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喬除了每天必做的工作之外,她還細心地搜集一些資料,甚至是過期的資料,她把這些資料整理分類,然後進行分析,寫出建議。為此,她還查詢了很多有關經營方麵的書籍。
最後,她把打印好的分析結果和有關證明資料一並交給了老板。老板起初並沒有在意,一次偶然的機會,老板讀到了喬的這份建議。這讓老板非常吃驚,這個年輕的秘書,居然有這樣縝密的心思,而且她的分析井井有條,細致入微。後來,喬的很多條建議都被采納了。
老板很欣慰,他覺得有這樣的員工是他的驕傲。
當然,喬也被老板委以重任。
你能否也像喬一樣,多做出一點點的努力?
一個做事主動的人,會知道自己工作的意義和責任,並隨時準備把握機會,展示超乎他人要求的工作表現。
美國標準石油公司曾經有一位小職員叫阿基勃特。他在出差住旅館的時候,總是在自己簽名的下方,寫上“每桶4美元的標準石油”字樣,在書信及收據上也不例外,簽了名,就一定寫上那幾個字。他因此被同事叫做“每桶4美元”,而他的真名倒沒有人叫了。
公司董事長洛克菲勒知道這件事後說:“竟有職員如此努力宣揚公司的聲譽,我要見見他。”後來,洛克菲勒卸任,阿基勃特成了第二任董事長。
在簽名的時候署上“每桶4美元的標準石油”,老板洛克菲勒並沒有交代這樣的任務,但阿基勃特卻主動地做了。也許在他看來,身為標準石油公司的職員,無論職務高低,都有為公司的產品做宣傳的責任和義務。
如果你能比分內的工作多做一點,那麼,不僅能夠彰顯你勤奮的美德,而且能開拓你的工作能力,使你具有更強大的生存力量,從而擺脫困境。社會在發展,公司在成長,個人的職責範圍也隨之擴大。不要總是告訴自己“這不是我分內的工作”。做一些“分外”的事,會為你帶來更多機遇。
一位學者一次到某個商場買東西時,順便拜訪了一下在商場工作的兩位朋友。兩年前,這兩位朋友同時進入這家大商場做銷售員。而今,一位是商場的業務主管,另一位還是銷售員。敘談後,學者要走,商場的兩個朋友就一起送他到電梯口。這時,做業務主管的朋友發現牆上貼著的商場通知單沒有黏牢,快要掉了。做銷售員的朋友說:“掉就掉吧,也不關你的事。”但是那位做主管的朋友還是把通知單先揭了下來,說:“一會兒,我再粘好。”
通過這件小事,你可以明白,為什麼一位升為業務主管,另一位還是銷售員了。那位業務主管的一個動作,反映出他對商場的責任心、責任意識和敬業態度。做這件事,可能就是舉手之勞,但首先,這位業務主管想到的是這對公司有利,我應該做,而不是歸不歸我管、關不關我的事。
不要滿足於完成分內的任務。因為嚴格地說,完成分內的任務隻是單純地執行任務,你隻是個“執行者”。隻做上司吩咐的工作並不足夠,樂於“多管沒人管的閑事”才是高等境界。沒有最好,隻有更好,任何工作都有改進的餘地。如果你能精益求精地對待自己的工作,做到令老板驚喜,那麼,離高升也就不遠了。
隻要是需要做的事情,就可以去做。而不需要去管老板有沒有交代,會不會給予獎勵。主動的人,會把工作做得盡善盡美。主動的人實際完成的工作,往往比他原來承諾的要多,質量要高。所以,主動的人從來不缺乏加薪和升遷的機會。
付出多少,得到多少,這是一個眾所周知的因果法則,一如既往地多付出一點,回報可能會在不經意間,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