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下,又一封讀者來信展開在我的麵前,上麵寫道:
我是孩子的奶奶,退休了在家裏照看孩子。我們的小孫子快3歲了,整天光知道玩兒。我們想讓他早一點開始讀書寫字。可是,孩子總是沒有玩起來興趣大。我們看一些讀物上說,遊戲對學前兒童有著特殊的意義。您說,是這樣嗎?孩子對遊戲為什麼這麼喜歡?遊戲對孩子有什麼意義?我們該怎樣指導孩子的遊戲?
做為奶奶如此關注小孫子,能為孩子的遊戲發愁,真是一件很難得的好事。於是,我回信寫道:
您的這個問題很重要。因為對學前兒童來說,遊戲是孩子的天職,玩是孩子的天性。
孩子為什麼喜歡遊戲呢?因為遊戲合乎童心特點。一是使他們感到有趣愉快。二是能滿足他們模仿的欲望。如羨慕司機叔叔開大汽車,自己搬個小椅子一騎,拿個東西當方向盤,“嘀嘀!開車嘍!”一下就當上了司機。現實中還做不成的事,在遊戲裏這麼一“假裝”就辦成了,多麼有魅力!三是適應他們的想象和心願。在遊戲中他們是主人,可以自由地想象。而且,遊戲總有個滿意的結局,“打仗”必然勝利,“醫生”總是治好了病人的病,“探險者”總是馬到成功,從來不用拿現實來檢驗。既可以異想天開又有滿意的結局,豈不是妙極了?!
遊戲對兒童成長的意義在於促進童心的發展。一來遊戲是孩子認識周圍事物的途徑,可以增進知識,啟迪智慧;二來遊戲有利於培養孩子良好的品德促進個性發展;三來遊戲也有利於孩子身體的生長發育和健康。例如玩開汽車,孩子要通過想象來個“創造發明”,才找到替代物。還要回憶起有關開汽車的印象,經過思考,“汽車”才開起來。在開汽車的一係列活動中,又進一步體會到動作、聲音與汽車開動的關係,這就發展了智力,增長了知識。同時,開汽車還要照顧“乘客”,請乘客坐好,報站名,請乘客互相關照,有時還要修“汽車”,這又促進了良好個性品質的形成。至於對身體發育和健康的作用就不言而喻了。對於遊戲的這些意義和作用,福錄貝爾這位於1840年首先正式提出“幼兒園”這一名稱的德國教育家曾這樣概括道:“我發現遊戲是清醒兒童的頭腦,促進兒童的智力,加強兒童的精神,鍛煉兒童的身體的強大力量。”真是一語中的!
然而,對孩子的遊戲,卻有許多成人不屑一顧甚至抱有偏見。“去去,別搗亂!沒看我正忙,誰有功夫跟你玩?一天到晚就知道玩,沒出息。”“你看這床上叫你糟踏成什麼樣了!”“叫你玩,叫你玩!”隨著一聲斷喝孩子屁股著實挨了兩巴掌。瞧,童心泯滅的大人竟這樣粗暴地不公正地對待孩子的遊戲!好在孩子們童心不滅,還會千方百計地去玩。如果孩子果真被限製得不再知道玩,真不曉得他們怎樣一天天地健康成長?!隻要想想孩子患病時“不願意玩”的情形多麼令人焦心,就不難理解人為地限製孩子的玩,對他們身心發展有多麼不利。魯迅先生曾記述過這麼一段往事。一次,他以兄長的威嚴和成人的好惡,踏碎了弟弟將要做成的風箏,認為那是沒出息的玩藝兒。多年以後他才理解遊戲是兒童昀正當的行為,玩具是兒童的天使,感到深深自責。魯迅曾發出不要“虐殺兒童精神”的呼喊,今天還有必要向不重視孩子遊戲的成人再次這樣疾呼。
在待孩子的遊戲上,馬克思堪為表率。馬克思非常喜歡兒童,平日裏他時常是孩子們遊戲的夥伴。他常常跟孩子們折疊小紙船,放在水桶裏,在孩子們的歡笑聲中用火把紙船燒掉。有時,他和恩格斯用雙肩馱著孩子做騎兵遊戲,跳躍奔跑,一直玩到汗流滿麵氣喘籲籲為止。真是“無情未必真豪傑,憐子如何不丈夫。”
既然遊戲對孩子這麼重要,那麼怎樣讓孩子玩得更好呢?
一是讓孩子當遊戲的主人。比如,要讓孩子自己玩,不要因怕弄壞玩具就隻讓孩子在一邊當“觀眾”。又如,要讓孩子玩自己想玩的遊戲,不要一切由著大人。再如,不要輕易打亂孩子遊戲的“構思”。
二是培養孩子好的遊戲習慣。如不打擾別人,有常性等。
三是多鼓勵孩子跟夥伴一起玩。這是孩子心理健康發育的基本條件。
四是大人要當孩子遊戲的夥伴。對幼小的孩子更要注意這點。須知:從不跟孩子一起遊戲的家長不是稱職的家長。
五是不要突然命令孩子停止遊戲。突然命令停止遊戲,無異於剝奪孩子的正當“權利”。可以先打招呼:“準備一下吧,再過幾分鍾我們該上街了。”這既是對孩子的尊重,又可以使他養成有始有終的習慣。
六是考慮孩子的年齡特點。孩子的遊戲種類繁多無計其數。按年齡發展說,從出生到三四個月屬“成人~嬰兒遊戲”,就是大人逗著孩子玩;三四個月到1歲半左右屬“實物遊戲”,如見東西就抓就啃的,不管什麼拿起來就“叮當”敲打,拿杯子喝水玩;以後直到六七歲屬“假裝遊戲”,如角色遊戲。
好了,相信您是一個懂得童心的好奶奶,讓您的小孫子的心靈在遊戲中健康成長吧!