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村社會治安現狀(1 / 2)

(一)當前我國農村社會治安存在的問題

我國農村社會治安存在的問題是多方麵的,歸納起來大體有以下8個方麵:

1.刑事案件呈上升趨勢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中也產生了許多新的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由於部分人員文化素質偏低,法律意識淡薄,心胸狹窄,有的因口角發生爭執,有的因承包地、排灌水、收種農作物和宅基地邊界等發生衝突,常常用拳頭解決問題,因得不到司法的適時介入,從而使一些小糾紛得不到及時解決,演變為刑事案件。殺人、傷害、爆炸、強奸、搶劫、投毒、縱火等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案件所占比例也在增加,盜竊、詐騙、搶劫等案件更是大幅度上升。由於新的利益關係不平衡,農村因農田、水利、電力、資源開發等其他矛盾衝突引起的群眾鬥毆,斷水斷電,挖路堵門等逐漸增多,而且他們的械鬥武力,由原來的持棍械鬥發展到用刀、利器,甚至自製土槍、土炮等,械鬥所造成的後果也越來越嚴重,往往導致巨大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並且加深了對立雙方的矛盾,嚴重影響著農村治安穩定。

2.侵犯財產犯罪日益猖獗

由於公路交通的發展,運輸條件的改善,盜竊犯罪分子開始將爪牙伸向農村,拖拉機、電力設施、耕牛等生產資料以及牲畜、家禽等生活資料被盜現象比較嚴重;由於農村、特別是農村所辦廠礦、企業相對城市管理比較鬆懈,往往成為一些犯罪分子逃避打擊的場所;由於城鄉經濟發展和消費水平存在的差異,農村往往成為機動車、家用電器、電腦、手機等被盜物品的銷贓場所。

致富豈能靠盜竊

某近郊農村,一些村民看到那些經濟發展好的村就患上了“紅眼病”,他們在盲目的攀比中忘記了如何因地製宜尋求正當的發家致富之路,而是美其名曰要“打富濟貧”。於是,該村12位村民沆瀣一氣,購置了刀具、火藥槍,專門搶劫高速公路乘客財物,走上了犯罪道路。這一犯罪集團共作案36起,搶劫乘客財物達40餘萬元。在搶劫中殺傷數人。此案被偵破後,在審訊這幫犯罪嫌疑人時,他們說:“我們沒有文化,種地又辛苦,收入老是比別人少,通過搶劫錢來得快些。”他們在受到法律的嚴懲時悔之已晚。

3.一些社會醜惡現象出現和蔓延

在“讀書無用論”和“一切向錢看”等不正確思想的誤導下,貧乏的農村社會文化生活,充裕的農閑時間,為黃、賭、毒提供了便利條件,淫穢物品泛濫。尤為突出的是賭博風氣日盛,參賭範圍越來越廣,賭資越來越大,賭博上癮,難以自拔,賭債高築,誘發盜竊、搶劫、殺人等犯罪行為,引起社會動蕩,影響社會治安。另外,利用封建迷信騙財騙色,強奸婦女也沉渣泛起。

4.帶有黑社會性質的團夥在農村呈冒頭態勢

流氓惡勢力抬頭,村霸、鄉霸不斷出現,在“村民自治”的幌子下,他們橫行鄉裏,為非作歹,無惡不作,為所欲為,無所顧忌,魚肉鄉裏,百姓敢怒不敢言;封建宗教宗族活動十分頻繁,非法宗教活動頻繁,宗教信徒隊伍不斷壯大。主要是農村較繁華鄉鎮,成員多為青少年,表現為打架鬥毆、欺行霸市、敲詐勒索、結夥盜竊、侮辱婦女等,少則三五人,多則一二十人,他們橫行鄉裏,稱霸一方,成員組成多為“兩勞”釋放人員,受過打擊處理人員,遊手好閑有劣跡人員或成績差的學生,流浪少年,他們以違法犯罪為謀生手段,並且追求高消費、高享受,為此不惜以身試法,偷、搶、騙什麼都幹,大有向職業化、團夥化發展趨勢。

5.群體性上訪事件成為現實重要問題

桐柏縣城郊鄉邵莊村某組劉某及該組長胡某利用擔任該組會計的職務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賬的方法,將城郊鄉政府支付給該組的50000元土地補償款據為己有,在當地造成了惡劣影響。

當前的群體性上訪事件表現為有組織,使用交通工具,以非法集會、遊行、示威、靜坐形式,幹擾群眾正常工作和生產、生活秩序,甚至安排每戶出錢、出人,組織人員車輛不惜路途遙遠到省、中央上訪。提出不合理要求,無視政府和職能部門的管理,嚴重影響著社會秩序的穩定和良性發展。農村財務管理混亂,重大決策不民主,村幹部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幹群關係緊張,加上有的村幹部挪用集體資財,打擊報複有隔閡的村民,導致規模較大的集體上訪,越級上訪。

6.家族、派性思想嚴重,易引發群體性事件

在農村,家族、派性思想十分嚴重,有的地方還有一定的組織和機構,凡遇大事,家族組織全體出動,分工負責,一切行為隻考慮家族利益,不顧群眾和集體利益,不管行為的合法性與正義性,加之基層組織薄弱,這樣常常容易引起派性爭鬥和地方惡勢力的形成。

7.自然災害事故防禦能力下降

由於農村人員基本素質、文化水平偏低且觀念落後,再加上片麵追求經濟效益,在日常生產、生活中,安全意識淡薄,使因人為或自然原則造成的災害事故時有發展,尤其是礦產資源開發地如河道、山巒等地,災害事故時有發生,造成的損失巨大,為新的矛盾埋下了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