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繼承和創新農村民俗文化的基本思路(3 / 3)

(五)大力開發民俗文化,保留民俗風情

民俗文化的開發必須基於“民俗事實”這個現實基礎之上,這就要求開發的民俗文化之呈現仍應達到“民”、“俗”渾融的層次。否則,民俗文化的開發便失去了其獨有的魅力而終致失敗。

從20世紀80年代起,國內形成一股開發民俗文化的熱潮,各種民俗旅遊景點如雨後春筍在各地湧現。當代中國民俗文化的開發,已形成了以“民俗風情遊”為主的方式。從目前國內不少人造民俗村、民俗博物館,開業之初的火爆景象已經淡化,客源漸成減少之勢。原因之一在於遠離民俗文化存活的真實語境,以招攬城市文化群體為主要目的,強調民俗藏品、建築、科學知識、科學研究價值一類的“靜態展示”和舞台表演的人造民俗園區,難以避免舞台化、藝術化色彩過濃的嫌疑。在交通網絡日趨完善、個人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長以及城市文化群體審美意識普遍增強的今天,遊客更傾向於到旅遊目的地民眾的日常生活中去了解、體驗原生態的民俗風情。如果說像深圳“錦繡中華”、深圳民俗博物館這類大型民俗開發項目的運營狀況尚且不容樂觀,那麼全國各地許多倉促、盲目上馬,內容、形式雷同,不尊重民俗文化內涵的小項目則是慘淡經營了。旅遊者訪問旅遊地的重要目的之一在於觀新賞異,體驗異域風情,民俗文化的開發要體現新意,方有吸引力。

山西丁村民俗博物館

位於晉南襄汾縣著名的“丁村人”和“丁村文化遺址”所在地丁村,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丁村至今比較完整地保存著明萬曆二十一年(1593)至清鹹豐年間所建的各式院落20餘處,33座明清時代的民房庭院,反映出明、清時代北方農村的村莊格局,分北、中、南三個建築群。多數院落坐北朝南,明代的院門多在東南角。院落大都建有正堂、過廳、門樓、廂房,均為磚石木質結構。建築構件上有人物、花卉、飛禽、走獸、古典戲曲、曆史故事等木雕、磚石雕圖案,是我國明、清民居建築中的佳作。博物館利用其中部分庭院陳列著近萬件文物,並把晉南一帶清末民初的部分民俗事象繪製成畫或製成模型予以展示。館的第一院有10個展室,展出了晉南民間曆代相承的歲時習俗。館的四合院裏,主要陳列清末民初以來民間迎婚嫁娶的禮儀風習以及“十二屬相相克相合圖”、晉南一帶的其他禮儀習俗、祝賀、侍奉父母等。在清代乾隆三十六年所建的前後兩進的院裏,陳列著晉南城鄉廣為流傳的刺繡、剪紙、木板畫等民間工藝品以及歌舞、小戲、皮影戲、木偶戲的實物和資料。此外,還有民間書畫、民間鏡子、民用瓷器和生產用具等展覽室。

總體而言,全國大大小小的開發項目,成功的例子並不多見。主要原因在於未能真正將民俗文化主體的定位問題放到操作層麵上。民俗文化的有效保護以及經濟利益的獲取,隻能在民俗文化主體活生生的現實世界中得以實現。這個實現過程要求開發者必須尊重民俗文化主體“文化擁有者”的主體地位,充分調動其參與到民俗文化開發、保護的活動中去,培養其主人翁意識。民俗文化主體主人翁意識的產生,源於民俗文化主體自身利益的保障,因此,民俗開發者還須避免充當外來“掠奪者”的角色,民俗文化的開發首先應著眼於開發地民眾生活水平的提高。隻有當民俗文化主體在與開發者、遊客的文化互動中得到實惠時,他們才會意識到自己的文化是有用的,進而從情感上珍視它。沒有民俗文化主體對自身文化的“經營”和對開發行為的支持,投資開發者所追求的“利潤”、“投資回報”大有可能落得個水中撈月的結局。

著力發展農村特色文化,加強對農村優秀民族民間文化資源的係統發掘、整理和保護。授予秉承傳統、技藝精湛的民間藝人“民間藝術大師”、“民間工藝大師”等稱號,開展“民間藝術之鄉”、“特色藝術之鄉”命名活動。對農村傳統文化生態保持較完整並具有特殊價值的村落或特定區域進行動態整體性保護:逐步建立科學有效的民族民間文化遺產傳承機製。積極開發具有民族傳統和地域特色的剪紙、繪畫、陶瓷、泥塑、雕刻、編織等民間工藝項目,戲曲、雜技、花燈、龍舟、舞獅舞龍等民間藝術和民俗表演項目,古鎮遊、生態遊、農家樂等民俗旅遊項目。實施特色文化品牌戰略,培育一批文化名鎮、名村、名園、名人、名品。

農村民俗文化建設是一項係統工程,更應從農民的日常生活注重起,讓文化融入村民的生活。隻有這樣,才能真正建設起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

§§第七講 農村法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