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教界,一向不喜歡談金錢、談財富。提到某某人很富有,有人就會現出不屑一顧的樣子,或者看到某一個人歡喜金錢,或歡喜賺錢,就鄙視他。其實,有錢並不是罪過。
(一)黃金非毒蛇,淨財作道糧
佛經中常把黃金比作毒蛇,黃金有時是毒蛇,有時卻是辦道的資糧。錢財本來是中性的,變好、變壞全看人用之有道或無道。如果是分內的錢,是正當手段得來的,就是淨財,這種錢財多了有什麼不好呢?淨財可以作為求道與弘法利生的資糧,修行辦道、布施救濟,全都需要錢財來作助緣。
如果有一位年輕人,發願深入經藏、窮研佛學,但是他買不起一部新台幣4~5萬元的《大藏經》,怎麼辦?所以,讀書也需要金錢來作助緣。至於其他社會事業,就更不用說了。
佛教徒並非不可以發財。一個佛教徒,在社會上或家庭裏,應該是錢財越多越好,重要的是,有了錢要會用錢。很多有錢人,一生一世做個守財奴,不能善用金錢,死後帶不走,還讓子女為此引起糾紛。所以我主張佛教徒大家發財,但是不隻注意“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而且要“用之有道”。
(二)外財固然好,內財更微妙
身外之財固然需要,心內之財更莊嚴,而且心靈的財富比世間的金錢更好。身外之財,我們不容易有,例如想到市中心買一塊30多平方米地,需要100萬元,錢從哪裏來?可見心外求財是不容易的。但是向心內求財就容易得多。心內的財富在哪裏?隻要有般若智慧,心眼開了就有了。譬如我們欣賞天上高懸的月亮,好圓好明好美;滿天的星鬥、銀河,遍滿整個天空,誰與我們爭呢?假如我們懂得欣賞太陽、高山、大海、樹木、花草、飛鳥,可以感覺花是為我們開,鳥為我們叫,平坦的柏油路都是為我們而鋪的,宇宙之大,這一切都屬於我們,又何止是市區的那一塊小土地?所以,真正的財富,在自己的心中,心裏若知足,宇宙三千都是我們的;如果不滿足,一味地貪財好利,擁有再多也還是覺得不夠。
(三)求財要有道,莫取非分財
我們不要非分的金銀財寶,什麼是非分之財呢?下列七點就是非分之財:
1.竊取財物:別人東西,私下拿用。
2.抵賴債務:欠人之錢,硬要賴賬。
3.挪用寄存:寄存之物,從中挪用。
4.吞沒共財:共同經營,非法多得。
5.因便侵占:趁機得利,侵占存用。
6.借勢苟得:濫用權勢,獲得錢財。
7.經營非法:私造毒品,不合法規。
《阿彌陀經》中提到西方極樂世界的建築美輪美奐、富麗堂皇,地下是黃金鋪地,欄杆、雕梁都是七寶所成,誰說佛教不重視富有呢?佛教希望人人有錢,但不能是非法的財富。而且有了外財,更須有心內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