事農村特色文化產品開發和文化服務,促進農村文化產業發展。有關行政部門要簡化對農村個體、私營等非公有製文化企業的登記審核程序,在土地使用、信貸、行業政策等方麵,與國有文化企業享受同等待遇。鼓勵社會資本在政策範圍內,以各種形式興辦文化實體,形成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

積極開拓、培育農村文化市場。堅持產業化原則,要發揮中小城鎮的區域中心帶動和輻射功能,把文化設施建設納入城鎮建設總體規劃,使之布局合理,在不改變文化設施性質和社會職能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陣地設施和人才優勢,開展有償服務和多業助文活動,創造新的服務方式,把文化活動與經銷、旅遊、科技活動等結合起來,利用本地文化經營項目,提高農村文化產業化水平。

5.深化農村文化工作者的人事管理體製改革

鄉鎮綜合配套改革中,農村文化站要在清退非在編人員的基礎上,由原來的公益性事業單位整體轉製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中介組織,統一名稱為“文化中心”。文化站原有的財產和設施劃歸文化中心使用;原債權債務轉由文化中心享有和承擔;原職工的社保問題,與原鄉鎮“七站八所”職工統籌安排,妥善解決。

加快推進以“館(站)長負責製、專業幹部聘任製、崗位責任製”為主要內容的文化(圖書)館、站內部管理體製改革,逐步使館(站)長和業務幹部的選聘、考核、獎懲及培訓實現規範化、製度化。激發內部活力,調動文化幹部職工創造性地做好本職工作的積極性,形成科學高效的運作格局。由於有關政策得不到落實,農村文化專職幹部工作不安心,思想不穩定。各級政府要采取靈活措施,出台激勵政策,解決他們的晉升、工資、生活待遇以及培訓等實際問題。隻有這樣,才能形成一支素質較高、幹勁十足的基層文化幹部隊伍。

積極探索用人機製,發現、培養人才,努力造就一支合格的農村文化工作骨幹隊伍。對於土生土長的優秀人才,要關心他們的生活,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為他們的成長和成材積極創造條件,文化部門要采取多種措施,熱情輔導、培訓創作人才,對做出突出貢獻的要在精神上和物質上給予重獎,鼓勵他們創作更多的具有濃鬱鄉土氣息和較高藝術質量的文化作品,繁榮本地文化事業。

深化文化事業單位的人事、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製度改革。事業單位要全麵推行聘用製度和崗位管理製度,健全崗位目標責任製。對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收入分配管理辦法,加強監管,合理調節收入分配。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保障職工合法權益。合理配置人才資源,促進各類人才有序流動。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製度,加強經濟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