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後,我國的經濟得到了迅速恢複和發展。隨著所有製結構和產業結構的變化以及用工製度的改革,就業機製正在逐漸發生變化。1990年召開的全國勞動就業會議,作出了《關於廣開門路,搞活經濟,解決城鄉就業問題的若幹決定》,提出了在國家統籌規劃和指導下,實行勞動部門介紹就業、自願組織起來就業和自謀職業相結合的“三結合”的就業方針。在就業渠道上由原來單一的全民渠道,變為全民、集體、個體等多種渠道就業。在就業結構上,變重型就業結構為發展輕工業和第三產業擴大就業。在就業方式上,提出了“先培訓,後就業”的原則。企業用人機製的改革,使企業更重視人才效益,不再滿足於接受“統配”的勞動力。與此同時,勞動者的就業觀念也發生了變化,不再滿足於等待國家分配。就業和招聘中的選擇行為不斷得到強化。大學生被用人單位退回的事情發生以後,引起了教育界和社會的廣泛重視,如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改革教育體製、調整教育結構、培養社會需要的人才,為青年廣開就業途徑和升學門路,成為全社會共同關心的問題。正是在這種背景下,職業指導被重新提出來。
1983年,中華職業教育社領導孫起孟、王艮仲多次提出應重視職業指導工作,並主持召開專門會議討論和推動職業指導工作。同年,華東師範大學金一鳴教授和他的研究生寫了一組介紹國外學校職業指導的文章,但當時未引起廣泛的注意。1985年華東師範大學與加拿大維多利亞大學開展合作研究,把職業指導列入合作研究計劃。1986年中華職教社在深圳舉辦首屆“職業指導專題研討會”。1987年7月,《職業指導的理論研究與實踐》被批準為國家教委“七五”科研規劃的重點課題,由聞友信先生主持。職業指導課題組從中國實際出發,比較、借鑒國外各種職業指導模式,經綜合分析與研究,確定上海盧灣區、北京東城區為實驗區,上海海南中學為實驗點,並依托中華職業教育社上海、福建、深圳分社進行選點實驗。1989年11月,在上海鬆江召開了“中學階段職業指導研討會”,參加會的同誌不僅包括課題組的成員,也包括部分大專院校的職業指導研究人員及部分省市教委有關負責人。會上對職業指導的研究成果進行了交流。課題組的主要成果可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麵。
(1)摸索到了一套在經濟發達城市普通中學初中三年級進行職業指導的途徑與方法,以及在初一、初二和職業高中開展職業指導的部分經驗。北京市東城區德育室創造的“寓職業指導於德育教育及各科教學過程中”的經驗,受到國內同行及加拿大職業指導專家的讚賞。對推動和普及職業指導起了積極的作用。
(2)有計劃地介紹了中外有關職業指導的理論與方法,係統總結了職業指導經驗。在係統調査的基礎上,課題組寫出了《青年職業意向調查報告》和《職業分類介紹》;在實驗的基礎上,嚐試理論與實踐的結合,編寫了培訓職業指導人員用的《中學的職業指導》和供職業指導課用的《中學生職業指導讀本》。課題組成員先後公開發表文章50餘篇,編寫了教學計劃、講義,設計出多種工作表格,初步形成了我國中學職業指導的模式。
(3)培訓了職業指導教師和職業指導人員。課題組通過各種途徑開展職業指導培訓,1990年7月與中華職業教育社聯合舉辦的職業指導講習班,有25個省市自治區的各類學校和科研單位的同誌參加。普及了職業指導知識,提高了人們對職業指導的認識,為推廣和普及職業指導做了準備。
(4)試點學校職業指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學生、教師、家長及社會的普遍歡迎。首先表現在初步改變了學校與學生對社會職業一無所知的狀態,對職業意識、擇業求職能力的培養起了重要作用。其次,有利於中學生樹立正確的職業觀,從而將社會需要與個人意願科學地結合起來。再次,對改變學校片麵追求升學率,促進中學生的合理分流起了積極的作用。職業指導的成果,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國家教委在(89)教中廳字002號《關於轉發上海市盧灣區教育局在中等學校開展職業指導工作經驗的通知》和國家教委基教司[1990]004號《印發〈試行普通高中教學計劃的調整意見〉的通知》中,分別就初中、高中開展職業指導提出試點和推廣的要求。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教學改革的需要,國家教委於1991年、1992年、1993年分別在廣東、天津和北京召開《普通中學職業指導綱要》的起草、修改研討會。1994年9月13日,國家教委正式頒發了《普通中學職業指導綱要》,確定了中學職業指導的地位。
大學的職業指導首先從深圳大學開始。深圳大學是一所不包分配的大學,為了幫助畢業生找工作和輔導就業,1986年成立了深圳大學就業指導中心,為大學生開設就業輔導課,創辦就業輔導報,利用電腦搜集、貯存職業信息,設置就業信息專欄,組織用人單位進行招聘等活動,為學生就業提供服務。1987年,北京農業大學開展大學生擇業指導的調查研究,1988年在全校範圍內開設擇業指導講座,重點是指導學生增強職業意識,樹立正確的職業觀和擇業觀,自覺地為走上社會準備知識和能力。1989年,出版了大學生職業指導讀本一《擇業指導概論》。之後,許多大專院校都把職業指導(就業指導或擇業指導)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並同大學生的畢業分配工作相結合,成立了各種形式的職業指導組織。1989年,國家教委高教司創辦《畢業生就業指導報》,1992年,北京市成立高校畢業生分配就業指導協會,同年,國家教委成立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1993年又創辦了《中國大學生就業指導》雜誌(後改名為《大學生就業指導》)。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明確指出:改革高等學校畢業生“統包統配”和“包當幹部”的就業製度,實行少數畢業生由國家安排就業,多數學生“自主擇業”的就業製度。近期內,國家任務計劃招收的學生,原則上仍由國家負責在一定範圍內安排就業,實行學校與用人單位“供需見麵”,落實畢業生就業方案,並逐步推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委托和定向培養的學生按合同就業;自費生自主擇業。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勞動人事製度的改革,除對師範學科和某些艱苦行業、邊遠地區的畢業生,實行一定範圍內定向就業夕卜,大部分畢業生實行在國家方針政策指導下,通過人才勞務市場,采取“自主擇業”的就業辦法。與此相配套,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就業指導、職業介紹等社會中介組織,為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這樣,以就業指導為重點的職業指導成為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