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這三個方麵的內涵加在一起,才是全麵的集體主義的內涵。我們理解和宣傳集體主義,一定要按照這個全麵的含義進行,不能斷章取義,也不能片麵使用,更不應該簡單化對待。這樣才有利於集體主義的發揚光大。
(3)集體主義不是計劃體製的產物
近些年中,在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思潮泛濫的時候,有人企圖以搞市場經濟為由,取消集體主義原則的指導。他們的邏輯推理是:集體主義是過去計劃經濟體製的產物,現在搞市場經濟了,集體主義過時了。
集體主義作為上層建築的一部分,立足於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而不是立足於經濟基礎表層之上的經濟體製。我們國家經濟基礎的本質是公有製。上層建築由經濟基礎決定的。上層建築是為經濟基礎服務的。集體主義直接關係著公有製的經濟基礎,並為之服務。因此,不應該把集體主義看作是計劃體製的產物,而應該把集體主義看做是社會主義公有製的產物。以公有製為主體的經濟基礎是集體主義立足的基石。曾經在我國發揮過積極作用的計劃體製,隻不過是公有製這個基石之上的一層“皮毛”。“皮毛”很重要,不能忽視,不能小看“皮毛”的作用和影響。但是,重視“皮毛”,決不能本末倒置,決不能忽視公有製這個基石的作用。我國的以公有製為主體的經濟基礎,才是集體主義立足的最根本的實體,是公有製為主體的經濟基礎決定采納集體主義的原則。所以,我們盡管實行了市場經濟體製,但經濟基礎的本質未變,集體主義立足的基石未變,所以,集體主義的原則不會改變。當然,如果什麼時候公有製消失了,或者名存實亡了,那麼可以想見,到那個時候,集體主義存在的基礎消失了,它對社會的指導作用就會消失。所以,隻要公有製的主體存在,社會就必然要堅持集體主義原則。
(4)集體利益不等於個人利益的簡單相加
有些反對繼續實行集體主義原則的人,曾經以個人本位的推理來主張取消集體主義原則。
早在20世紀80年代初,有人就從強調自我的思潮出發,提出個人本位的主張,並把自我與集體主義對立起來。為了取代集體主義原則,他們提出了個人本位的推理:集體也是由個人組成的。每個人的利益得到了滿足,就等於集體的利益得到了滿足。個人利益的簡單相加就等於集體利益。
這是一個頗具理論色彩的推理。這個推理貌似有理,其實也是經不起推敲的。首先要提出這樣的質問:個人利益的簡單相加就等於集體利益嗎?答案是否定的。個人利益的利益取向是很複雜的,不同利益取向的個人利益,是無法相加,也無法得到“等於”集體利益的結果的。隻有集體之中的每個人的正當利益才能相加,才能得出集體利益的結果。但是,判定一個人的利益是不是正當的,標準是什麼?拿什麼作為衡量的標準?要解決這個問題,還是要回到集體主義原則上來。隻有以集體主義原則為標準,才能判斷個人利益之中哪些是合理的,與集體利益的方向一致的;哪些是不合理的,與集體利益的方向是不一致的。
有人舉了一個生動的比喻來說明這個問題。他是這樣敘述這個比喻的:一篇樂章是由音符組成的。但是,一篇樂章卻不等於一堆音符的簡單相加。把許多音符簡單堆積在一起,是決不能成為樂章的。音符隻有按照一定的旋律排列起來,才能組成一篇樂章。同樣,個人利益的簡單相加也是不能等於集體利益的,隻有按照集體主義原則組織起來的個人利益,才能組成集體利益。這個比喻性的解釋,很能說明問題。
這個道理實際上很淺顯,不是什麼深奧的道理。比如,在北京市海澱區,假如人口總和有200萬人。那麼海澱區這200萬人每個人追求的個人利益加在一起,能夠等於海澱區人民的集體利益嗎?顯然不能。因為,由於道德狀況和法治觀念的不同,個人處境的不同,這200萬人的利益方向是不一致的。其中,有各種各樣的利益方向,十分複雜,無法簡單綜合這些不同追求方向的200萬人的利益成為集體利益。隻有按照集體主義的原則,把海澱200萬人民的正當利益綜合起來,才能等於人民群眾的集體利益。所以,這裏不存在簡單相加的問題,隻存在在一定的價值標準之下的綜合判斷。
總之,以個人本位的簡單推理來否定集體主義的做法是站不住腳的。
(5)新加坡的共同價值觀與集體主義的比較
在否定集體主義原則的思潮之中,常常把集體利益高於個人利益,說成是無視個人利益,是“極左”的表現。為了澄清這一事實,可以以新加坡的五大共同價值觀來做一比較。
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在20世紀90年代出版了一本書,叫做《李光耀四十年政論選》。在書的封底上有一段李光耀的語錄:“在我們新加坡,無論在過去的苦難時期,還是後來的繁榮時代,我們從來沒有把個人利益放在國家利益之上。這是因為,國家的利益在任何時候都比個人利益更加重要。我想,這就是我們新加坡能夠從極大的苦難之中解放出來的價值觀念。”在這裏,李光耀把國家的集體利益放在個人利益之上,而且認為這就是東方人從曆史的苦難中解放出來的價值觀念。這樣認識和處理個人與社會的關係,與我們的集體主義原則倡導的集體利益高於個人利益的要求是類似的。這說明,不僅是社會主義國家,即使是一個東方的積極求發展的國家,為了社會的和平安定和健康發展,也不得不做出類似的選擇。
李光耀在總理任上退下之後,新加坡新任內閣總理吳作棟繼承李光耀的思想主張,於1991年1月4日發布白皮書,提出“五大共同價值觀”,把李光耀的上述思想進一步法製化、理論化。為了便於研究,現把這“五大共同價值觀”記錄於後:
國家至上,社會為先。
家庭為根,社會為本。
關懷扶持,同舟共濟。
求同存異,協商共識。
種族和諧,宗教寬容。
這五大共同價值觀的首要一條就是國家至上,社會為先。“可以說,這一條是總綱,是處理個人與社會關係的總原則。這裏,仍然把國家的整體利益置於個人利益之上,倡導考慮問題應該首先考慮社會,然後才是個人。其後,”家庭為根,社會為本“鮮明地抵製西方現代化帶來的家庭解體的弊病,提倡把家庭穩定作為社會穩定的基本細胞;”關懷扶持,同舟共濟“講的是階級關係,窮人和富人之間,要合作協調;”求同存異,協商共識“講的是政黨和政治方麵,應該團結,顧全大局,多建共識;”種族和諧,宗教寬容,講的是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群之間的團結應該追求和諧而寬容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